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局上半年民政工作任务完成情况报告


今年上半年以来,我县的民政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的监督和省、市民政部门的具体指导关怀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ldqu;三个代表&rdqu;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年初制定的民政工作目标,践行&ldqu;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rdqu;的民政工作宗旨,充分发挥民政保民生、促稳定、助发展的职能作用,求真务实,依法行政,大胆创新,实现了时间过半,完成任务过半取得了阶段性的成绩,多项工作取得了新的突破。

  一、上半年民政工作任务完成情况

  (一)社会保障社会救助齐头并进。

  、救灾工作有序开展。今年~6月,我县遭受到了一次风雹灾和两次洪涝灾害,共造成我县直接经济损失8720万元,其中农业损失60268万元。倒塌房屋60户、307间,损毁房屋675户、787间,农作物受灾面积208万亩,成灾面积808万亩,绝收面积06万亩,全县受灾人口07万人,紧急转移灾民7336人。灾情发生后,局党组及时组织应急分队人员,分组下到各乡镇了解灾情和指导工作。同时,紧急调度干粮600件、矿泉水600件、方便面600件、救灾大米2万斤、棉被340床、帐篷50顶,县财政在财力紧张的情况下挤出0万元,全部投入到灾民救济和重建家园中,受到了灾民的一致好评。

  2、城乡低保工作扎实有序。一是及时发放城乡低保资金。至6月共发放城市低保资金920万元、人月平28682元;-6月共发放农村低保资金973万元、人月平5元,城乡低保群众的基本生活得到了有效保障。达到了省市为民办实事要求。二是进一步巩固&ldqu;阳光行动&rdqu;成果。按照省、市统一按排,出台了《蓝山县社会救助对象动态管理实施方案》认真组织、实施了城乡低保大排查工作。经认真核查,我县现有城市低保户2776户595人,通过动态管理新增54户89人,取消84户284人;现有农村低保户739户5459人,通过动态管理新增342户502人,取消85户26人;确保城乡低保动态管理、应保尽保。

  3、做好了示范点创建工作。根据市社会救助工作会议精神,我局对创建示范点工作进行了全面安排布署。由于去年的示范点创建工作没达到预计目标,造成亮点不亮的效果。今年我局本着集中人力物力,打造示范点的理念,预计投入30万元对两个乡镇、两个社区、八个村的社会救助平台进行标准化创建。对三个示范敬老院也投入30万元从硬件上进行修缮,从软件上进行补充完善。现示范点的制度牌等已制作完毕,其它工作正有条不紊地进行。

  4、农村五保供养工作开展顺利。一是及时发放五保供养金。截止6月底,全县在册五保户025户28人,共发放五保供养金58万元,人年平2400元;二是做好集中供养五保老人相关工作。与各乡镇、办事处人民政府签订了《五保集中供养协议》,根据五保对象的个人具体情况,对自愿入住敬老院且符合集中供养条件的及时办理入院供养,对不愿入住但需要有人照顾的,由村委会协调人员给予生活照料。采取入院进院自由,由五保对象自行选择供养方式,灵活解决五保户的生活照料问题。三是认真做好五保户医疗救助工作。对五保老人因病住院产生的医药费,新农合报销后未报销的部分,予以全额解决。

  5、城乡医疗救助工作在缓解困难群众看病难问题上起到了积极作用。至6月份为358户385人因患癌症、白血病、尿毒症、精神病、心脏病及其他大病患者发放了000元至5000元不等的大病医疗救助金,累计发放救助金828万元,使他们感受到了党和政府的关怀。

  6、孤儿的调查摸底和基本生活费的发放工作有序进行。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孤儿保障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0]54号)和民政部、财政部《关于发放孤儿基本生活费的通知》(民发[200]6号)文件精神,我局认真、细致的做好了我县孤儿的调查摸底工作。-6月新增5名孤儿,共发放纯孤儿基本生活费共计42万元,使我县孤儿的生活和学习得到了有力的保障。&bsp;&bsp;&bsp;&bsp;&bsp;&bsp;&bsp;&bsp;&bsp;&bsp;&bsp;&bsp;&bsp;&bsp;&bsp;&bsp;&bsp;&bsp;&bsp;&bsp;&bsp;&bsp;&bsp;

  7、医疗救助和临时救助制度初见成效。县政府制定的《蓝山县城乡医疗救助实施办法(试行)》、《蓝山县贫困家庭临时救助实施办法(试行)》、定点医疗机构及新农合、城镇医保&ldqu;一站式&rdqu;结算平台已全面实施。-6月发放医疗救助和临时救助4人&bsp;&bsp;566万元。

