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专项督查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扎实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有效落实,县纪委拟对全县各级各部门落实主体责任情况开展专项督查,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督查时间  2017年9月11日至9月30日,具体时间由各督查组安排。  二、督查内容  (一)班子成员及下属单位主要负责人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测评  (二)党委(党工委、党组)主体责任落实情况。主要包括党委(党工委、党组)领导班子责任,重点是统筹谋划部署、选用管好干部、加强纪律建设、推进作风建设、强化权力监督、领导支持保障、加强宣传教育、执行报告制度和履行贯彻落实脱贫攻坚、意识形态工作、依法统计依法治统等方面的情况;党委(党工委、党组)主要负责人的第一责任,重点是组织推动落实、加强教育监管、带头示范表率等方面的情况;党委(党工委、党组)其他班子成员职责范围内的主要责任,重点是协助抓好落实、履行一岗双责、加强教育监管、自觉接受监督等方面的情况。具体为:1、把党风廉政建设与反腐败工作纳入经济社会发展和党的建设总体布局,与中心工作同安排、同部署,有领导讲话、会议记录、部署文件、工作总结。2、对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进行责任分
浏览次数:  更新时间:2017-09-17 16:25: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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