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法官职业道德建设之我见

近期,本人对法官职业道德教育的内容进行了认真学习,对法官应当具备的职业道德修养有了进一步深刻的认识。个人觉得,根据法官这一职业特性和本质要求,应当着力从四个方面来加强法官的职业道德建设。

  第一,要着力加强司法公正建设。司法公正是司法的生命力,是人民法院的立院之本。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提出要大力推进司法公信建设,而司法公信的前提和基础就是司法公正。作为一名执掌是非判断之权的法官,最重要的就是要保持一种不偏不倚的中立态度和立场,不以一己之好恶,不以当事人身份之区别而形成先入为主的观念,而应仅仅依据心中之律法去评判是非曲直。因此,法官应当公开并且客观地审理案件,自觉接受公众监督。在审理案件时,法官应当保持中立,平等地对待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不偏袒任何一方当事人。

  第二,要着力加强司法廉洁建设。司法廉洁事关司法公信,事关社会公平正义,事关人民司法事业兴衰成败。司法廉洁一方面要靠法官的自律,法官应保持在物质利益和精神生活方面的纯洁与清廉,合理地处理公职与私利之间的关系,正确对待外部的不当利益,不得直接或者间接利用职务和地位谋取任何不当利益,要保持生活上的简朴,维护司法尊严和公信力。另一方面,要靠他律,要深入开展司法廉洁教育,建立廉政教育长效机制,要以强化对司法权运行的制约监督为重点,全面构建廉政风险防控机制,进一步加强人民法院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

  第三,要着力加强司法礼仪建设。法官职责的履行必须遵循严谨的程序性要求,而这种程序性的要求就主要体现在司法礼仪中。司法礼仪不仅维护了法庭上的正常活动秩序和法官的形象,更重要的是它为司法的文明和权威提供了保证。首先要求法官礼貌对待当事人,尊重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的人格尊严,认真、耐心地听取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发表意见,不对当事人有任何不公的训诫和不恰当的言辞。其次应当遵守法庭规则。按照有关规定穿着法官袍或法官制服,并保持整洁;准时出庭,不缺席、迟到、早退,不随意出进;集中精力,专注庭审,不做与审判活动无关的事,并监督法庭内所有人员遵守法庭规则,保持法庭的庄严。

  第四,要着力加强自身修养建设。法官应具备三个方面的职业素养。一是良好的政治素质。政治素质决定着法官行使审判权的立场、方针,体现着“为谁掌权、为谁服务”的政治倾向。二是精良的业务素质。业务素质的高低直接影响着法官履行审判职责的质量与水平,影响着国家审判权作用的正常发挥。作为一个以法律为职业的法官必须具备扎实的法学理论基础、良好的法律意识、丰富的法律知识、高超的职业技能和对社会现实的充分认识。三是良好的道德素质。包括善良、诚实、正直、互助、进取、勤劳、无私、嫉恶如仇、刚正不阿等。刚正不阿对于一个法官来说尤其重要,直接关系到法官在审判工作中如何处理公与私、强与弱的关系问题,关系到裁判的公正。

(编辑:果宝)

浏览次数:  更新时间:2014-01-26 14:49: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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