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鉴定与行政工作要点5篇

第一篇

204年全市司法鉴定工作以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改革创新为动力,大力加强司法鉴定机构规范化建设、司法鉴定队伍建设和司法鉴定质量建设,充分发挥司法鉴定在服务科学发展、促进公正司法、构建和谐社会中的独特作用,推动全市司法鉴定事业健康顺利发展。

一、切实加强司法鉴定机构规范化建设

、各地要严格按照“省司法鉴定机构窗口规范化建设标准”,落实规定面积、调优功能设置,优化便民设施,确保“五室”建设标准全面达标。年内将组织规范化建设专项检查,对不符合要求的通报批评并限期整改。

2、建立完善司法鉴定机构从业条件和司法鉴定人从业能力专家评审制度,认真落实执业活动“八公开”和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健全司法鉴定执业活动年度检查制度和执业资质定期考核制度,建立完善执业责任追究制度,细化司法鉴定档案管理、案卷评审、投诉处理、执业考核考评等相关制度,坚持用制度管人、管事、管业务,全面推进阳光执业、公正执业、规范执业、诚信执业、廉洁执业。

3、推进司法鉴定信息化平台建设,实现市、县两级管理机构和所属鉴定机构互联互通、信息共享,努力提升管理工作和鉴定业务工作网络化、自动化水平,全面提高管理效能和业务绩效。

二、切实加强司法鉴定队伍建设

、各地要围绕造就一支政治可靠、业务精湛、严谨求是、诚信敬业的高素质司法鉴定队伍的建设目标,全面加强政治建设、业务建设和职业道德建设。要注重基层紧缺人才的引进和后备人才培养工作,不断优化队伍的年龄结构、专业结构、职称结构和主辅结构,推动行业整体能力和技术水平持续提高。年内全系统司法鉴定人数量递增0%。

2、完善司法鉴定人岗前培训、转岗培训和在岗学习制度,实现培训与执业的有机衔接。年内采取送训、自训和赴外地先进鉴定所对口学习等形式,努力提高全系统司法鉴定人的职业素养和执业技能,进一步提升全市司法鉴定队伍专业化、职业化发展水平。

3、建立司法鉴定机构和司法鉴定人诚信档案,如实记载司法鉴定机构、司法鉴定人执业的奖惩、投诉、培训等情况,适时公布机构和人员诚信等级,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积极营造“诚信受益、失信受损”的执业氛围。

三、切实加强司法鉴定质量建设

、完善对鉴定质量的常态化监控,推行司法鉴定服务质量反馈卡制度。认真查处司法鉴定机构和鉴定人在执业中的违法违纪违规行为,促进案件质量的提高。探索建立司法鉴定质量评估体系,适度公开评估结果,形成优胜劣汰、动态管理的运行机制。

2、组织鉴定机构参加能力验证,确保应参加鉴定机构报名率、通过率、满意率全省领先。配合质监部门组织开展认证认可的监督评审和复评审工作,注重将认证认可工作和规范化建设有机结合,进一步提高司法鉴定的科学性、可靠性和权威性。

3、在全市范围内推广统一规范司法鉴定文书档案格式模板,实现“鉴定程序统一、文书格式统一、档案管理统一”。认真开展案卷文书和业务档案评查工作,不断提高案卷文书制作水平和业务档案管理水平。

四、切实加强司法鉴定服务体系建设

、加强司法鉴定组织体系建设,不断拓宽司法鉴定工作的新领域,在县、乡公共法律服务中心设立司法鉴定便民咨询点,便民咨询点要有标牌、有记录、有服务举措,实现司法鉴定咨询服务全覆盖。

2、完善优化司法鉴定服务网络,在未设立司法鉴定机构的高邮市、宝应县,依托当地医院,建立司法鉴定服务窗口,满足地方诉讼和社会需求。

3、进一步拓展司法鉴定服务类别,推进扬大痕迹、微量、声像资料司法鉴定所和天合环境监测司法鉴定所的挂牌成立。各司法鉴定机构要准确把握发展定位,突出专业优势,积极打造自身品牌特色。

4、加快推进司法鉴定法律援助。年内联合相关部门出台司法鉴定法律援助工作制度,规范此类案件的受理、指派和办理程序,切实履行好司法鉴定法律援助的社会责任。

五、切实加强司法鉴定执业保障

、年内成立市司法鉴定协会,充分发挥行业协会在自律管理、自我发展和奖励惩戒方面的作用。依托协会设立的专家库,为解决疑难复杂问题、鉴定争议以及参与应对重大事件、重大案件、重大活动提供智力支撑。

2、切实加强与法院、公安、劳动、保险、税务、质检等部门的沟通协调,有针对性地解决相关问题,为司法鉴定事业的长远发展创造良好环境。

3、加强与新闻媒体的联系,及时挖掘和大力宣传司法鉴定领域的先进单位、优秀人物和典型事例,树立司法鉴定人的良好形象,扩大司法鉴定行业的社会影响。

第二篇

204年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党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中央、全省政法工作和全市政法工作会议精神,围绕全面深化改革主题、围绕服务跨江融合发展主旨和加快推进“四个全覆盖”工作体系主线,以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增加人民福祉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大力推进信息化建设,努力打造人民满意的服务型司法行政机关。

