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完善招投标制度的汇报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以来,我省不断完善规章制度,加强对招投标活动的监督管理,招投标活动日趋普及,领域不断扩大。特别是《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颁布实施以来,我省招投标活动的规范程度逐步提高,建设项目实行招标投标制的形势总体趋好。但当前招投标活动中还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如规避招标、围标串标、借用资质投标、不按法定程序开标、评标和定标、擅自转包和违法分包等等。这些问题的存在和进一步加深必将妨碍《招投标法》的实施,扰乱市场经济秩序,滋生腐败现象,需要通过进一步规范招标投标活动来切实加以解决。一、我省招投标法律制度的实施情况一是招投标法律法规得到了较好实施,招投标监管体系初步形成。《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颁布实施以后,我省又相继出台了《关于进一步规范招标投标活动的通知》、《陕西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实施方案核准办法》(试行)和《陕西省招标投标活动违法行为记录公告暂行办法》等重要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由于这些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效实施,全社会的招投标法律意识普遍提高,招投标制度在政府机关、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普遍施行。全省依法必须招标的政府投资项目、重大建设项目中,工程设备、材料大部分都实行了招标,工程建设节资率一般在10-15%,重点项目的节资率达到11%以上。榆林市等项目投资比较多的地方政府制定出台了招投标管理办法,建立了招投标有形市场,促进了...
浏览次数:  更新时间:2012-02-23 11:21: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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