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机关效能建设工作要点

204年,我县机关效能建设工作的总要求是,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省委九届十次全会和省、市、县纪委全会精神,紧扣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结合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认真贯彻《省机关效能建设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以“效率高、服务优、环境好”为核心,从严整治“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和办事效率低下等效能问题,践行“马上就办”,创优发展环境,为推动“转型驱动、加快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一、深入贯彻《条例》

(一)深入学习宣传。认真落实《省机关效能建设领导小组关于做好〈省机关效能建设工作条例〉学习宣传贯彻工作的通知》精神,把《条例》纳入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必读篇目,纳入纪检监察干部年度业务知识测评范围,通过专题培训、集中学习、座谈研讨等形式,使全县各级机关工作人员尽快熟悉和掌握《条例》的条款、内涵和要义,增强贯彻落实的自觉性。加大宣传力度,印发《条例》单行本,充分利用电视、网络等媒体,扩大《条例》和机关效能建设工作宣传,形成浓厚的学习宣传贯彻氛围。

(二)完善制度建设。认真对照《条例》规定,健全完善各级各部门机关效能建设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明确责任主体和职责权限。要对照《条例》规定,重新梳理本单位、本部门制定的各项机关效能建设制度,尚未建立的要抓紧建立,有与《条例》和省、市相关规定相冲突的要抓紧修订。要进一步修订完善并严格落实岗位责任、办事公开、服务承诺、首问负责、一次性告知、限时办结、否定报备、责任追究及社会评议等机关效能制度。

(三)依法贯彻实施。依法规范机关效能建设工作,严格执行省、市修订完善后的效能督查、效能投诉、效能问责、绩效考评、明察暗访等相关工作机制,推进全县机关效能建设工作法制化、规范化发展。加强督查落实,及时纠正、严肃处理违反《条例》的行为,确保有力有效有序推进贯彻实施。

二、践行“马上就办”

(一)强化理念。加强“马上就办”理念教育,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从强化落实机关效能建设八项制度和贯彻落实“优质服务郑重承诺”入手,按照“效率高、服务优、环境好”的总要求,引导广大干部职工增强“马上就办”责任意识,营造浓厚的“马上就办”工作氛围,全面叫响“马上就办”。

(二)明确职权。围绕我县科学发展、跨越发展,进一步规范部门工作职责,优化行政管理,完成县级行政审批、行政许可、非行政许可和公共服务事项清单梳理,统一名称和构成要素,规范办理流程、要件、标准和时限,形成分类目录并公开。进一步健全行政审批监管机制,完善管理措施,根据分类目录结合部门单位实际,进一步规范项目审批,对具有行政审批、许可职能的单位进一步压缩减少审批时限。

(三)规范服务。204年下半年以前,完成新县行政服务中心装修、搬迁、入驻工作,所有具有行政审批和公共管理职能的单位应入尽入,主要职能部门要组建审批审核股并整体入驻中心。严格按照行政中心标准化建设要求,加强对行政服务中心的监督检查,强化电子监察,切实做到“前台受理、后台审核、一个窗口对外、一条龙服务”,进驻单位不再出现“两头受理”,让群众“两头跑”现象。积极鼓励中介机构集中办公、统一窗口、规范服务、有序竞争,实现对中介行业有效监管。扎实推进乡镇便民服务中心和村(居)便民服务代办点建设并及时启用,进一步方便企业、群众办事。

(四)提升水平。积极探索、大胆创新,认真总结提炼办事服务中落实“马上就办”好经验好做法,形成有举措、有实效、有特色的工作品牌,扎实推进“马上就办”示范点建设,培育一批市、县级“马上就办”示范点创建单位。开展“践行马上就办、创优发展环境”专项行动,结合工作实际,围绕“精简程序、简化流程、减少环节、提高效能”目标,认真梳理本部门、本单位的“马上就办”便民服务措施,最大化方便群众办事。按照省、市统一部署,完善网上办事大厅建设,建设全流程网上办理的全县网上办事大厅,将县、乡两级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全部纳入。按照“谁引资、谁服务,谁挂包、谁负责”和“属地负责”等原则,健全项目建设责任机制,完善项目审批许可“绿色通道”、“联审联办”,为全面完成年内项目建设任务提供强有力要素保障。

三、完善绩效管理

(一)深化政府绩效管理。认真落实《省政府绩效管理规范》,推进绩效管理标准化建设,按照省、市统一部署,做好绩效指标体系的衔接、调整和完善,细化绩效评估指标任务分解,加强跟踪督促,严格落实《县政府绩效管理和评估工作责任追究办法》,强化指标责任落实。改进评估方法,注重群众评议、社会评价,增加公众评议权重。健全完善绩效管理结果运用机制,充分发挥绩效管理的激励导向作用,强化绩效评估结果在机关评比、干部提拔和责任追究中运用。

(二)完善效能考评制度。健全完善效能建设工作考核考评机制,科学整合机关效能建设考评、绩效管理考评、项目服务推进考评等相关各类考评项目,认真制定年度综合考评方案,合理设置评分内容、标准,及时向全县通报考评情况,科学运用考评结果,细化绩效管理奖惩办法,制定考评结果奖优罚劣的具体措施。

四、强化效能督查

(一)加强机关效能督查。改进效能督查方式,按照“四转一强”要求,突出机关效能建设的核心职能,摆正监督与被监督的关系,把监督检查的切入点从配合部门开展业务检查转变到对基层和职能部门履行职责的监督上来。突出监督检查重点,围绕县委、县政府重大决策部署、重要工作安排,有重点地开展专项监督检查;围绕机关纪律作风问题,抓好常态化履职督查,适时开展专项行动、明察暗访,检查机关效能、机关作风、机关纪律情况;围绕服务企业和人民群众关切的问题,继续开展“改进作风、助推发展”专项督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和简政放权情况督查,开展惠企惠民政策落实情况督查,加强对防抗台风等紧急状态效能督查。

(二)认真办理效能投诉。畅通效能投诉渠道,用好效能投诉电话、县纪检监察网“效能投诉”平台和“2345”政务平台,及时受理效能投诉件。改进效能投诉办理机制,落实效能案件限时查办制度,规范效能投诉办理程序,认真查处领导批示件和上级转办件,对影响发展环境、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实行直查快办,特别要加大对违反《条例》规定、“马上就办”要求和损害发展环境突出问题的直查快办力度,实行典型案例“一事一通报”制度。

(三)加大效能问责力度。严格效能问责,继续加大对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和“庸懒散”行为的问责力度,并适时通报、公开曝光,形成效能问责威慑力。用好监察建议和《条例》赋予的“效能督查建议”这两个法定手段,推进问题整改和工作落实。综合运用监察建议、效能督查建议和效能问责等法定手段,倒逼“马上就办”行政行为的自觉养成。

(四)形成效能监督合力。办好电视台《纠风·效能之窗》栏目,强化与效能投拆、效能督查工作的协作联动,加大节目宣传力度,对违反机关效能规定、破坏发展环境、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予以及时曝光,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监督作用。持续深化“百名科(股)长亮岗评议”活动,综合应用网络评议、问卷调查、走访座谈等形式,发挥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以及管理服务相对人、社会各界人士的监督作用,促进各级机关转变作风、提高效能。

浏览次数:  更新时间:2014-08-16 12:44: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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