根据形势和我市司法行政工作实际,确定今年为“深化改革年、强化实战年和转变作风年”。

主要工作目标是:建成2348公共服务平台;初步建成全市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成市社区矫正管理教育服务中心;全市法制宣传教育社会知晓率、满意度分别达到95%、88%;确保204年底每个司法所2个专项编制人员到位;县、乡两级社区矫正执法人员和社会工作者的配备达省定标准;全市办理法律援助案件7000件,其中,市区办理法律援助2000件以上。

全系统要强化问题和改革、结果和争先、民意和实战“六个导向”,着力打造“十大工程”:

一、围绕新“三年”总体部署,在提供优质高效法律服务上下功夫,打造护航工程

、服务重大产业项目建设。继续深化“四万工程”,落实服务转型发展“十项措施”,围绕重大产业项目的实施,充分发挥法企平台的作用,组织开展“一条龙”法律服务。整合法律资源,市、县(市、区)组成法律服务团,以县为单位,将市里的资源融合其中,重点服务好市委、市政府确定的00个重点项目建设。

2、服务重大城建项目。围绕为重大城建项目特别是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和2500年城庆项目,集中优质法律服务资源,发放绿卡,提供快捷、高效、优质服务。充分发挥大调解的作用,主动预防和化解矛盾纠纷,保障重大城建项目的顺利推进。

3、助推改革全面深化年。充分发挥公职律师作用,为我市全面深化改革做好法律论证,特别是在市区管理体制和重点民生、创新社会治理、土地开发和利用、国有企业改革等方面提供法律建议。

4、加快推进法律服务业跨江融合发展。全年执业律师总人数、业务收费分别增长8%和0%。坚持“走出去、引进来”发展战略,鼓励有条件的律师事务所到上海或苏南等地开设分所;制定优惠措施,吸引一批知名律师事务所来扬落户。依托金融、商贸、物流集聚区,加快法律服务集聚区建设。

二、围绕提升社会治理能力,在推动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全覆盖上下功夫,打造安民工程

5、加强源头治理。按照预防在先、发现在早、化解在小的要求,深入开展矛盾纠纷网格化排查预警,强化分析研判能力,组织开展“无矛盾激化、无民转刑案件、无群体性上访”的“三无村居(社区)”创建活动,及时化解各种社会矛盾,重点化解群体性矛盾、导致或可能导致突发重大矛盾的纠纷,社会矛盾纠纷有效排查率90%以上,调处成功率96%以上。积极参与项目建设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建立风险评估人才库,做好社会风险预防工作。围绕国庆65周年等重大活动,组织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专项行动。

6、推动系统治理。加强矛调中心规范化建设,县、乡、村三级人民调解委员会规范化建设达标率90%以上,再推动家县级调处中心建成事业单位。加强专职调解组织队伍建设,按照20%的占比目标,吸收多方人士参与,鼓励引导律师、公证员、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参与矛盾纠纷排查调处。落实办案补贴保障,以县(市、区)为单位全部建立人民调解个案补贴制度。

7、坚持依法治理。树立依法调解理念,实现调解过程中法、理、情融汇并用。提高人民调解组织规范化建设水平,实现县、乡两级调处中心和村(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规范化建设达标率80%以上;提高人民调解队伍专业化、职业化水平,按照县、乡、村5:2:及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2至4人的要求配备专职人民调解员。

8、融入综合治理。加强专业性、行业性调解组织建设,主动对接党委政府职能部门,介入征地拆迁、生态保护、医患纠纷、物业、金融等重点领域矛盾纠纷的排查和化解。强化公调、诉调、访调、检调等对接工作,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在化解社会矛盾中的基础性作用。

三、围绕提升服务群众水平,在推动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全覆盖上下功夫,打造惠民工程

9、认真做好法律援助工作。健全法律援助便民服务体系,乡、村法律援助工作站(点)建成率达70%;适应刑法、刑诉法的新要求和受援对象的新需求,认真研究应对措施,促进人权保障。完善法律援助办案质量机制建设,发挥法律援助专职律师作用,提高自办率和办案质量,缩短办案周期,年结案率达70%以上,创国优、省优案件件以上。加大工作宣传力度,提高社会对法律援助的知晓度,营造和谐的法援文化。积极争取办案援助,努力提升县(市、区)法援案件办理补贴标准。大力推进市法援中心规范化建设,打造法律援助新品牌。

0、推动公共法律服务均等化。规范运行6个县(市、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发挥2348公共服务平台的功能作用,努力构建“一线通、一网通、一站通”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推进乡镇(街道)公共法律服务中心规范化建设,建成0个示范点,落实《关于组织全市法律服务人员参与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充分发挥法律服务志愿者作用,推动法律服务向基层延伸。建成村司法惠民服务站和社区律师工作室示范点各20个。推进公证、司法鉴定业的发展,全力保障国家司法考试“零失误”工作目标。

