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发达地区如何建立规范高效科学标准化的人民法院

本文 由 第一公文 网 收集整 理(课件)&bsp;确保审判、执行等各个环节都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不折不扣的运行,实现司法的公正与高效。二是建立阳光审判制度。要认真落实公开审判制度,建立审判程序和审限明示制度,将案件排期开庭的时间、地点、法庭人员组成情况、审理程序等信息,全部滚动显示在立案大厅(或法庭)电子显示屏或触摸屏上,让当事人一目了然,从而拓宽监控渠道,加大监控力度,提高审判工
作的透明度。三是建立庭审行为规范制度。要按照最高法院出台的《法官行为规范(试行)》制定相应的庭审行为规范制度。高度重视庭审行为的规范化,不断强化庭审功能,弘扬司法礼仪,法官在案件的审判过程中,要注重自身的一言一行、一举一动,注重着装仪表、保持良好的法官形象。要谨言慎行、举止得体、态度温和,禁止对当事人态度生硬。要通过开展庭审规范化竞赛,规范法官的着装、仪表、法言法语、法锤的使用等,增强纠纷解决的公开性,不仅让人民群众得到公正的结果,而且让人民群众通过看得见、听得懂、信得过的规范、公开、透明的庭审程序和方式,真正感受到司法的公平、公正。四是建立案件流转监控制度。由立案庭以法院综合信息管理系统为依托,对所有案件在立案受理、排期开庭、审理、调解或宣判、结案等全过程实施严格监控。如民事案件,对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在审限届满前两个月尚未审结的要进行催办,对审限届满前一个月尚未审结的则实行督办,发出督办令,责令相关庭限期结案;对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在审限届满前一个月尚未审结的进行催办,对审限届满前20天尚未审结的则实行督办;对执行案件在执行期限届满前一个月就应发出催办通知,督促执行人员在执行期限内执结案件。对超审限的案件每月进行通报批评,并作为年终考核的一项硬指标,纳入考核项目。
(二)落实相关制度,监督实体处理,促进司法公正。要在提高审判效率的同时,狠抓案件质量的提高,加强对案件实体处理的监督力度,切实践行公平正义理念,对已经建立的制度要进一步抓好落实,发挥制度的作用。一是落实案件质量评查制度。由审判监督庭对所有结案从实体处理、审判程序、法律适用等方面进行全面评查,评查结果实行月通报;同时,由监察室不定期地对案件进行抽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二是落实裁判文书签发制度。严格执行《关于加强裁判文书签发权限的若干规定》,从裁判文书的制作、审核程序、签发权限、质量责任等方面进一步规范裁判文书,提高裁判文书的质量。三是落实民商事案件指导制度。我们宕昌县法院在2004年就成立了由分管民商事审判工作的副院长任组长,由民一庭、民二庭组成的民商事案件审理指导组,具体负责指导全院民商事案件的审判工作,对个别重大、疑难、复杂、社会影响大或新类型的案件出具书面指导意见,供独任庭或合议庭审理案件时参考。但是,这一制度建立以来没有很好的贯彻落实,因此,我们在今后的工作中将进一步抓好此项工作,真正发挥民商事案件审理指导组的作用,确保所有案件均能公正处理。四是进一步落实发回重审和改判案件逐案审查制度。对改判、发回重审的案件由审监庭造册登记,并对发回和改判情况进行分析。然后由监察室就承办人有无责任、责任性质和责任承担等进行分析确定,从而促进审判质量的提高。
(三)落实“三项举措”,规范执行工作,维护司法权威。近年来,大部分地方党委尤其是发达地区的地方党委已经非常重视法院的执行工作,认为法院的执行工作是一项涉及民生和社会稳定的重大问题,并以文件形式下发了《关于加强法院工作的决定》,明确将各单位配合法院执行工作作为年终综治考核的硬指标之一,为各单位、各部门配合法院执行工作提供了政策依据,为搞好执行工作创造了良好的外部环境。但是在我们欠发达地区的基层人民法院这种局面还没有形成,针对我们这些贫困地区执行格局和执行管理体制与执行形势不相适应的现状,我们认为应积极建立和落实四项措施,进一步规范执行工作,维护司法权威。