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染病应急处置预案

针对当前甲型HN流感疫情(以下简称&ldqu;疫情&rdqu;)的严峻防控形势,为有效防控&ldqu;疫情&rdqu;的传播、蔓延,根据海关总署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切实做好&ldqu;疫情&rdqu;防控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关区实际,特修订《xx海关应对甲型HN流感应急处置方案》如下。
一、适应范围和工作目标
本方案适用于包括各单位、各部门以及各监管现场,重点是驻昌北机场、驻龙南办事处的监管场所,以及食堂、培训基地。
工作目标:提高&ldqu;疫情&rdqu;防控水平和应对能力,增强防控&ldqu;疫情&rdqu;意识,做到早预防、早发现、早处置,本篇文章来自资料管理下载。确保关区进出境通关环境安全、全体干部职工家属的健康安全,维护正常的工作生活秩序。
二、组织机构
设立xx海关防控&ldqu;疫情&rdqu;领导小组
组&bsp;&bsp;长:薛金楼&bsp;
副组长:魏斌、韦诗明、倪藻、林建平、钟海澄
成&bsp;&bsp;员:各单位、各部门主要负责人
联络员:陈美兰(业务现场)、刘娜(内部管理)
主要职责:制定工作方案;开展防控知识普及、组织相关培训、开展应急预演;组织处置突发事件;报告防控情况。
各单位、各部门视情况成立相应的临时机构。
三、工作原则
(一)科学防控。普及&ldqu;疫情&rdqu;和防控相关知识,建立防控工作机制,采取积极有效应急措施,增强防控&ldqu;疫情&rdqu;信心。
(二)预防为主。加强教育和预演,增强防范意识和落实预防措施;做好应对&ldqu;疫情&rdqu;的思想、组织、物资等准备;及时对疫情进行分析、预警,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
(三)联防联控。
.总关防控领导小组为关区&ldqu;疫情&rdqu;处置总协调、总指挥;根据&ldqu;疫情&rdqu;的范围、性质和程度,实行分级处置;各单位、部门主要领导是所在单位、部门防控&ldqu;疫情&rdqu;的第一责任人;总关各部门按照职责要求密切协同,形成合力。
2.进一步加强进境旅客行李物品和入境货物的查验工作。在昌北旅检现场,机办要对来自疫区进境旅客携带的行李物品00%过X光机检查,对查验中发现的动植物及其产品要及时移交检验检疫部门处理;本篇文章来自资料管理下载。如在进境旅客中发现有发热伴呼吸道症状的旅客,应立即通知检验检疫部门到场处理。在其他口岸,要继续加强对进境货物的查验工作,防止已公告禁止进境货物入境。
(四)争取支持。坚持垂直领导,自觉服从地方政府的统一指挥,保持与地方防控领导机构和专家部门的联系协调,争取地方的支持、指导。
四、业务现场类&ldqu;疫情&rdqu;处置
业务现场类疫情分为两类,一是旅检渠道,旅检监管工作中发现进出境旅客存在发烧、流感和肺炎等症状的;进境旅客携带动物及产品入境的。二是货运渠道,进口猪及其产品尤其是来自疫区的产品;有不法企业瞒报、伪报方式进口问题猪及其产品的。
(一)应急响应
业务现场发现业务现场类&ldqu;疫情&rdqu;突发时,即按照本预案启动应急响应。
(二)情况报告
.现场关员即时向带班科处级领导报告;
2.现场领导将&ldqu;疫情&rdqu;移交口岸检验检疫部门,同时向通关0指挥中心报告;
3.指挥中心通知联络员,由联络员负责向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分管通关业务工作的负责人报告,并根据负责人要求视情向海关总署监管司、省&ldqu;疫情&rdqu;联防联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联络员负责协调业务现场疫情处置工作。
报告要求:突发事件发生后30分钟内电话报告指挥中心;2小时内,须以书面形式报告;值班人员接报后,立即向领导小组负责人报告;领导小组负责人决定是否启动疫情防治机制,是否向海关总署、省&ldqu;疫情&rdqu;联防联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联络员根据授权报告。
(三)应急处理
.稳定现场。在做好报告工作的同时,现场关员要向旅客或货(物)主做好耐心细致地说服工作,防止因解释工作不到位而引发争端,扩大事态;
2.及时移交。发现旅客有感冒发烧疑似流感症状,或发现有动物及其产品的,主动联系并及时移交检验检疫部门处理,并办理好移交登记手续。
3.把好放行关。如通关监管现场海关在货运渠道发现有疑似来自疫区生猪及其制品,或无法提供有效检验检疫证明的猪及其制品的,一律不予放行,通报检验检疫部门;对伪报或瞒报的,依法严肃处理。