四、围绕提升全市法治化水平,在推进法制宣传教育全覆盖下功夫,打造引领工程

、健全社会普法教育机制。今年是实施“六五”普法关键之年,各地要积极争取提高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在党委政府综合考核中的权重,以及在基层法治建设、平安建设考核中的比例,优化普法工作考核体系,更加注重普法工作的实效性。完善法律“六进”长效工作机制,积极开展“新法律六进”活动。健全普法工作体制机制,建立全市公务员普法合格证制度。深入实施省厅普法“双百计划”,实施普法“双十计划”,分别建立8-0个法治文化专业团队和8-0个非专业团队。精心筹划“法制宣传环省行·站”系列活动,会同相关部门开展“百名法学家,百场报告会,走向基层,走进群众”主题活动。突出发挥新闻媒体作用,加大其在法制宣传工作中的责任。探索建立社会法治需求征询评估机制,进一步形成组织有力、机制完善、功能互补、优势叠加、协同推进的法制宣传教育运行体系。全市法制宣传教育社会知晓率、满意度分别达到95%、88%。

2、增强全民法治观念。深入推进法治文化名城建设,分解细化法治文化名城建设任务,围绕建城2500年,落实四大项目。依托“文化博览城”建设目标,在古城保护、江广融合带和沿江地区的规划建设中合理融入法治文化元素。推动市、县(市、区)法制宣传教育中心、法治文化广场(公园)、法治文化体验馆等法治文化阵地建设提档升级。继续实施基层法治文化“33”工程。深入推进法制故事精选等法治文化“六个一”活动,征集一批法治文化优秀作品。实施“普法云”项目,推出普法微信、APP,建立数字法治文化名城馆,形成网上网下无缝隙法制宣传新格局,整合普法宣传资源,增强新媒体时代普法工作的互动性。

3、深化法治实践活动。推动法制宣传工作与法治实践活动深度融合,通过普法推动解决社会热点问题。发挥法制宣传教育对社会道德领域的引导作用。加强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建设,完善领导干部晋职晋升学法考试制度。培育法制宣传和法治实践相结合、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普法典型,年内树立-2有影响的法制宣传教育典型。深入开展“加强法制宣传教育、服务全面深化改革”等主题宣传活动,构建完善机关、学校、企业等重点领域的基层法治实践体系。加强法治文化阵地建设,提高阵地的使用率,推广模拟法庭等法制宣传方式。进一步深化基层民主法治建设,新创成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60个。全市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建成率达32%,争取创建-2个国家级民主法治示范村,不断巩固和扩大创建成果。推动普法品牌化建设,做大做亮普法“接力棒”工程。

五、围绕提升管控能力,在推动特殊人群服务管理全覆盖上下功夫,打造回归工程

4、规范社区矫正工作。全面执行社区矫正各项规定,认真学习贯彻《省社区矫正工作条例》,强化社区矫正人员教育矫治工作,重点社区服刑人员监控定位率达00%。加强与法院、外地司法行政机构的衔接,防止脱管漏管。规范社矫对象管理流程,严格执行入、出矫宣告,做好与安帮对象的衔接工作。组织开展集中劳动,完善定期汇报制度、“三帮一小组”制度,严格请销假管理制度;增强程序意识,加强档案管理。

5、提升改造效果。完善入矫教育、法制教育、困难帮扶、技能培训、心理矫治各环节,做好与监狱系统的互帮共建工作,增强矫治效果。落实适应性帮扶措施,切实将符合政策条件的社区服刑人员00%纳入最低生活保障。推进心理咨询师队伍建设,确保县中心有2-3名三级以上的心理咨询师。坚持把社区服刑人员违法行为教育惩处率放在首位,确保年度教育惩处率达到00%。

6、落实刑释人员服务管理政策措施。进一步完善“必接必送”相关措施,重点对象接回率达00%;切实做好“三无”人员的安置工作,帮助落实低保政策,推进县级“阳光中心”(过渡性安置基地)建设,年内建成率要达00%。按照动态管理要求,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做好评估工作,科学界定重点人员,实施分类管理,完善重点人员的管理办法。积极推动刑满释放人员的就业和创业,对困难对象及服刑在矫未成年子女困难人员实施帮扶救助,年度安置率要达到98%,帮教和救助率达00%。建立与公、检、法等部门的衔接配合机制,推动信息共享共用。

7、管控服务好其他特殊人群。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共同管控服务好艾滋病、吸毒、精神病等特殊人群。

六、围绕体制机制改革,在激发全系统活力上下功夫,打造升级工程

8、强化法律服务行业管理。坚持依法规制、依势引导、依求服务,集中精力做好行业准入、收费标准管理和惩戒管理,规范法律服务,提升社会满意度。紧扣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的机遇,为律师执业创造良好条件。加强法律服务诚信体系建设,推进信息充分披露和公开。增加法律服务人才储备,推进政府、企业、个人法律顾问工作,努力提高法律顾问的覆盖率。坚持质量并举,稳步发展基层法律服务业。