  (二)以加强村务公开及民主管理工作为着力点,扎实推进了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根据县政府办《关于进一步做好村务公开工作的通知》的精神,着重抓好了毛俊镇毛俊村、新圩镇上清涵村两个样板点,以点带面,全面铺开。同时,结合全县新农村建设要求,把推进村务公开作为强化基层民主,促进和谐发展的纲要性工作来抓。

  (三)以落实重点优抚对象待遇为着力点,切实提高了双拥优抚安置工作水平。

  、全面落实了优抚政策。

  ()、根据省厅的要求,扎实做好了优抚对象的数据采集、更新工作。针对我县在乡复员军人、带病回乡退伍军人、参战退伍军人、伤残退伍军人、60周岁农村籍退役士兵等各类优抚对象较多且居住分散的实际,通过采取书面通知、办宣传栏、公布热线电话、上门服务、结合大多数在外地务工人员回来扫墓的时机等方式,对优抚对象的数据进行了采集和更新。

  (2)、及时足额发放优抚资金。通过加强优抚资金的管理,及时、足额、准确地把抚恤金和生活补助费发放到优抚对象手中,共发放资金443余万元。

  (3)、积极开展优抚对象奔康活动。经反复考察,认真筛选,筹集资金30余万元准备对0户优抚对象进行扶助。

  2、做好了退役士兵的培训及安置工作。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中央军委关于加强退役士兵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0]42号)文件精神,进一步拓宽我县退役士兵就业渠道,提高他们的职业技能和就业竞争力,拟定筹资40余万元从九月份开始对90余名退伍军人进行免费技能培训。

  (2)、根据蓝山县委、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城镇退役士兵安置工作的通知》(蓝发[2006]40号)文件精神,今年共安置20年转业士官和200年度城镇退役士兵46人。

  3、积极开展了双拥工作。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双拥办《二○一三年湖南双拥工作要点》(湘拥办〔203〕号)通知精神,认真开展了&ldqu;三湘激荡双拥潮&rdqu;为主题的征文及书画摄影比赛等纪念双拥运动70周年活动。

  4、落实了军休人员的生活待遇。根据民政部、财政部、国土资源部、原建设部、总政治部、总后勤部《关于移交政府安置的军队离退休干部购房面积未达标货币补差有关问题的通知》(政联[2007]6号)和《关于移交政府安置的军队离退休干部购买现有住房有关问题的通知》的文件要求,为我县军休老干部发放住房补贴76万元。

  (四)以构建&ldqu;民生民政&rdqu;服务体系为着力点,充分发挥了民政部门公共事务管理服务平台的作用。

  、进一步规范对社会组织登记管理和监管。贯彻落实《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为重点,对38家社团及7家民非进行了年检。上半年,民间组织登记管理工作无超出业务范围和活动地域现象。

  2、扎实推进地名和界线联检公共服务工程。一是继续开展了地名公共服务工程工作,完善了路牌、门牌、地名设标工作,充实了地名数据库的录入。二是对蓝山-连州、蓝山-江华的行政区域界线进行了联检。

  3、积极实行人性化的社会救助。创新社会救助模式,改被动救助为主动救助。坚持&ldqu;先救治,后手续&rdqu;的原则,及时有效地救助流浪乞讨人员。-6月共救助流浪乞讨人员32人次,发放救助5万余元,送到定点医院救治精神病人35人,投入救治金38万余元。

  4、殡改工作顺利开展。通过深入宣传和加大殡葬执法力度,今年-6月共火化遗体26具,其中包括2具无名遗体,完成全年火葬任务的54%。

  5、婚姻登记及收养登记规范化建设取得新成效。-6月,共办理结婚登记963对,离婚登记339对,补领结婚证232对,出具有关婚姻情况证明228份,接待前来咨询人员26多人次,为相关组织和个人提供、利用档案63份。坚决杜绝婚姻登记工作中的违法现象,全县婚姻登记合法率00%。

  6、加快老龄事业发展步伐。一是积极为老年人服务,抓好老年人优待政策的落实,-6月为老年人办理优待证243本;二是认真抓好百岁老人的动态管理,对我县原已报和新增的百岁老人进行一次全面核实审查。三是认真组织老年人开展丰富多彩的娱乐活动,5月份组织参加全市老年人乒乓球比赛。

