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要点

204年市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理念,坚持安全生产工作方针,坚持依法治安,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执法行动,大力推进“计划执法”,进一步树立安全生产法治权威,全面提升行政执法工作质量和水平。

204年市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的工作目标是:计划执法覆盖率00%;具备条件的乡镇(街办)00%实行委托执法;行政诉讼零败诉;行政复议零撤销;行政执法对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的促进作用进一步提升。

一、强化安全生产法治宣传

(一)利用好安全生产月宣传平台。充分运用安全生产月活动的强大舆论氛围,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平台大力宣传普及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进企业、进学校、进机关、进社区、进农村等“五进”活动。

(二)利用好“安全在线”平台。常年宣传与人民群众息息相关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

(三)利用好教育培训平台。把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纳入各类人员培训班次的必备内容,并进行重点检查、督办和考核,确保各种受训人员安全生产法律意识的普遍提高。

(四)利用好“24”法治宣传日平台。在“24”法治宣传日期间配合市普法依法治市办的统一部署,开展系列活动,强化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宣传,强化执法形象、执法效果的宣传。

(五)利用好日常执法平台。在所有的执法检查活动中,做到“执法先送法、处罚先学法、罚后要知法。”

二、重点推进计划执法

(一)制定204年执法工作计划。市、县两级分别制定全年执法工作计划,明确204年执法工作要点,推动计划执法工作全面开展。

(二)加大重点行业和领域生产经营单位执法力度。以防范大事故、整治大隐患为目标,把握重点时段、重点地区、重点行业,突出抓好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安全中介机构等重点行业和领域的日常安全执法工作,重点开展专项执法。

(三)开展预防式执法。把隐患排查作为重点,对于存在事故隐患的企业,要求其及时整改;不予整改的要果断采取强制措施,做到“为之于未有,治之于未乱,防患于未然”。

(四)开展责任追究落实情况专项执法。严格按照《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和“四不放过”原则,加强对事故调查处理工作的监督,规范事故调查处理程序和内容,严格落实事故报告、调查取证、责任追究和处理意见备案制度。定期开展事故责任追究专项督查,确保事故责任处理和整改措施落实到位。

三、深入推进乡镇委托执法工作

(一)开展委托执法现状调研。采取现场调查、座谈询问、问卷调查等形式,摸清全市委托执法现状与问题。有针对性地研究对策措施,全面推进委托执法工作。

(二)继续组织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分管安全生产工作负责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人员培训班,提高委托行政执法人员素质。

(三)加强委托执法的备案管理。对已备案委托执法情况进行清理,取消超期或不具备条件的委托。对新委托督促备案,建立备案台账。

(四)加强业务指导,定期组织委托执法人员学习法律法规知识和行政执法实务技巧,注重委托执法的经验交流,不断提升委托行政执法质量。

(五)建立健全委托行政执法有关制度,加强对委托行政执法的监督管理,严肃查处越权执法和执法犯法行为,对不再适宜委托行政执法的单位撤消委托。

四、不断加强执法业务能力建设

(一)继续组织学法考试。按照全系统学法考试工作方案,分步骤全面推进学法考试计划落实。确保全体执法人员参学参考,提高执法业务素质。

(二)开办执法业务专题讲座。邀请系统内、外有关专家就事故调查、询问技巧、文书制作等进行专题实务培训。

(三)强化执法监察。每季度开展一次对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活动的检查与监管。看是否正确行使自由裁量权,看是否按程序办案,看是否依法定程序,看是否及时完整归档。继续组织案卷评审活动,自查问题,全面提高。加强行政处罚案件的备案管理。

(四)试行行政执法专项考核。制定全年安全监察系统行政执法专项考核实施细则。从法制宣传、执法计划、事故调查、执法过程、立卷归档和备案等方面进行考核。对优秀单位进行奖励、树立行政执法标杆,推动全市行政执法水平整体提高。

浏览次数:  更新时间:2014-08-01 23:56: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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