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高校法治教育存在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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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高校法治教育存在的问题


(一)高校法治教育政策的执行力不强,缺乏有力的监督
我国自开始注重法治以来,在治国理政的各个方面都在凸显法治的重要性,下发颁布了众多的方针政策,涉及高校的高等教育当然也不例外。然而政策多并不意味着其执行实施的效果就好,形式之风在一些领域仍然存在,这就是为什么我国出台了很多有关高校法治教育的政策,但却实效性不强的原因之一。另一方面,有一些高校之所以迟延执行实施法治教育政策,很大的原因也是由于缺乏有效的监督,没有相应严格的问责机制。而且有些重大的政策并未能转化为法律法规,由此致使其没有强大的国家强制力可以作为执行的保障,有些高校就会不认真贯彻执行这些政策,而且即使有一些上升到法律层面的政策,它们中也很少会规定有关执行不力的惩戒方式与内容。
(二)高校法治教育理念的偏颇,受限于传统观念
教育理念是教育主体在教学实践及教育思维活动中形成的对“教育应然”的理性认识和主观要求。我国高校法治教育发展起步较晚,各方面还不够完善,教育理念中因为缺乏一些有关民主人权、法律至上等作为法治基础的沉淀,因此很容易受到传统观念的消极影响,在教学时更注重履行义务而轻视保障权利,“人治”的影响在我们的思维观念之中仍有余波。卢梭曾说“法律既不是铭刻在大理石上,也不是铭刻在铜表上,而是铭刻在公民内心。”在我看来,这就是我国高等教育存在的本源性问题。虽然现今我国在各方面得到了飞速发展,在观念上有了巨大的转变,确立了崭新的治国理政的方式,法治成为我国发展的主流,但在意识观念领域,一些固有的传统观念仍对我们有着潜移默化的影响。
(三)高校法治课程设置的不合理,缺乏长效机制
如今,我国高校的法治教育主要体现在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这一门课,而且在教材(205年修订版)中一共有八章内容,有关法治教育的只占了最后三章,分别为学习宪法法律、建设法治体系;树立法治理念、尊重法律权威与行使法律权利、履行法律义务。很明显法律基础所占的分量并不能满足大学生学习的需求,在内容安排上也是不尽人意,虽然在结构上囊括了整个法律体系,但是却只有一些框架性的浅显理论知识,鲜有法律学习所应有的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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浏览次数:  更新时间:2017-06-11 19:5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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