一是实行执行裁决权与执行实施权分权运行机制。要全面实行执行裁决权和执行实施权的分离运行,积极开展执行听证,对申请执行的案件,是否进入执行程序,首先由执行合议庭进行裁决,对符合执行条件的案件,交付执行人员执行,确保执行工作的程序公正和实体公正。二是实行执行联动威慑机制。通过政法委协调、法院主办、公安、检察、司法及相关行政部门配合、社会参与,形成县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支持,政法委协调、法院主办、部门配合的执行工作联动威慑机制,有效推动执行工作的顺利开展。三是不定期集中开展清理执行积案活动。执行积案的形成大部分是由被执行人无执行能力造成的,但也有逃避债务、拒不执行、执行不力等因素。因此,在日常的执行工作中,不仅要执行新收案件,同时还要及时清理积案,防止出现新的积案。要通过不定期的集中开展清理执行积案活动,明确责任,强化措施,案件到人,攻坚克难,大打执行工作大会战,确实执结一批疑难案件,着力缓解执行难的局面。
(四)建立便民机制,落实便民措施,方便群众诉讼。要以“公正司法、一心为民”为指针,不断探索司法为民的新机制。一是规范窗口运作,增强服务意识。立案和信访是法院工作的窗口,也是联系群众的桥梁和纽带。基层法院面临的当事人主要是广大农村群众,农村相对而言偏僻落后,交通不便。因此,建立便民机制,制定便民措施,并付诸实施,是方便群众诉讼,践行司法为民的重要途径。在我们欠发达地区基层法院,我们认为应健全两项机制,创新便民方法,落实便民措施,首先,健全立案大厅立案机制。实行立案大厅敞开式柜台办公、一站式服务,让当事人不出立案大厅就能办妥立案手续。其次,规范信访管理机制。在审判大楼一楼设置信访室,安排专人负责接待已结案件的信访当事人;由立案庭负责接待诉前来信来访的当事人。二是探索为民机制,完善服务措施。在我们欠发达地区基层法院,要在基层法庭大力推行“便民”投诉箱和“法庭人员去向牌”的做法,对经过撤乡并镇远离乡镇的群众,选择适当位置,设制“便民”投诉箱,让远离法庭的群众在离家不远的地方就能将自己的诉求投入法院诉讼的窗口,及时为群众排忧解难,化解群众之间的矛盾纠纷。其次,在基层法庭大门外适当位置制作“法庭人员”去向牌,向来法庭告状的群众告知法庭人员的去向、联系电话,方便群众诉讼。同时,在县院机关要实行网上立案、远程立案、巡回审判等便民服务措施,积极探索便民利民的新举措,继续完善司法调解和人民调解、行政调解互动的大调解工作格局,不断探索司法调解和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多向延伸的方法和措施,进一步完善司法为民的措施。
二、抓好教育培训,提高司法能力,努力实现队伍管理的科学化和规范化
做好法院工作,关键在于抓好队伍的管理。要按照“抓班子、带队伍”的思路,强化制度化管理与人性化管理的并重,实现队伍管理由“他律”变“自律”,管理效应由“短期”变“长效”。
(一)加强政治业务培训,提高司法技能。把加强干警的政治理论和法律业务的培训作为提高干警司法能力的重要途径,不断健全制度,完善措施,切实促进干警司法能力和司法水平的提高。一是制定干警教育培训计划。按照创建“学习型”法院的要求,建立固定学习日制度,将每周的星期一、五确定为学习日,每周一、周五组织全体干警进行政治理论和法律业务学习,提高干警的政治觉悟和业务素质。二是丰富培训形式。采取两种形式加强对干警的培训,一是采取“传、帮、带”的方式培训干警,即由院领导和业务水平高的干警亲自授课或者在办案过程中,由业务素质好的法官对业务能力较差的干警进行帮助、带动,不断提高全体干警的业务能力;二是采取“送出去、请进来”的方式,鼓励干警参加学历教育,有计划地组织干警参加各级部门组织的有关培训,轮流输送全体干警到有关法律院校进行培训,同时邀请大学法学专家和上级法院领导为干警讲授理论和业务知识,进一步提高干警的政治业务素质。三是完善培训载体。坚持每年召开一次理论研讨会,就法学理论和审判实践中的热点、难点问题进行集中研讨,以此提高干警的理论水平和司法能力。四是建立教学实践基地。要尝试与党校、电大等院校建立教学实践基地,以先进理论成果促进干警业务水平的提高,逐步实现法官培训规范化。