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财务管理违规问题专项治理的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专项治理,严肃各项财经纪律,全面规范财务管理,促进各单位履行好财务管理主体责任和监管责任,从源头上防范违规违纪行为的发生,切实把钱袋子管住管好,斩断滋生腐败和不正之风的通道。  二、治理范围  全市各级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各民主党派、群团组织,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全额拨款、差额拨款和自收自支的事业单位。  三、治理内容  各地各部门要重点检查发现2016年7月1日-2017年6月30日期间财务管理违规违纪问题;省委巡视组对市、县(区)巡视中发现违反财经纪律方面主要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检查《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的意见〉的通知》(鄂财行一发〔2016〕18号)和《关于印发〈湖北省行政事业单位财务支出票据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鄂财综发〔2016〕6号)贯彻执行情况。对重点问题将延伸检查有关单位,并追溯到以前年度。具体检查下列方面存在的问题:  1 单位建立健全财务管理责任体系的情况。  2 单位预决算管理情况。包括将各项收入和支出全部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情况;严格人员编制政策,严禁超编制安排人员经费情况。  3 单位财务支出
浏览次数:  更新时间:2017-05-07 17:36: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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