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所服务农村经济组织发展的几点做法

    随着农业经营体制改革不断深入,农村生产合作社、种田大户、家庭农场、种植协会等新型生产经济组织应运而生,经营范围涉及种植、养殖、农机服务、农产品加工、中药材种植等各个领域。为了解决农村经济组织法律意识淡薄,涉法涉诉问题多发的情况,XX县司法局研究制定了《关于建立百家农村经营组织法律服务点活动实施方案》,组织全县司法所组成法律服务团队,在辖区内建立百家农村经营组织法律服务联系点,法律服务团队采取分片定点方式,明确联系人、包保人,明确包保职责,发放联系卡,并实行定期联络制度。各司法所通过定期深入联系点,倾听群众诉求,认真梳理和准确把握农村经营组织可能遇到的涉法问题和法律需求,并尽力帮其解决,助推农村经济组织健康发展。  一、提高农村经济组织法治理念及法律意识  (一)通过分片定点明确工作职责。各司法所结合法律服务工作队在本乡镇区域内的农村经济组织建立法律服务联系点。每个联系点都明确了联系人。发放了法律服务便民联系卡,上面印有联系电话,便于及时沟通,快速提供服务。并积极推行上门服务、预约服务等便民措施,最大限度地满足农村经济组织的法律需求。  (二)加大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在建立有效
浏览次数:  更新时间:2014-07-27 21:54: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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