要完成上述教育培训工作,我们希望上级有关部门对我院在教育培训经费上给予倾斜,投入更多的经费,以保障干警教育培训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加强纪律作风和廉政建设,严明司法纪律,规范法官管理。要在加强教育、培训,努力提高法官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的同时,把严明司法风纪作为事关法官社会声誉、法院形象和司法权威的一项重大工程,时刻紧抓不放。一是开展各项活动。要根据各级党委和上级法院的部署,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荣辱观教育、大学习大讨论和人民法官为人民等活动。同时,结合本院实际,开展专项教育整顿,充分利用典型事例,激励、警示干警,不断增强干警的宗旨意识和大局观念,牢固树立责任意识、公仆意识、廉洁意识和公正意识。二是严格责任追究。充分发挥纪检监察部门的职能作用,严格执行《人民法院审判纪律处分办法(试行)》和法院廉洁自律的有关规定,积极开展责任追究,实行有报必查,有查必果。三是严格考勤制度。严格落实考勤制度,由办公室和政工部门对全院干警进行考勤,每周通报一次,对无故迟到早退和旷工的干警,由监察部门进行纪律追究;严格落实请销假制度,由监察室对各庭科队局填写考勤表进行汇总,对无请假条的按旷工处理,年终按出勤情况对干警进行考评,并将考勤情况作为年终考核的硬指标之一。
(三)注重工作业绩,完善司法考核。为建立客观、公正、规范、科学的队伍考核监督体系,对司法活动的各个环节、全部流程以及司法人员的业绩廉政情况全面纳入考核监督视野,形成系统的考核监督体系,成立由院长任组长、副院长任副组长,办公室、政工科、纪检监察室、审判监督庭为成员的年终考核领导小组,设立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完善考核制度,按照一部门一档、一人一档的标准,建立司法档案。对各庭、室、科、队、局等部门及干警个人从政治理论和法律业务学习、教育培训、业务工作、队伍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等方面进行严格的考核,并以考核结果评先选优,决定工作名次。
(四)贯彻从业规定,约束业外活动。我们要根据《法官法》、《法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法官若干行为规范》和《五个严禁》的规定,制定和完善诸如《法院工作人员日常行为规范》、“六项禁令”、《关于规范法官与律师之间关系的规定》、《关于禁止法院干警为案件当事人说情并干预审判活动的若干规定》等制度规范,有效地规范法官业外活动,促进廉洁办案。
三、狠抓基础建设,强化后勤保障,努力实现行政管理的科学化和规范化
行政管理是法院管理的基础和保障。要因地制宜,大力加强行政管理规范化建设。
(一)规范基础建设,提高现代化水平,努力实现人民法院的标准化建设。要充分利用各级党委和上级法院加强基层法院基础建设的政策优势,通过内部筹资、外跑项目的办法来破解发展难题。我们将更大的希望寄托于上级法院对我们的关注,希望在基础设施建设方面给予政策和资金上的大力支持,同时也希望对我院的项目建设给予关照,使我院上报的“两庭”建设续建项目能够尽快落实到位,以解决我们的燃眉之急。2006-2008年,我们严格按照最高人民法院法院出台的审判法庭建设标准进行图纸设计,并依照工程建设的程序严格招投标、施工,建成了标准化的人民法院审判法庭和审判综合大楼。在今后的“两庭”建设中,我们将在审判大楼和五个基层法庭建立庭审同步录制系统、庭审信息直播系统、庭审信息查询和点播系统、庭审信息存储系统和法院加密网络设备升级改造。有了这些“高科技装备”后,我院就可以实现对庭审音视频信息的采集、保存、检索、利用和多媒体证据的管理,并为庭审记录、庭审考核、旁听、档案查询、上诉和申诉等提供科学而直观的依据。同时,各级法院尤其是我们基层法院要坚持“以人为本”的理念,注重人性化管理,不断改善干警办公办案的条件,关心干警生活,解决干警的困难,使全院干警变“要我干”为“我能干”、“我要干”。一方面要配备足够的电脑,装备相应的车辆,添置审判庭的法台法椅,设立图书资料室和电子阅览室,建设审委会电子会议室、智能法庭和视频会议室等,为干警干事创业提供良好的工作条件和平台。与此同时,为全体干警修建健身房和塑胶篮球场等,为基层法庭安装太阳能热水器,设置浴室,购买洗衣机等,时时处处体现现代化的装备,到处展现标准化的气象,使人民法院真正成为标准化的单位。
