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市地税系统推进依法行政工作规划


一、构建依法行政框架

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ldqu;三个代表&rdqu;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始终牢记为国聚财、为民收税的神圣使命,紧紧围绕信息管税、制度管人的工作主线,着力规范税收行政行为,强化权力监督制约,完善考核评价体系,提高行政管理效能,推进依法行政工作,促进湘潭地税事业科学发展。

2基本原则。坚持服务大局、统筹兼顾,全面推进、重点突破,监督制衡、高效文明,循序渐进、改革创新的工作原则。

3主要目标。法治理念深入人心,制度体系日趋完备,行政行为不断规范,权力监督更为有效,权益保障全面增强,法治环境明显优化,全系统依法行政水平得到整体提高。

二、提高依法行政能力

4完善地税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各级领导干部要发挥表率作用,健全、落实党组中心组集体学法(每年不少于2次)、领导干部法制讲座(每年不少于次)、法制培训、法律知识考试考核等制度。认真落实&ldqu;六五&rdqu;普法规划,科学设置法治培训内容,将依法行政课程作为税务人员培训班的必修课程。

5探索实行依法行政情况考察和法律知识测试制度。探索实行领导干部任前依法行政能力考察制度,逐步将法律知识掌握程度和依法行政工作情况作为考察任用的重要依据;健全领导干部年终考核评议制度,探索将依法行政情况纳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内容,建立领导班子成员学法及依法行政年度报告和民主测评制度。

6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加强对地税干部的法制培训,经常开展法治理念教育,落实公务员每年学法不少于40学时的要求。按照总局、省局安排部署组织地税干部执法资格统一考试工作,落实执法资格认证制度,整合、规范税务执法证件的使用,严格执行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制度,未取得执法资格不得从事执法工作。加强执法人员法律知识更新培训,实行新法律、法规实施前的专题培训、考试制度。探索实行执法人员能级管理制度,开展执法人员分类管理改革试点工作,完善执法人员激励机制。

三、坚持依法依规决策

7明确重大决策范围。结合工作实际,将涉及重大公共利益、纳税人切身利益以及重大税收执法等事项,确定为重大决策事项。

8完善重大决策程序。贯彻实施《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健全决策机制,把广泛听取意见、专家咨询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作为重大决策的必经程序。大力推行重大决策听证制度,严格执行公开产生听证代表、如实记录听证意见、向社会公布听证意见采纳情况等程序,确保听证会的公信力,坚决防止越权决策和违反法定程序决策。

9建立重大决策风险评估、跟踪反馈和责任追究机制。坚持&ldqu;依法决策示范领导班子&rdqu;创建活动过程中形成的一系列行之有效的重大行政决策相关制度,落实《法律顾问工作规则》,实行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从主体、权限、内容、程序和形式等方面对重大决策方案进行认真把关。通过多种形式了解决策实施情况,全面分析评估决策执行效果,按照谁决策、谁负责的原则严格追究责任。

四、规范税收行政行为

0完善税务执法程序。继续完善纳税申报、税款征收、纳税评估、税务稽查、税收保全和强制执行、税务行政处罚等制度,明确执法环节和细化执法流程,建立健全税收执法程序制约机制,落实回避、告知、听证、说明理由等执法程序制度,规范和简并税收执法文书。

改革税务行政审批制度。认真贯彻落实行政许可法,进一步精简税务行政审批项目,下放审批权限,规范和简化审批程序,提高审批效率,逐步实现审批的电子化、公开化,加强对已取消审批项目的后续监管。全市地税系统制定的相关税收政策文件不得人为设置行政审批事项。

2规范税务行政裁量权。严格执行省局《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权实施办法》,规范全市地税系统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权,并以此为突破口,逐步加强对税款征收、行政许可、行政强制等其他重要税务行政裁量权的规范,健全和完善税务行政裁量权运行程序制度,完善执法文书说明理由制度。继续编印行政执法指导案例,全面提高全局系统税收执法水平。

3强化税收执法权全程制约机制。深入推行税收执法责任制,对重大税收执法权全程制约,完善并落实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制度,建立重大减免税、税务行政审批项目集体审议制度。建立税务行政处罚、税务行政许可和审批、税收保全和强制执行等税收执法案件评查制度。建立执法评议考核制度,并将评议考核结果作为执法人员奖励惩处、晋职晋级的重要依据。

4创新税收执法方式。运用间接管理、动态管理和事后监督管理等手段实施税收管理,切实加强税收执法风险和纳税风险防范工作。注重税收执法风险案例的分析研究,以案释法。贯彻《湖南省政府服务规定》,建立健全现代纳税服务体系。创新税收执法检查机制,建立执法检查人才库,扩大对基层单位的检查范围。

