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业局2013年发展党员工作计划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十七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切实做好新形势下发展党员工作,根据《党章》、《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试行)》和《县发展党员工作(200-202)三年规划》(黎组发〔200〕3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局实际,特制订我局202年度发展党员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着眼于保持和发扬党的先进性,坚持不懈地做好党员发展工作,不断增强党员队伍的生机和活力,增强党的影响力和凝聚力,为巩固党的执政基础,提高党的执政能力,为促进全县各项林业建设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二、目标任务

202年全局计划发展党员6名。新发展党员中,35岁以下、高中以上文化程度和专业技术骨干要达到70%以上,妇女比例应不低于25%。消除党支部连续两年不发展党员的现象。加大在一线工人、专业技术骨干、知识分子中发展党员工作力度;在壮大入党积极分子、提高新党员素质、改善党员队伍结构上下功夫,努力使党员队伍性别结构、年龄结构、文化结构和分布更趋合理。

三、工作措施

(一)坚持科学规划,加强分类指导,确保实现发展党员工作目标。各级党组织要围绕全局发展党员工作的总体目标,层层分解任务,制定发展党员工作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加强对新发展党员的结构分布及相关比例的宏观控制,坚持有计划地发展党员。在企业,注意发展生产经营骨干和技术能手入党;在事业单位,注意发展业务骨干入党。

(二)加强教育培养,实施动态管理,狠抓入党积极分子队伍建设。一是壮大入党积极分子队伍。按照入党积极分子与发展对象3:的比例,建设一支数量较多、质量较高、结构合理的入党积极分子队伍。发挥基层党组织和共青团、工会、妇联等部门的作用,积极开展“推优”工作。二是加强对入党积极分子的教育培训。在抓好经常性教育培训的同时,有针对性地制定培养计划,指定培养联系人,以业余党校为主阵地,强化集中培训。三是加强对入党积极分子的管理。建立入党积极分子台账,坚持入党积极分子定期汇报制度,建立动态管理机制,从总体上保持入党积极分子队伍的稳定性和工作的连续性。

(三)严格工作程序,健全完善制度,严肃发展党员工作纪律。一是严格工作程序。严格按照党章和发展党员工作有关规定,在培养、考察、政审、审批等每一个环节上严格要求、严格把关,坚持个别吸收原则,成熟一个发展一个。二是完善工作制度。充分发扬党员工作中的民主,认真落实党员和群众对发展党员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推行发展党员公示制、票决制、责任追究制。三是严肃工作纪律。严格执行发展党员工作责任追究制度,对在发展党员工作中违规违纪的党组织及其责任人要进行严肃处理。

四、组织领导

各党总支、党支部要把发展党员工作纳入党建工作整体目标,摆在党建工作的重要位置,切实加强领导,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措施,加强对发展党员工作的领导和具体指导。各党支部主要负责人作为发展党员工作的直接责任人,要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抓好发展党员工作;要定期分析发展党员工作情况,及时研究解决发展党员工作中的问题;要亲自当培养联系人,积极主动地抓好发展党员工作;要切实把好“入口关”。要加强党务工作干部业务技能培训,提高党务工作干部发展党员工作业务水平。要结合实际积极探索新时期发展党员工作的新路子、新经验,努力扩大党组织的覆盖面。

浏览次数:  更新时间:2013-09-29 15:55: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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