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构建“大调解”体系化解交通事故“大矛盾”

随着机动车辆、驾驶人、通车里程爆发式增长,由此引发的道路交通矛盾纠纷十分突出。XX以全面深化改革工作为载体,构建1234道路交通矛盾纠纷社会化大调解体系,解决了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源头性、根本性、基础性问题,为加快建设印江经济发展高地营造了良好的社会环境。紧扣一条主线 构建3+1调解体系为着力解决道路交通社会矛盾谁来化解的问题,XX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为主线,以关注民生、服务民生为载体,深化主体在县、管理在乡、延伸到村、触角到组道路交通社会化管理模式,推动落实行政调解、人民调解、司法调解和快处快赔的3+1道路交通矛盾纠纷社会化大调解。一是建立健全大调解组织体系。县委、县政府将道路交通人民调解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成立由分管副县长为组长,公安、法院、安监、司法、交通、民政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道路交通人民调解委员会,专职办公室规范设置在公安交警大队,负责全县道路交通矛盾纠纷调解工作的组织、指导、协调。17个乡镇成立人民调解委员会,牵头处理发生在辖区道路交通事故矛盾纠纷;各村成立矛盾纠纷调解室,协助县、乡人民调解委员会处理好道路交通事故矛盾纠纷。二是加强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做好道
浏览次数:  更新时间:2017-09-04 20:16: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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