9、推动2348法律援助专线升级为2348公共服务平台。市、县两级司法行政机关成立专门的组织领导班子,把平台建设作为“一把手工程”,一把手亲自抓、直接管,力争上半年完成平台的搭建工作,实现扁平化管理。认真研究制定平台建设部署方案,集思广益,精心设计,提供更多更加符合群众需求的司法行政公共服务产品。落实资金保障,多渠道筹措经费,确保平台建设资金落实到位。

20、推进县级司法行政机关实战能力建设。县(市、区)司法局进一步转变工作方式,把主要精力、人力、财力用于直接为广大人民群众服务上,直接组织法制宣传,直接提供法律服务,直接化解矛盾纠纷,直接管控特殊人群。要依托2348公共服务平台和信息化系统,建立完善县级司法行政机关指挥协调机制。建立社情民意收集机制,通过多种形式,把握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和民生需求,研究落实举措,把群众需求切实转化为工作决策部署。优化勤务模式,健全相应的值班备勤制度,完善服务窗口周末值班制度。统筹工作资源,发挥服务群众的整体合力。

2、推进公证体制改革。以事业单位改革为契机,完善现有事业性质公证单位的运行机制,强化行业引导,激发公证行业活力。促进行政性质的公证单位向事业单位转变,强化配套改革,实现公证体制的改革与司法行政事业发展的“双赢”。深入开展“公证机构规范化成果年”活动,以优质高效的公证服务提升群众满意度、公证公信力。

七、围绕加强基层基础建设,在巩固司法所管理体制调整成果上下功夫,打造固本工程

22、完善双重管理体制。既坚持以县级司法局为主的管理体制,又努力为乡镇(街道)党委政府中心工作提供优质高效的法治服务,重大事项充分听取当地党委和政府的意见。县(市、区)局要加大对司法所的管理力度,不断健全管理制度,采取考核激励、信息化等多种方式,提高司法所的实战能力。加大全国五好、省级优秀和全市十强司法所创建力度。

23、健全多重工作经费保障机制。用好政法专项转移支付,加大市局和县(市、区)司法局对司法所建设的专项经费投入。加强与乡镇(街道)党委政府的沟通,以工作实效赢得党委政府支持,获得地方党委政府对司法所常态化投入。

24、探索上挂下派制度。县级司法局派人到市局跟班学习,市局机关干部要下派到乡镇(街道)、县级司法局、司法所和村(社区)挂职锻炼,增强基层工作经验。

25、落实培训工作机制。市、县两级司法行政机关要强化对司法所工作人员的工作培训,年内完成司法所长轮训任务,不断提升基层司法行政工作人员的职业化、专业化、实战化水平。

八、围绕加强业务建设工作,在典型培育上下功夫,打造标杆工程

26、加强典型培育工作组织。市局以及市局各处室和各县(市、区)局大力强化典型培育工作,提高组织程度。各条线和各县(市、区)局都有自己的典型在手,以起到典型引路带动全面工作提升的效果;提升典型培育的水平,改变过去让典型自然生长的做法,各类典型的培育,各条线和各县(市、区)都亲自参与其中。

27、突出典型培育重点。市局与各县(市、区)局合作,共同打造8个方面的典型:实战型县级司法局、县级司法局与乡镇(街道)党委共同支持和扶持的司法所、专职人民调解员和专职社工队伍建设、法制宣传与法治实践相互融合、法律顾问制度的普遍建立、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的建设、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典型和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党组织。

28、健全典型培育机制。对培育的突出典型,充分利用主流媒体,加强宣传,以扩大典型的辐射效应,带动面上工作的发展。

九、围绕提升司法行政公信力,在推进执法执业规范化建设上下功夫,打造阳光工程

29、大力提高执法执业主体素质。开展“大练兵大培训”活动,采取有效措施,全力提升司法行政工作人员执业执法水平。加强与公、检、法等政法部门沟通,保证国家法律统一正确实施。

30、健全执法监督制度。开展规范执法服务群众专项活动,提高全系统工作人员依法履职能力,规范日常行政执法行为,强化执法活动监管常态化工作,建立健全行政执法通报制度。

3、加强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推行权力清单制度,依法公开权力运行流程。建立新闻发言人制度,第一时间回应社会关切,强化网络舆情引导能力。以信息化手段推动执法规范化建设,逐步推进网上办公、网上办案、网上执法监督。

32、健全执法制度。以省厅开展的执法考评工作为重要推手,制定完善司法行政机关执法卷宗和信访、投诉文书规范,细化执法环节,强化制度建设。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处罚和重大行政许可备案制度。

十、围绕群众路线实践教育活动,在推进作风建设上下功夫,打造亲民工程

33、认真开展群众路线实践教育活动。按照市委“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年”统一部署,一丝不苟地认真开展群众路线实践教育活动,坚决克服“四风”,从严从紧落实中央、省、市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各项规定,深入开展“三下三联三交”活动。

