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住院起付标准对职工医保运行的影响分析

2011年,我市参保职工住院起付标准乡镇卫生院300元、县级500元、市级700元(安政〔2011〕39号文件),但在2014年修改为乡镇卫生院500元、县级700元、市级1500元,、市外定点医疗机构为2500元(安政办〔2014〕48号文件)。我市现在按2014年标准执行。  修改起付标准以来我市医保基金运行情况:  2014年职工医保收入7746 4万元,支出6918 9万元,结余828万元。2015年职工医保收入9039 2万元,支出6739 8万元,结余2300万。2016年职工医保收入9960 7元,支出7552 9万元,结余2408万元。历年累计结余1 17亿元,是2016年职工医保收入的1 17倍。  2015年职工公务员收入2307 4万,支出1594 3万,结余713万,2016年公务员收入2741万,支出2656 1万,历年累计结余798万,是2016年公务员收入的30%。  职工住院起付标准对职工医保运行的影响:  职工住院起付标准偏高,一方面造成职工医保基金结余过多,降低了医保基金使用效率。另一方面,偏高的起付标准对普通低收入者尤其是普通退休职工的住院明显地增加了极大的经济压力。普通低收入者连住院起付线都难以支付了,本该住院治疗的也只能尽可能不去住院或者无力住院。再者,参加我市城镇职工医保的职工比参加我市城镇居民医
浏览次数:  更新时间:2018-06-18 22: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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