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局开展“为官不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为切实贯彻落实《XX市领导干部为官不为问责办法》,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坚决制止和纠正党员领导干部存在当懒官、昏官、太平官等不良作风,根据市纪委部署,市局决定在全局开展为官不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深入开展专项整治活动,解决各级公安机关中存在的工作落实不力、敷衍塞责、群众观念淡漠等突出问题,督促全局各警种各部门党员领导干部敢于担当、主动作为、奋发进取,做到既干净干事,又主动谋事,推动全市公安机关作风建设进一步好转。  二、时间安排  2015年4月至12月  三、整治范围  城区公安机关、局属各单位担任副科级及以上职务的民警。  四、整治内容  (一)工作落实不力  1、贯彻上级及市局党委重大决策部署措施不得力、执行不到位,造成工作被动或者产生不良影响,受到省、市党委政府及省公安厅通报批评或媒体曝光的;  2、对党委、政府及市局党委确定的重大项目、重点工程、重要工作等,不落实,缓落实,打折扣,或组织协调不力,导致未能按期保质保量完成工作任务的;  3、在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中,党委(党组)主体责任和纪委(纪检组)监督责任履行不力,导致所在地区或单位发生严重
浏览次数:  更新时间:2015-07-22 20:24: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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