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政协协商民主建设的若干思考

  协商民主是我国人民民主的重要形式。党的十八大这一重要论述的明确提出,对于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具有重要指导作用。健全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制度,推进协商民主广泛、多层、制度化发展,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理论的重大创新和突破。充分发挥人民政协作为协商民主重要渠道作用,使协商民主成为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重要发展方向,是新形势下政协工作认真探索和努力实践的重要课题。笔者结合近年来基层政协工作中的体会,对不断推进协商民主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提出以下思考。  党委重视、政府支持的协商氛围日益浓厚。一是思想重视程度真正提高。比如松桃自治县委制定出台了《关于加强人民政协工作的实施意见》,明确了县政协开展协商议政的指导思想、工作原则。二是制度保障机制更加规范。县委、县政府充分发挥人民政协的作用,积极支持和鼓励政协委员对全县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生活中的重要问题以及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协商建言。三是以提高协商质量为核心的支持力度加大。县委、县政协都把学习培训作为政协工作的基本任务,选派政协委员和政协干部参加不同形式的学习培训,确保政协委员在素质提高、履职能力提升、发挥委员主体作用上取得
浏览次数:  更新时间:2014-08-26 22:1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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