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部:强化述职评议考核压实党建责任

华敬锋

开展机关党建述职评议考核是推进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压实党组织书记履行管党治党第一责任的重要手段。204年以来,按照上级党组织的统一部署,公安部直属机关党委组织部属各局级单位党组织连续开展了党建述职评议考核,有力推动了全面从严管党要求的落实,有效加强了部直属机关党建工作。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关于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进一步强化述职评议考核在党建工作中的“指挥棒”“风向标”作用,207年2月至

208年2月,部直属机关党委结合实际,坚持问题导向、注重全面客观,进一步创新了考核机制,认真组织开展207年度党建述职评议考核工作,基本达到了评出压力、考出动力,以评促建、以考促改的目的。联系实际、创新机制,进一步提高考核工作的科学性

中央要求,党建述评工作要把日常考核与年终考核、定性考核与定量考核有机结合起来,但对日常考核的重点,定量考核的标准没有具体规定。为进一步提高考核的科学性和操作性,我们进一步创新了考核评价机制。

一是加大对日常党建工作的考核力度。按照年终考核和日常考核相结合的原则,不求年终考核“一锤定音”,更加注重日常考核,细化日常考核重点加减分项目,将所占分值确定为最终量化得分的30%,推动各单位党组织把日常党建工作当作常态来抓,力避平时不干、评时去争的现象。

二是切实将定性考核与定量考核有机结合起来。按照中央“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要求,明确党建考核最终量化得分由3个部分组成,其中,本单位自评得分占30%、各单位交叉互评得分占40%、日常党建工作综合评价得分占30%,推动了党建考核从粗到细、从虚到实。

三是实现对部属单位考核全覆盖。204年至206年的党建述职评议考核采取的是对现场述职单位进行评分,对书面述职单位只述不评的方式。207年度实现了对党的组织关系隶属部直属机关党委的全部局级单位党组织进行评议考核,首次实现了述职、评议、考核“三个全覆盖”。突出重点、问题导向,进一步增强考核工作的针对性

结合上一轮迎接中央巡视时暴露的个别单位党建责任不落实、党建工作虚化弱化、党内组织生活不规范等突出问题,此次述职评议考核在日常党建考核项目中,从组织建设、学习教育、纪律作风建设等5个方面3个分项,有针对性地细化量化了重点加减分标准,较好解决了党建工作“做多做少不易统计、做好做差不易评价”的问题,打通了党建责任落实的“最后一公里”。

一是在学习教育考核方面,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的情况作为重点评议内容,将理论中心组学习、党校参训、简报宣传以及参加各类学习活动情况作为重点考核项目,强调聚焦问题述、对着问题改,用问题倒逼责任落实。如针对党员培训、调训落实难的问题,对207年度未完成党校调训任务的单位按人次进行了减分。

二是在基层组织建设考核方面,将党组织健全、党组织按期换届、落实“三会一课”、召开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党费收缴管理使用、发展党员、党员组织关系管理等方面的工作作为重点考核项目,严格按党内相关规定和考核办法进行加减分,如对党组织、纪检组织负责人空缺的单位和未按期换届的单位进行了减分,推动了党建基础工作和基层建设。

三是在纪律作风建设考核方面,将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自评工作纳入党建述职评议考核工作一并开展,受到各单位的充分肯定。在日常考核中,将落实“两个责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党员违纪违法以及主动开展谈话提醒、诫勉谈话教育、查处党员违纪违法问题作为重点项目。对发生党员干部违纪违法问题的单位进行了减分;对主动履职、对党员进行纪律处分、开展诫勉谈话教育的单位进行了加分,推动各单位主动承担责任、主动谋划工作、主动完成任务。

四是在落实长效机制方面,将参加党建调研、征文活动、课题研究、案例征集等方面的情况作为重点考核项目,在日常考核环节,对受到中央各部门、部党委、部直属机关党委表彰奖励的334人次进行了相应的加分,鼓励各单位积极参加上级安排的活动,认真总结提炼典型经验,创新党建工作方式方法。全面客观、务实从严,进一步提升考核工作的实效性

一是自评环节“党员说了算”。各局级单位党组织书记结合年终工作总结、主要负责人述职述廉工作、落实“两个责任”自查自评和抽查考评等工作,向本单位党员述职并发放测评表接受评议。为保证评议质量,部直属机关党委派员赴所有局级单位,现场发票、收票,确保了测评结果的客观真实。

二是互评环节“群众说了算”。在各单位按要求在本单位进行内部述职的基礎上,直属机关党委将各单位述职报告汇集成册,设计了互评表,发各单位进行交叉互评,加强了各单位党建工作的横向比较力度,在机关营造了“比学赶帮超”的良好氛围。

三是综合评议环节“基础数据说了算”。部党建办根据日常掌握的各单位开展党建工作情况,采取量化记分的方式,对各局级单位党组织的年度日常考核重点项目进行加减分,并经部党建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审核,使考核结果尽可能客观、公正地反映民意,反映各局级单位党建工作的真实情况。

党的十九大提出了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和“5+2”的总体布局,具有鲜明的时代特色和崭新的理论特色,是指导新时代党的建设的总纲领和总遵循,也为我们做好新时代公安机关党建工作进一步指明了方向。下一步,我们要按照中央和部党委的部署要求,进一步强化党建述职评议考核,层层压紧压实党建责任,推动党建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一要提升政治站位,进一步增强全面从严治党管警的责任感。各级党组织主要负责同志要进一步强化“四个意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牢牢把握“公安姓党”的政治属性,切实强化抓好党建是本职、不抓党建是失职的理念,坚持党建、业务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真正把党建责任牢记心中、扛在肩上,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全面推进党的政治、思想、组织、作风、纪律建设,把制度建设贯彻其中,深入推进反腐败斗争,不断提升党建工作科学化水平。

二要聚焦核心任务,扎实推进部直属机关党建工作。要把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首要政治任务,切实做到“学懂、弄通、做实”,紧密联系公安工作实际坚决贯彻落实,毫不动摇地坚持党对公安工作的绝对领导、全面领导,始终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要牢牢把握“四句话、十六字”总要求,坚持以党建带队建,以队建促工作,使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目标同向、部署同步、工作同力,充分调动起各级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干部的先锋模范作用,为开创新时代公安工作新局面提供坚强有力的思想、组织和作风保障。

三要优化考核办法,着力提升部直属机关党建工作规范化。

从实践看,207年度的党建述职评议考核工作效果明显,评出了压力与动力,考出了作风与实效,唤醒了责任与担当,得到了部党委的充分肯定。很多党员特别是领导干部纷纷表示,评议考核是一场特殊的党建“考试”,起到了对党组织、党员领导干部的引导、监督和激励作用。在此基础上,我们要更加注重分类考核,根据部直属机关不同单位、不同人员性质和不同人员规模等实际,合理设置各项指标,进一步激发各单位加强党建工作的积极性。同时,积极主动地向部党委建议将考核结果作为干部选拔任用、绩效考核、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进一步调动和发挥“关键少数”在抓好党建工作中的重要作用

文章来源于:紫光阁

浏览次数:  更新时间:2018-05-04 02:26: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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