4.现场消毒和隔离保护。事发现场做好自身安全保护,并联系口岸检验检疫部门或当地&ldqu;疫情&rdqu;联防联控领导小组办公室,尽快对患者接触过的场所和物品进行现场消毒和临时性隔离,防止交叉感染。
5.应急结束。领导小组确认&ldqu;疫情&rdqu;防控事件已得到控制或取得预期处理结果后,组织力量迅速恢复正常秩序。事件处理结束后5日内,由事发地现场海关撰写书面总结逐级上报,并将全部记录文件材料整理归档。
五、内部管理类&ldqu;疫情&rdqu;处置
内部管理类&ldqu;疫情&rdqu;为关区关员、职工及其家属有发烧、流感和肺炎等症状的。
(一)应急响应
关区发生&ldqu;疫情&rdqu;,立即启动本预案。
(二)情况报告
.发生&ldqu;疫情&rdqu;病例的本人或家人向所在单位或部门领导及联络人报告。
2.单位联络人了解情况后,立即向本单位防控领导小组报告,并向总关值班室报告。
3.总关值班室接到报告后,通知内部管理联络员;联络员立即向领导小组报告,并根据领导指示视情向海关总署、江西省政府&ldqu;疫情&rdqu;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联络员负责协调关区内部的疫情处置工作。
(三)应急处置
.启动应急机制。防控领导小组接到&ldqu;疫情&rdqu;报告后立即启动应急机制,在做好防护的同时,调集车辆,将病人就近送往省市指定的定点医院救治,并协调配合地方医疗机构和防控机构做好医学观察、隔离和疫点的消毒工作。
对其密切接触者要进行病例排查,按照防疫部门要求,必要时可采取集体居家隔离方式,同时要做好本单位工作生活场所的消毒工作,防止疫情蔓延。
2.&ldqu;疫情&rdqu;控制报告制度。联络员每日定时电话关注&ldqu;疫情&rdqu;及病人变化情况,每天向总关值班室报告一次情况,重要情况及时报告领导。
3.善后处理。疫情控制后的5日内,由所在单位撰写书面总结逐级上报,并将全部记录文件材料整理归档。
六、各尽其职、密切协同,全力保障防控落实
(一)总关防控领导小组为关区疫情处置总协调、总指挥。&bsp;
(二)总关通关0热线为业务类疫情防控值班指挥中心,电话为;总关值班室为内部管理类疫情防控指挥中心,电话为。上述两中心担负日常值班和疫情突发事件值班及处置指挥职能。
(三)总关&ldqu;疫情&rdqu;防控联络员根据授权,负责向海关总署监管司和省政府&ldqu;疫情&rdqu;办报告&ldqu;疫情&rdqu;防控进展情况。
(四)总关办公室负责及时编发疫情防控的宣传文稿和信息、简报。疫情防控突发事件处理期间,一律由总关办公室按照新闻发布纪律对外发布。关区内任何单位、部门、个人不得擅自向报纸、杂志、电视、广播、互联网及其他任何单位或组织、个人发表与之相关的言论。
(五)人教处、各隶属海关单位办公室(综合科)负责内部干部职工疫情防控工作。要关注内部疫情情况,及时联系省、市防疫部门,争取为关区干部职工优先接种流感疫苗。接种疫苗应优先安排一线关、警员和后勤服务人员。
(六)机场办事处要进一步加强对进境旅客行李物品的查验工作,防止已公告禁止进境物入境。如在进境旅客中发现有发热伴呼吸道症状的旅客,要立即通知检验检疫部门到现场处理。
(七)机关服务中心和各隶属海关单位办公室(综合科)负责后勤保障工作。根据需要自行配备医用口罩、消毒液等防护用品;做好办公生活环境、餐饮食品的消毒、卫生防疫工作;本篇文章来自资料管理下载。配合相关部门做好疫苗接种、车辆保障工作,做到随调随到,并将车辆调度人员手机号报至指挥中心备案。各隶属海关单位各自保障。
(八)技术处负责通讯工具和网络的畅通,确保&ldqu;疫情&rdqu;突发事件处置需要。
七、有关要求
(一)统一领导、分级负责。要高度重视&ldqu;疫情&rdqu;联防联控工作,加强工作防护,配备必要的防范设备,明确有关责任,主要领导是所在单位、部门防控&ldqu;疫情&rdqu;的第一责任人;总关各职能部门要按照职责认真履行应急处置职能管理。
(二)加强风险分析,切实履行联防联控职责。要及时了解国内外疫情趋势,掌握&ldqu;疫情&rdqu;动态信息,做好日常环境卫生整治和消毒工作,各监管场所应配备必要的防护用具,提高防护意识,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
(三)联防联控、科学处置。加强与检验检疫、公安边防、当地联防联控领导小组办公室、民航、交通、铁路等部门通力合作,做好联防联控各项工作。

浏览次数:  更新时间:2015-12-09 19:40: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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