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局开展救灾资金管理使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根据《中共XX县委办公室、XX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XX县深入开展八个严禁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会办发〔2015〕39号)要求,现就深入开展救灾资金管理使用专项整治工作,提出如下工作方案:  一、整治内容  8 03地震灾后重建涉及民政资金管理使用监督中制度不健全、管理不规范、监督不到位,截留、挤占、挪用、贪污、套取、骗取民政救灾资金的问题。违反规定改变救灾救济资金使用范围,违反救灾救济资金分配和拨付等内容。  二、工作时限  2015年4月3 0日前进行自查,2015年5月30日前进行重点检查,长期落实。  三、整治措施  (一)加强政策宣传。县乡两级同时开展相关救助政策宣传活动,积极协调各种新闻媒体,通过开通宣传专栏、印发灾后恢复重建扶持政策等方式,提升宣传效果;及时做好政策宣传、政策解答等工作。各乡(镇、街道)要组织广大农村党员、村民代表认真学习相关政策知识,使广大农村党员干部群众知晓灾后恢复重建扶持政策知识,了解救灾物资和应急补助资金发放的标准,达到公开透明的效果。  (二)加强沟通协调。各乡(镇、街道)要积极主动争取党委政府、各社区、村(居)和宣传等部门重视支持和密切配合,在活动中发挥各自优势
浏览次数:  更新时间:2015-07-08 17:53: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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