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 推动党委主体责任的落实

党中央为了强化党建工作,提升党组织统领工作的能力,在十八届三中全会上就加强反腐败体制机制创新和制度保障明确了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委负主体责任,纪委负监督责任的具体要求,这对从源头上防治腐败,提高党建工作科学化水平具有现实意义。但是我们看到,一些党委还没有转变思想,在廉政方面的主体责任不仅是落实不够,还可能与党中央的政策发生了冲突。近日,教育部就对中国传媒大学校党委书记陈文申、校长苏志武在内的等8名党员领导干部的违纪问题给予纪律处分和组织处理,主要是该校的几位领导在中央八项规定出台后,不是想如何与党中央保持一致,尽快整改存在的问题,而是想如何保住原有的待遇,在组织调查时还集体弄虚作假,想蒙混过关。从这个案例来看,充分体现出该校党委完全不讲政治规矩和政治纪律,管党治党不力、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选择性的贯彻落实中央政策精神。党委作为一级组织机构,对重大工作和人事安排有一定的决策权,他是确保单位、集体健康发展的重要机构,不能作为为少数人谋利益的工具,所以党委的正副书记和党委成员必须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这条生命线,不求私心,本着对单位、集体负责的态度有理按章办事,才能守得住底线,做得好事情
浏览次数:  更新时间:2016-04-26 16:37: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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