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局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学习教育环节经验材料

司法局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学习教育环节经验材料   市直司法行政机关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将学习教育贯穿整个活动,按照“学习内容不减、学习标准不降”的原则,创新学习方式,丰富活动载体,狠抓措施落实,有效夯实了教育实践活动的思想基础,取得了显著成效。  一、明确学习内容,突出学习重点,提升思想境界  坚持高标准、严要求,教育全员充分认识开展学习教育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把学习教育、思想理论武装作为第一位的任务,切实把握学习内容、突出学习重点,端正广大党员干部学习态度。  一是学习上级精神。广泛采取集体学习、个人自学、专题辅导、交流研讨、现场教育等方式,组织全体党员干部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等中央领导讲话和有关文件精神,努力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市委部署上来,切实提高对教育实践活动的认识,自觉查找在宗旨意识、工作作风、廉洁自律等方面的差距,全面认识和理解“四风”之害,进一步提升队伍的思想境界和认知能力。  二是突出学习重点。各单位党委根据活动安排,组织全体党员集中学习,重温党章和党的十八大报告,学习3本指定学习资料和《损害群众利益——典型案例剖析》、《各地联系服务群众——经验做法
浏览次数:  更新时间:2014-09-18 18:14:10
上一篇:“三请”群众工作法
下一篇:社区基层组织建设典型发言材料
网友评论《司法局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学习教育环节经验材料》
评论功能已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