34、加强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加强各级领导班子建设,完善干部教育培训和实践锻炼制度,推行县级司法局和乡级司法所工作人员轮岗交流制度,健全人才向基层流动、向艰苦地区和岗位流动、在一线创业的激励机制。市、县级机关工作人员通过培训、自学等方式提升自身素质,做到会咨询解答、能调解矛盾、懂法制宣传,切实提升群众工作能力。建立执业资格等级制度,组织对专职社工、专职人民调解员和新调入基层公务员进行岗前考试。坚决纠正唯票取人、唯分取人等现象,将能干事、会干事、干成事、不出事的好干部选拔出来,继续大力选树各类先进人物。

35、深入开展反腐倡廉工作。强化规范权力运行制度建设,加强对管人、管财、管物等重要岗位的监督,加强对社区矫正工作人员以及法律服务人员的管理,落实警车、公车、转移支付经费的管理,扎牢制度的笼子,防止腐败行为的发生,保持队伍的纯洁性。

第三篇

一、围绕为十八大召开营造稳定的社会环境,大力加强社会矛盾纠纷预防排查化解工作

、各地要围绕党的十八大会议的召开做好专项社会矛盾纠纷排查和化解工作。加大对重大政治活动、节假日、敏感时期矛盾纠纷的排查,大力推行网格化排查新模式。

2、坚持“四必”工作制度,建立矛盾纠纷分级预警报告和重大矛盾纠纷快报、直报制度,试行红、黄、蓝三级预警预报,进一步完善矛盾纠纷调处成功率考核办法,全市矛盾纠纷调解成功率达到和超过全省平均水平。

3、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要贯彻落实《人民调解法》,建立完善政法综治部门牵头协调、司法行政部门业务指导的大调解机制。继续完善诉调对接、公调对接、访调对接、裁调对接机制,加快实体运转。同时,出台《全市援调对接实施办法》,实现法律援助和人民调解的有机结合。

4、年内县(市、区)调处中心全部达到省级规范化标准,县级调处中心事业单位建成率达40%以上。县、乡两级调处中心全部达到有单独的办公场所,60个乡镇调处中心达到省级规范化标准。规范医患纠纷等行业人民调解工作室,年内,职工人数500人以上企业要全部建立调解组织。

5、要认真贯彻落实《市专职人民调解员管理办法》,县、乡调处中心和专业性调委会配备专职人民调解员总数达500人以上。开展“十佳人民调解员”和“十大优秀调解案件”评选活动,全面推行调解个案补贴制度。

二、围绕增强创新社会管理的工作实效,大力加强重点人群教育管控

6、建立“见、评、联”三项工作运行机制,推动市、县两级社区矫正管理局的建立,建立市社区矫正管理教育服务中心。

7、深入开展“规范化建设提升年”活动,各县(市、区)社区矫正管理教育服务中心实体化运行。落实《加强我市社区矫正对接联动工作的实施办法》,与公检法、监所等职能部门做好对接联动。

8、加强社区矫正队伍建设,确保每个司法所至少有名以上政法专编人员从事社区矫正工作,专职工作者与社区服刑人员比例不低于:20。

9、切实加强衔接管理,落实衔接经费,将重点特殊人员的接回情况纳入年度考核范围,保证重点人员无缝衔接。建成-2个省级过渡安置基地,切实提高基地建设的科学化、规范化水平。

三、围绕服务全市“稳中求进、好中求快”的总目标,推动法律服务经济及自身发展

0、组织开展以“促进转型升级、服务民生幸福”为主题的法律服务专项活动,重点围绕“三个”建设涉及的各项政策、产业、项目,特别是在园区经济、创新经济、高端市场领域的法律服务上要有较大突破。组织开展小微企业的专项法律服务活动,做好投资融资等领域的法律服务。

、大力开展法律服务进社区、进村镇行动,在市区所有社区建立律师咨询点,形成由城市到集镇再到农村的站点辐射网络。加强“一村(居)一顾问”和“所所合作”,实现全市村(居)法律顾问全覆盖。加快市、县(市、区)法律服务中心建设,建立公益法律服务的经费保障机制。

2、加快推进全市法律服务业自身发展,以推动法律服务集聚区为抓手,制定优惠措施,吸引一批国内外知名律师事务所来扬落户。组织法律服务机构制定自身发展规划,引导有条件的公证机构推行公证员绩效工资。出台加强我市律师工作意见,落实行业发展的扶持政策和保障措施。

四、围绕推进法治化进程,大力加强法治文化名城建设

3、围绕“三个”建设大局,把握“六五”普法目标任务和重点内容,把法制宣传渗透到经济转型、保障民生和城市建设的各领域、各行业。突出抓好领导干部、公务员、青少年等重点对象学法用法,进一步加强企业经营人员、社会无业人员等普法教育工作。

4、各县(市、区)要建成500㎡以上综合性法制宣传教育中心。建成市法治文化展示馆,同时新建法治文化名人解读示范点5个。举办首届法治文化名城建设论坛和全市第三届法治文艺调演,推动群众性法治文艺活动深入开展。

