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国有企业改制工作汇报

一、全区国有企业改制工作进展情况

由于历届区委、区政府的高度重视,特别是2005年区委、区政府研究出台了符合区情实际的延区发(2005)5号、27号两个文件,对区属国有企业改制中涉及的资产处置、职工安置、负债落实、土地出让金返还等事项做出了明确具体的规定,尤其是关于企业国有资产在对外公开上市出让前给内部职工优先购买权(内部竞价购买)的规定,在赋予广大企业干部职工尊严和权力的同时,极大地调动了他们投身改革的积极性,因而,区属国有企业改制进展顺利。全区62户国有企业,截至20年底,有50户实施了改制(47户完成,3户正在进行后续完善),2005年—20年完成42户。其中粮食系统23户国有企业,采取“财政筹集资金,统一标准安置职工,资产统一上市处置”形式改制,职工除区上安置政策外,另享受人均0.5万元省市专项粮改补贴;延百集团、国贸大厦、解放大厦、药材公司等4户企业选择了资产内部职工优先竟买方式改制;地毯厂,物资总公司等3户企业选择了资产公开上市出让方式改制;城建系统建材厂厂区土地由政府收储统一开发,职工安置及负债清偿资金由土地开发回笼资金解决;新华陶瓷厂厂区土地被市上桥儿沟鲁艺旧址文物保护项目征用,职工安置资金市上拨付2000万元,区上自筹000万元。

方案批复正在实施的3户企业中,公司正在进行债务承接审核;工业品公司竞买方案测评(第三次)已通过,正在组建新公司;制革厂正在进行职工安置。涉及企业职工、融资户及一般债权人近700人的印刷实业公司关闭清算工作,在区委、区政府及有关部门的重视支持下已妥善完结。

203年计划改制企业6户。其中水泥制品厂、汽车运输公司资产评估初步结论已获得改制领导小组初审确认,企业正在酝酿讨论改制方案并进行信访稳定风险评估工作;奶牛场已拟订改制搬迁方案,正在进行内部清产核资和新厂选址;水泥厂工作班子调整后,正在进行清产核资;经贸公司、食品公司财务审计及主要资产评估已完成,现在产权界定阶段。

尚未启动改制的企业共6户:通用机械厂、副食公司、百货公司、一建公司、开发公司、农机公司。

二、目前企业改制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由于区属企业改制历时较长,前后改制的企业职工利益差距较大,相互攀比,成为潜在的不稳定因素。迟改的认为补偿标准低,早改的觉得比迟改的少交几年养老基金;2、部分企业领导对改制工作不积极,等待观望,甚至讨价还价,工作处于停顿或迟缓状态;3、部分已改制和正在改制的企业内部,由于股权设置、利益分配引发的矛盾纠纷时有发生;4、市国土部门对我区企业改制中优先内部职工购买政策提出质疑,要求所有土地出让项目一律公开拍卖。

三、下一步工作的计划和建议

经济体制的转型期内,任何一项重大的变革举措都会引发原有利益格局的调整,都会或多或少引发矛盾,都会存在这样那样的风险和阻力,国有企业改革亦不例外。当前,区属国有企业改制已进入最后的攻坚阶段,不进则退,我们必须坚定信心,迎难而上,一鼓作气,加大力度,坚决完成。

、坚持“按政策法规办事;公平、公正;国有资产不流失;维护稳定确保职工不上访和大局稳定”四项工作原则。

2、坚持既定的改制政策。区属62户国有企业,已完成改制50户,而且资产状况较好的企业,多数已完成改制;因此,建议在限期内,坚持既定的改制政策不变,继续给予资产优先内部职工竞买政策。

3、加大工作推动考核力度。进一步落实企业、企业主管部门、企改综合部门的工作职责,加强督促检查和考核,确保改制工作任务的完成。

4、设定改制最后期限。设定:“203年启动改制工作,203年实施完成”为改制工作的最后期限,在限期内完不成改制工作的企业,由政府收回资产。

浏览次数:  更新时间:2014-01-25 18:48: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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