(二)规范信息化建设,提高办公科技含量。要适应办公自动化和办案现代化的需要,建设程控电话机房、法院局域网站,建立手机电子政务平台,完善监控系统,积极推进信息化成果的转化利用,提高法院管理的信息化水平。
(三)规范后勤保障建设,提高服务审判能力。要对财物管理、案件管理、车辆管理、会议管理等方面制定一系列规章制度,使后勤工作有章可循。一是认真贯彻财务管理制度。要规范财务管理,按照财务管理制度的规定,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制度,压缩各项事务性支出,对来宾接待由专人签字,差费报销由“一把手”签字,杜绝乱签字乱审批现象的发生,规范各种费用报销审批手续,保证有限的经费用在刀刃上。二是规范诉讼费用收取,公开收费标准,主动接受监督,并经常对收费办法落实情况进行检查、督促,确保不出现乱收、多收诉讼费的现象。三是规范诉讼档案管理,完善档案库房建设,提高档案管理水平。四是规范办公秩序管理。严格管理车辆的使用、维修、停放,实行专人负责、定点修理;严格落实值班制度,规范办公秩序,确保机关安全;严格落实所有的审判活动在审判区开展制度,严禁在办公室开庭、接待当事人和代理人。
四、完善各项制度、狠抓制度落实,努力实现法院各项工作运行的科学化和规范化
以制度管人、管事、管物、管案是破解人治思想的有效途径,制度落实是规范化管理和科学管理的生命线。因此,要下大力气狠抓制度落实,努力建立促进司法规范化的长效机制。
(一)完善制度体系建设,不断提高管理效能。要注重从实践性着眼,做到“三个入手”,即从解决群众反映的热点问题入手、从解决执法行为中发现的问题入手、从适应形势发展的需要入手,不断健全完善制度体系的建设,形成一套高效、合理、可操作性强的制度体系。目前,大部分法院都不同程度地建立了相应的制度体系,就拿我们宕昌县法院而言,我们在995年以来,逐步制定了《党组工作规则》、《审判委员会议事规则》、《财务管理制度》、《车辆使用管理办法》、《干警严肃纪律的若干规定》、《禁酒令》、《请销假制度》、《机关学习制度》、《机关干警考勤制度》、《审判流程管理操作规则》、《干警教育培训的若干规定》、《保密工作制度》等制度。在今年的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中,我们又制定了《非涉密计算机保密管理制度》《非涉密移动储存介质保密管理制度》、《计算机安全保密制度》、《涉密计算机管理制度》、《非涉密移动储存介质保密管理制度》、《上网信息保密审查制度》、《涉密计算机等设备维修管理规定》、《涉密计算机维修、更换、报废制度》等涉及计算机方面的八项制度和《执行案件流程管理制度》、《执行案件繁简分流实施办法》、《关于申请执行人举证制度》、《被执行人财产申报制度》、《关于颁发债权凭证的规定》等执行工作方面的五项制度。目前,我院基本建立了比较系统全面而周密的制度体系,今后我们将进一步贯彻落实这些制度,切切实实实现依制度管事、管人、管案,提高法院的管理效能。
(二)狠抓“三个落实”,充分发挥制度的作用。一是落实主体职责。出台任何一项制度,都要首先明确制度落实的主体和职责,做到职责明晰、目标明确,使每项工作都有人管,从而有效地避免“都管、都不管”的两极现象。二是落实监督检查。要实现检查监督日常化,定期对案件流程管理、来信来访、发回改判案件、信息宣传工作情况进行监查。三是落实奖惩兑现。要把各项执法规范的落实情况全部纳入岗位目标考核,考核情况直接与各庭室和干警的年终考核、评先奖优挂钩,有效促进各项执法规范化措施的贯彻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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浏览次数:  更新时间:2013-06-19 21:19: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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