5、进一步健全市、县(市、区)机关各部门、各单位法制宣传教育机构的上下联动、横向联动机制,不断完善“积极参与、优势互补、有序运行”的大普法网络。出台《市“六五”普法考核细则》,明确目标任务、阵地建设、制度建设和表彰评定等考评标准。

五、围绕服务保障民生,努力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6、各地要视情适当放宽法律援助经济审查条件,探索推行各类企业(社团)设立法律援助联系点,年内争取实现村(社区)法律援助联系点全覆盖。市、县(市、区)中心全部达到省级合格窗口标准,50%的中心创成省级示范窗口。加快设立市法律援助基金会。

7、继续加强公证规范化建设,力争公证机构达标率在80%以上。深入开展“司法鉴定规范质量推进年”活动,年内鉴定机构规范化建设达标率达到60%以上。创新创优国家司法考试组织管理体系,完成今年司法考试的各项任务。

六、围绕司法行政事业快速发展,强化基层基础工作

8、以争当省、市优秀司法局为抓手,争取今、明两年再创建2-3家省级优秀司法局。着力打造县(市、区)局和矛盾调解中心、社区矫正中心、法制宣传教育中心、法律援助中心、公证处等实战平台。

9、全面开展省级规范化司法所创建活动,推进司法所管理体制调整。年内,开展市级“十佳”司法所评选活动,争取创成省级优秀司法所8个以上。继续开展“百家示范司法站”创建工作,推进司法行政工作向基层延伸。

20、市、县(市、区)局要加强办公用房和业务用房建设,力争全系统司法业务用房有较大的改善。要加快推进司法行政综合业务系统平台建设,尽快实现大调解、社区矫正等业务在专网运行。市局办公系统要扩大网上办事范围,县(市、区)局全部建立办公系统。

七、围绕加强党组织建设,着力提升干部队伍素质

2、认真开展“忠诚、为民、公正、廉洁”政法核心价值观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将弘扬“三创三先”“精神”、“精神”贯穿于主题实践活动始终,广泛开展各具特色的争先创优活动,大力评选表彰先进,树立队伍良好形象。

22、完善各级司法行政党组中心组学习制度,提高班子成员的综合素质和能力。进一步加强律师事务所等基层党组织建设。开展公务员职业道德主题教育实践活动,提升干部队伍职业道德素养。全系统要招录引进一批学历层次高且通过司法考试的人员,改善队伍结构,提高队伍素质。

23、各地要充分发挥司法行政文化的导向和激励功能,着力推进法律援助、人民调解、公证、律师等行业文化建设,加强司法行政文化阵地建设,引导创作一批紧贴司法行政工作、反映干警风采、群众喜闻乐见的法制文艺、法制故事、法制漫画等作品。

24、深入开展示范教育、警示教育和岗位教育,把反腐倡廉贯穿到干部培养、选拔、使用、管理全过程,提高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积极推行阳光执法,加强法律服务行业监管,建立法律服务人员不良执业行为档案。

第四篇

一、扎实开展理想信念教育,加强队伍的思想政治建设

、继续深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教育。坚持用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武装全市司法行政队伍,教育广大干部职工和法律服务工作者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政治立场。以深入学习党的十七大、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和省市党代会精神为重点,进一步加强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使广大司法行政干警和法律服务工作者始终坚持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宪法法律至上,实现法律效果、社会效果和政治效果的有机统一。

2、按照中央、省、市政法委和省司法厅的统一部署和要求,结合我市司法行政工作实际,在全市司法行政干警中,组织开展“忠诚、为民、公正、廉洁”核心价值观教育实践活动,促进全系统干部职工正确把握现状,正视思想和工作方面存在的差距,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危机意识、责任意识和创新意识,保证各项工作扎实开展,务求实效。

3、营造良好氛围迎接十八大召开。认真总结回顾十七大以来我市司法行政队伍建设的做法和经验,注重提炼并积极宣传基层司法行政机关和法律服务行业的创新做法与经验。在全系统集中开展理想信念教育和党性教育,宣传各个时期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干部中的先进典型,宣传我市司法行政系统中出席党的十八大代表的先进事迹,为十八大召开营造良好的思想舆论氛围。十八大召开后,迅速在全系统传达会议精神,抓好对十八大精神的学习和贯彻落实工作。

二、加强司法行政各级领导班子建设,提高领导能力和执政水平

4、加强民主集中制建设。健全党内政治生活,保证民主集中制落到实处。完善党组中心组议事规则,健全党组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保证决策及时果断,提高行政效能。完善民主生活会制度,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维护团结,增强领导班子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5、健全完善党组中心组学习制度。切实抓好中心组学习计划落实,努力促使领导干部夯实从全局上谋划和指导推动工作科学发展的理论基础,将学习成果及时转化成推动工作科学发展的实际能力。坚持集中学习、脱产培训与自学相结合,加强督促检查,完善考勤制度,推行领导干部述学。通过理论调研、专题培训等多种形式,增强领导干部的思想理论水平和应对复杂形势、驾驭全局的能力和水平。
6、推动领导干部直接联系服务群众。在积极落实领导干部联系点制度的基础上,深入推进“三解三促”、“三下三联三交”和大接访活动,通过驻点调研、走访交流、接待群众来访等形式,推动中层正职以上的领导干部深入司法行政基层一线调查研究,听民意、解难事,增进对群众的感情,切实解决群众的实际困难。