  7、改善福彩销售环境,逐步提高发行量。今年-6月,我县的福彩销售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高度重视下,共销售福利彩票980万元,其中电脑型彩票870万元、刮刮乐彩票0万,同比增长40%,完成全年任务的60%。同时组织全县投注站业主举办营销培训。

  8、慈善救助稳步推进。半年来,共救助重灾户、特困户、重病户、贫困学生等83户、750余人次,发放救助款03562元。同时,积极开展为&ldqu;四川雅安地震灾区募捐&rdqu;活动,共募集资金86975元,并及时汇集到省慈善总会,再捐献给灾区人民群众。

  9、计财工作责任到位。今年-6共收到上级下拔各项资金总计52783万元,为我县的民政工作提供了坚实的经济基础。

  0、党风廉政建设常抓不懈。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大力开展行风建设,通过聘请行风监督员加强监督、推进工作人员挂牌上岗和廉政文化进机关、开展民政资金专项检查和治散漫治懒惰治奢侈等活动,转变了干部职工作风,民政干部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的意识明显增强,勤政廉政的自觉性进一步提高。

  (五)民政基础设施建设稳步推进。

  、敬老院建设。新建的塔峰敬老院位于塔峰镇牛承村境内,占地面积20亩,需要投入建设资金300万元,现已完成设计、评审、正准备进入招投标阶段。

  2、救助站建设。为完善我县救助站的硬件设施建设,创造更好的条件开展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工作,我局在老民政办公区的一空坪处新建一栋集办公、救助的办公大楼。该项目已经完成设计、预算、评审,已进入招投标工作。

  3、革命烈士纪念建筑物建设。在祥龙陵园旁征地20余亩,对建设用地锄草、设计、规划等前期工作,目前正在招标中,力争年底前峻工。

  二、下半年工作打算

  下半年,我们将按照市民政局和县委、县政府的各项部署,根据年初安排和当前我局各项工作进展,主要抓好以下工作:

  (一)不断巩固覆盖城乡的社会救助体系。

  、进一步加强汛期各项救灾应急准备工作。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制度,做好随时应对突发性灾害的一切准备,确保灾害发生后民政部门及时查灾、准确报灾。

  2、巩固完善城乡低保制度。一是进一步细化城乡低保操作程序,完善收入核定办法。就申报程序、申报时限和受理人员职责做进一步明确,做到群众有困难及时受理,件件有落实、有答复。二是在实践中不断修正城乡低保家庭收入核定办法,为基层对低保家庭收入的核定提供参考依据,力争做到公平、公正。

  (二)继续探索建立新型的社会福利体系。

 &bsp;进一步加强敬老院的规范化建设,完善各种规章制度,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做好弃婴、孤儿的收养工作,依法开展家庭收养;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增强全社会的慈善意识,不断规范社会捐助行为,提升慈善事业管理水平。

  (三)继续做好优抚双拥工作。一是继续开展双拥活动。按政策兑现义务兵优待金,组织&ldqu;八一&rdqu;走访慰问活动,支持部队搞好现代化建设;二是深入开展&ldqu;爱心献功臣&rdqu;活动。积极为重点优抚对象解&ldqu;三难&rdqu;;三是继续开展为老复员军人送医送药下乡活动。

  (四)努力提升民政公共事务管理服务水平。

  一是认真开展婚姻登记和收养登记工作,通过开展形式多样的婚姻法律法规宣传,提高群众对《婚姻法》、《婚姻登记条例》的认知程度,为我县营造良好的婚姻法律法规执法环境。发挥民政部门的职能优势,配合计生、卫生部门做好免费婚检的宣传工作,提高新人优生优育意识。依法办理收养登记。二是抓好各项社会服务工作。、加大殡葬宣传及执法力度,规范县城的治丧秩序;2、加大对城市街巷街牌路标的管理和维护,不断规范全县道路门牌设置;3、切实做好城市生活无着落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维护我县社会稳定。4、加大福彩管理站规范化管理力度和专营化检查力度,提升管理水平,确保完成我县福利彩票全年任务。5、加强城市社区建设,提高社区服务水平和自治能力。

  (六)加快推进民政基础设施建设进度,确保在年底前全部完工。 

  三、存在的问题

  (一)烈士陵园和敬老院建设受规划、征地等因素影响,阻力较大、进度较慢,无法按时完成进度。

  (二)社会救助局增岗不增编且工作量逐年增大,不利于工作很好的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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浏览次数:  更新时间:2014-06-10 19:25: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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