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传染病防治监督检查计划

为全面履行好传染病防治监督职责,按照突出重点、分步实施的原则,结合我县实际及2018年检查中发现的突出问题,制定监督检查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有计划、分步骤实现卫生监督全覆盖工作目标。  一、监督依据  《传染病防治法》、《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传染病防治日常卫生监督工作规范》(卫监督发﹝2010﹞82号)等法律、法规规章等。  二、监督对象  辖区内的医疗卫生机构     三、监督内容   1、预防接种管理。接种单位和人员的资质;疫苗的接受、购进、分发、供应、使用登记;预防接种规范服务情况。   2、传染病疫情报告。传染病疫情登记、报告制度建立情况,法定传染病报告的内容、时限、程序等符合规定情况。   3、传染病疫情控制。建立传染病预检、分诊制度及应急预案;设置感染性疾病科或传染病分诊点;对本单位内被传染病病原体污染的场所。物品实施消毒情况;个人防护情况。  4、消毒隔离制度执行情况。消毒管理组织及消毒隔离管理制度建立和执行情况;医疗卫生人员接受消毒技术培训情况;定期开展消毒与灭菌效果检测情
浏览次数:  更新时间:2018-04-06 12:27: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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