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开学后各项安全工作迎接省市安全大检查和集中督查的通知

各镇(街)中心初中、市属各学校、机关幼儿园、各民办学校:   根据省政府安委会《关于开展全省安全生产大检查和集中督查的通知》(鲁安明电〔2009〕6号)和烟安〔2009〕24号文通知要求,为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确保国庆60周年和第十一届全运会期间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市政府决定从现在开始到9月30日在全市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和集中督查活动。本次大检查采取单位自查、部门检查和政府督查相结合的方式分层次进行,9月18日前单位自查,9月19日开始市政府成立督查组对各单位进行督查。现结合大检查和集中督查内容及教育系统实际,就开学后学校各项安全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大检查和集中活动。   今年以来,全市接连发生多起生产安全事故,安全生产形势十分严峻。市教体局高度重视此次安全生产大检查和集中督查活动,因人事变动重新调整了安全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名单见附件),各学校也要及时调整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并及时上报教体局安全办,安全工作领导小组作为本次迎接大检查和集中督查工作领导小组。各学校要在领导小组领导下迅速开展各项工作,要切实提高认识,把开展好此次安全生产大检查和集中督查活动作为消除
浏览次数:  更新时间:2014-09-14 15:07: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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