7、加强干部协管工作。加强对各县(市、区)培养使用司法行政系统后备干部情况的了解,积极与地方党委组织部门沟通,主动配合做好各县(市、区)司法行政机关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调整配备和协管工作。有计划、有步骤地加强对协管干部的教育培训,逐步探索建立司法行政系统领导干部互相挂职学习和交流锻炼机制。

三、大力推进司法行政队伍建设,进一步提升干部队伍整体素质

8、抓好干部教育培训。深入开展公务员职业道德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加强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培养职业操守,增强职业光荣感。继续深化学习型机关创建活动,建立健全机关业务学习日制度,认真抓好公务员初任培训、任职培训、岗位培训、更新知识培训和专门业务培训。配合省市有关部门有计划地安排公务员参加“5+X”、“新知学堂”和其他各类业务培训班。适时开展对人民调解员、社区矫正工作者、普法骨干、基层司法所所长等各个层面司法行政工作人员的培训,不断提高司法行政队伍整体素质和业务水平。

9、继续深化人事制度改革。认真贯彻落实《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条例》,加大竞争性选拔干部力度,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不断完善竞争上岗程序方法中的细节,建立符合司法局工作实际的竞争上岗实施办法,从实体和程序保证竞争上岗的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积极做好干部交流轮岗工作,增强干部队伍活力。深入开展司法行政干部下基层驻点、机关和基层双向挂职锻炼工作,积极探索和推进司法行政机关之间、司法行政机关与其他党政部门之间的挂职交流。完善干部考核机制,改进考核方法,出台204年系统内目标考核、局机关处(室)考核和干部实绩考核办法,强化干部队伍管理。配合有关部门做好事业单位改革工作。

0、积极推进司法行政人才队伍建设。加强司法行政系统人才队伍建设研究,做好204年系统内公务员和事业单位人员招录工作,抓住培养、吸引、用好人才三个环节,进一步充实壮大司法行政专业人才队伍,使人才总量有较大增长,人才结构与事业发展相适应。出台相关文件,鼓励通过再教育提升学历,鼓励通过司法考试,增长专业知识。继续做好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

、加大司法行政队伍管理力度。全面推进司法行政队伍能力作风建设,积极开展“争做人民满意的公务员”活动。在系统中有针对性地开展警示教育、岗位廉政教育,强化队伍党性修养和作风养成;开展岗位练兵、业务竞赛活动,增强群众工作能力、提高服务群众水平。切实加大监督力度,严格执行市司法局“十条禁令”,认真落实《服务承诺制》、《首问责任制》、《行政责任追究制》、《错案(证)追究赔偿制度》等,加强对执法行为的监督检查。积极探索法律服务队伍管理新途径,完善管理机制,加大管理力度,努力提高法律服务队伍的管理水平。

2、继续做好机构改革、机构设置和编制使用工作。根据市委市政府要求,认真抓好机构改革和事业单位绩效改革工作。根据司法体制改革的精神以及中央编办、省编办和司法部的工作部署,深入研究县(市、区)司法局职能和机构设置问题,加强同有关部门的协调和配合,理顺司法所双重管理体制。继续争取有关部门支持,切实解决基层司法行政机关编制紧缺、编制占用和专项编制落实不到位等问题。

四、加强司法行政系统党建工作,发挥基层党组织先锋模范作用

3、继续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坚持把创先争优活动与司法行政干警核心价值观教育和争创“群众满意的窗口服务单位”主题实践活动相结合,以“创一流服务、让群众满意”为目标,在司法行政机关开展“三走进、三服务”活动,在窗口服务单位开展“三亮三比三评”活动,充分发挥全系统党组织和党员的示范引领作用,推动法律服务行业、窗口单位强化素质、改进作风、提升效能、树立形象,切实解决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争创文明行业、满意窗口和示范岗位,让人民群众切身感受到创先争优带来的新变化、新气象,将创先争优活动真正打造成人民满意工程。

4、扎实推进“基层组织建设年”活动。以“先锋行动”为主题,以创先争优为动力,在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开展服务型基层党组织创建活动,推动系统内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干部切实履行“服务群众、服务发展”的责任。加强对法律服务行业党建工作的指导,重点抓好律师行业党建工作,建立健全律师行业党的组织领导体制,不断发展壮大律师党员队伍,努力实现党的组织和党的工作在律师行业的广泛覆盖。

五、加强司法行政党风廉政建设,增强廉洁自律意识

5、深化廉政教育和廉政文化建设。积极开展以廉政文化为主题的学习教育。利用集中学习、上党课、参观警示教育基地、观看警示教育片等多种形式开展廉政教育。把廉政教育列入党组中心组学习和党员干部学习的重要内容。充分利用正面典型进行示范教育,宣传司法行政队伍中务实清廉的先进典型。深入开展党纪党规和国家法律法规教育,加强领导干部权力观、政绩观的教育。

