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县2014年冬春兴修水利和植树
造林活动的通知
各乡(镇)党委和人民政府,县直各有关单位:
根据**市委办公室、**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举行**市2014年植树造林和冬春兴修水利活动的通知》(*机发*号)精神,县委、县人民政府决定于2014年*月*日在全县统一开展冬春兴修水利和植树造林活动,现将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地点、时间
(一)时间:2013年*月*日上午10:00—12:00。
(二)县直各单位劳动地点:
1 兴修水利地点:**镇**水库干渠(13+000­—13+300)**村对面;
2 植树造林地点:**镇**村**屯。
(三)乡(镇)兴修水利和植树造林地点由各乡(镇)自定。
二、参加人员
(一)参加兴修水利劳动人员
1 县委、县人大班子在家的领导;
2 **镇全体干部职工及**水库管理所职工;
3 县直各单位5名代表(详见《附件:参加2014年兴修水利活动单位名单》);
4 县水利局全体干部职工。
(二)参加植树造林劳动人员
1 县人民政府、县政协班子在家的领导;
2 四塘镇全体干部职工及印山村群众代表;
3 县林业局全体干部职工。
三、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