2015年区药品流通监管工作要点

205年,我区药品流通监管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认真按照全省药品监管工作会议和全市食品药品监管暨全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部署,紧紧围绕保障药品流通安全这个中心任务,坚持改革创新,推进依法行政,强化日常监管,加强风险防控,建立完善药品流通监管治理体系;着力抓好各项工作推进落实,着力抓好突出问题整顿治理,着力加强监管制度与队伍建设,确保药品流通领域不发生重大药品安全事故和系统性、区域性风险,持续推动药品流通产业向规模化、规范化、集约化方向发展。主要任务是:

一、协助市局抓好药品零售企业GSP认证推进工作

对药品经营企业GSP实施情况调查摸底,督促企业按时提出认证申请。抓好受理、检查、审评、审查等环节衔接,保证认证工作高效运转。统筹调配检查力量,按规定程序完成认证工作。加强培训和业务指导,为企业“关、停、并、转”做好政策服务。

提高认证成效。落实检查责任制,抓好现场检查质量与工作纪律,确保认证成效,提升药品流通企业质量管理能力与水平。

205年2月3日前,所有药品经营企业必须通过新修订药品GSP认证;自206年月日起,未通过新修订药品GSP认证的企业,不得继续从事药品经营活动。

二、全面完成药品流通环节电子监管任务

.认真组织部署,制定实施方案,明确目标要求,落实工作责任。组织开展培训。按时做好入网基础数据提供与维护,配合做好操作指南和数字证书发放。

2.加强调查摸底,做好重点帮扶,及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抓好工作进度,加强督促指导,确保工作按计划有力有序、稳步推进。

3.205年6月30日前,50%的药品经营企业加入中国药品电子监管网。205年2月3日前,全部药品经营企业加入中国药品电子监管网;按规定对赋码药品核注核销和上传信息,及时处理平台预警信息。

三、认真完成药品流通环节监督检查任务

加强中小学、幼儿园药品安全监管。贯彻落实省食品药品监管局、省教育厅、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加强中小学和幼儿园卫生室药品安全管理的通知》部署,组织中小学、幼儿园卫生室进行自查自纠,牵头相关科室开展监督检查;检查覆盖面达到80%以上,分上、下半年各完成40%的检查任务。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大力宣传工作成效,做好数据统计和档案整理。市局将会同教育、卫生计生等部门组织开展督查工作。

完成市局布置的专项整治任务。以零售药店和个体诊所为重点对象,以购销行为和票据管理为重点内容,对城乡结合部、城中村、农村等监管薄弱地区药品经营和使用情况进行整治。

四、着力加强药品流通企业日常监管

严格按照市局新的事权划分,着力加强药品流通企业日常监管。

五、狠抓工作落实,加强监管队伍能力与作风建设

.充分发挥分级管理优势,调动各方力量参与监管,保质保量完成各项目标任务。完善监管制度,抓好队伍建设,保持监管力度,夯实基层药品安全基础。加强业务指导、统筹协调、督查督促,加大目标考核和行政监督。

2.加强对药品经营企业人员和监管人员关于药品监管法律法规知识的综合培训。重点做好药品电子监管专项培训。

3.认真贯彻落实全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提出的各项工作要求,适应反腐倡廉和作风建设新常态,将监管工作和作风建设同步推进,做到“两手抓,两手硬;两不误,两促进”。严格遵守党风廉政纪律,对重点环节、重点岗位加强内部监督,防范廉政风险和职务风险。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十项规定以及省局十一项具体规定,注重提高政治素养,守纪律,讲规矩。

浏览次数:  更新时间:2015-08-15 16:34: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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