5加强和改进税收规范性文件管理。认真执行省政府、总局、省局关于税收规范性文件制定的管理办法,落实规范性文件制备各项规定。按照&ldqu;有件必备、有备必查&rdqu;原则,落实规范性文件清理、公布和备案审查管理制度,加强对税收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管理,建立健全税收规范性文件备案登记、公布、情况通报和监督检查制度,逐步推进备案信息化建设。

五、强化行政管理监督

6优化内部行政管理。进一步完善机关公文、财务、人事等方面管理制度,明确岗位职责和工作标准,优化工作流程,加强工作衔接,坚持令行禁止,强化督促检查,确保依法行政。

7不断强化内部监督。充分发挥纪检监察、内审等综合监督作用,加强内控机制建设,预防出现违法违纪问题。加大执法监察和效能监察工作力度,督促整改发现的问题,强化对税收执法权和行政管理权重点岗位和关键环节的监督制约。

8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不断扩大涉税信息主动公开范围。建立政府信息公开监督和保障机制,不断拓展政务公开的渠道,继续依托办税服务厅,通过电子触摸屏、公告栏、宣传卡、咨询窗口、门户网站等形式将办税事项公之于众。健全新闻发言人制度,及时解释和回应社会公众普遍关心关注的涉及本部门的问题。加大对互联网涉税信息的监控管理,完善舆情应急管理机制。

9自觉接受外部监督。健全纳税人监督机制,拓宽纳税人监督渠道,依法保障纳税人监督权利。自觉接受人大、政协、人民检察院和审计、纪检监察等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建立健全监督投诉处理机制,公布办理投诉事项的责任单位和联络方式。

20严格落实问责制度。建立健全行政问责制度,明确行政问责的范围、主体、方式和程序等内容。严格执行行政监察法、公务员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和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暂行规定等法规制度。

六、化解涉税矛盾纠纷

2健全矛盾纠纷防范和化解机制。完善涉税矛盾纠纷防范和化解工作机制。探索建立涉税信访、纳税服务投诉处理、税务复议诉讼赔偿相结合的大联动机制,实现各类矛盾纠纷化解部门的有效互动,形成工作合力。健全涉税信访工作制度和程序,依法、及时、合理地处理信访人的投诉请求。

22探索纳税服务投诉处理方法。建立健全纳税人投诉处理制度和办法,从受理、调查、处理、反馈等各环节细化流程,明确责任,加大防范和监督力度,提高投诉处理工作效率。

23加强税务行政复议工作。畅通复议申请渠道,简化申请手续,认真做好依法不属于复议范围的事项的解释、告知工作,加强复议受理的监督,坚决纠正无正当理由不受理复议申请的行为,注重运用调解、和解方式解决矛盾纠纷。健全复议机构,确保复议案件依法由2名以上复议人员办理,严格履行行政复议决定。

24做好税务行政应诉工作。完善行政应诉制度,积极配合人民法院的行政审判活动,尊重并自觉履行人民法院的生效判决、裁定,认真对待人民法院的司法建议。

七、强化法治信息化建设

25.统筹信息管税支撑平台建设。逐步建立打破部门界限、实现社会协调共管的专业化税源管理平台,基本建成科学规范的税收分析、税务稽查、内部综合信息管理、纳税服务、税收征管平台,形成以税源管理为基础、税收分析、风险评估、税务稽查&ldqu;四位一体&rdqu;的现代信息管税征管格局。

八、加强组织领导工作

26加强依法行政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地税机关党组统一领导、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法规部门组织协调、相关部门齐抓共管的依法行政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各级局务会议每年至少要专题听取一次依法行政工作汇报。强化对各项法治工作任务的责任分解和督促落实,建立实施依法行政年度报告制度。

27加强依法行政考评工作。按照总局、省、市政府依法行政考核工作要求,开展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工作,培育依法行政先进典型。研究完善考评激励机制,把依法行政作为评定领导干部政绩的重要依据,作为考核评价和选拔任用干部的重要标准。

28加强法制机构和队伍建设。各级要加强对法制部门的领导,积极支持法制部门依法履行职责,加大对法制干部的培养、使用和交流力度,重视使用政治素质高、法律素质好、工作能力强的法制干部。各级法制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在依法行政中切实发挥好牵头、组织、协调作用,为领导决策当好参谋、助手和法律顾问,为基层执法和纳税人权益保护提供法律支持和法律服务。

29加强依法行政理论研究。组织开展事关推进依法行政、打造法治地税,具有全局性、战略性、前沿性课题的研究,提供强有力的理论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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浏览次数:  更新时间:2014-05-13 17:1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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