6、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完善反腐倡廉惩防体系。定期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落实“一岗双责”。加强检查监督,建立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制度。坚持班子成员“述职述廉”制度。坚持民主生活会情况通报反馈制度,落实整改措施。探索建立廉政责任追究机制,加强规范管理和行为约束,有效地预防腐败现象的发生。

六、围绕凝聚人心和促进和谐,认真做好表彰宣传工作、文化建设和老干部工作

7、做好先进典型的表彰宣传工作。以省司法厅、市司法局组织的“争做人民满意的公务员”、“公务员职业道德模范”“十佳法律服务工作者”、“十大调解能手”等评选活动为契机,从中发现、培养、表彰和树立忠于职守、开拓创新、公正执法、见义勇为、艰苦奋斗、甘于奉献、廉洁自律等不同类型的先进典型。表彰奖励坚持重心向基层倾斜,向苦、脏、累、险岗位倾斜,注重挖掘和培养扎根基层一线的典型。加强与新闻媒体的联系沟通,加大先进典型宣传报道力度,做好司法行政系统重大先进典型宣传工作,塑造司法行政队伍良好形象,带动全市司法行政工作进一步发展。

8、加强司法行政文化建设。以推进“忠诚、为民、公正、廉洁”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教育活动为抓手,大力推进司法行政机关文化建设。结合全市司法行政干警思想和工作实际,因地制宜开展征文、演讲、摄影、书画作品展览等丰富多彩的文化活动,力争多推出宣传司法行政工作成绩和队伍风貌的精品佳作,满足干部职工多层次、多品味的精神文化需求。

9、认真做好离退休老干部服务工作。按照老干部“两个待遇”要求,进一步完善离退人员政治学习、外出参观考察、节假日走访、病情报告、住院慰问、健康休养、体检、来信来访等工作制度。组织老干部抓好政治理论学习,为司法行政工作科学发展献计献策。认真做好服务老干部的各项工作,积极帮助老干部解决学习和生活上的困难问题。

七、加强政工部门自身建设,树立政工干部良好形象

20、切实加强对政工部门和干部的管理。强化政工制度建设,完善工作机制,建立政工例会制度和政治工作对策研究机制,及时了解和掌握情况,创新和交流政治工作的理念、思路、方法和载体。坚持从严治理,严明各项纪律,把政治工作的实际效果和群众的满意程度作为考核评价政工领导和干部、政工工作的重要内容,努力把政工部门建设成为党性强、作风正、工作出色的部门。

2、抓好政工干部思想政治和业务能力建设。坚持“党管干部”原则,确保政治部门和政工干部在政治上始终与党中央和上级党委保持高度一致。加强学习、培训和调研,努力提高政工干部的综合素质,提高依法管理水平。充分发挥政工部门的职能作用,做好党组决策参谋助手。继续深入开展“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活动,弘扬政治部门优良传统,树立政工干部良好形象,把政治工作干部队伍建成懂业务、强思想、高素质、过得硬的排头兵队伍。

第五篇

一、深入开展“司法鉴定规范质量推进年”,推动司法鉴定机构建设

围绕开展争创“群众满意的窗口服务单位”主题实践活动,深入开展“司法鉴定规范质量推进年”,巩固认证认可成果,进一步加强司法鉴定质量建设。

、完善制度,保障规范管理。要在认证认可体系文件的基础上,督促各鉴定机构完善各项内部管理制度。包括:收接案制度、鉴定审批制度、保密制度、司法鉴定人出庭制度、继续教育培训制度、档案文书管理制度、投诉处理制度等,确保每一位司法鉴定人都能知晓制度、遵守制度,每一例鉴定都达到“行为公正、程序规范、方法科学、数据准确、结论可靠”。明确规范化建设标准,204年达标60%,全市司法鉴定机构在三年内全部完成达标任务。

2、持续改进,优化运行机制。严格按照认证认可要求,严格执行内部文件体系,完善质量评价体系,对鉴定程序规范、鉴定标准选用、鉴定事项分析、鉴定结论制定等进行严格把关,对影响鉴定质量的所有环节、因素进行全过程、全方位的有效控制,使司法鉴定活动有章可循、有据可查。

3、监督检查,促进质量提高。要加大对司法鉴定案件质量监督、检查、通报的力度,将监督检查结果、鉴定意见采信情况、鉴定人出庭情况、违规违纪行为作为司法鉴定人及司法鉴定机构职业能力、职业水平和社会诚信等考核的主要依据,严格贯彻落实重大事项报告制度。

二、加强司法鉴定业务培训,提升司法鉴定人队伍综合素质

4、强化职业培训,提升专业技能。积极组织司法鉴定人参加上级部门的岗前培训、继续教育、转岗培训、专题研讨等各项活动。2年内组织法医精神病司法鉴定人00%参加轮训。组织好年度能力验证工作,确保报名率00%。同时,每年组织本地区司法鉴定机构之间人员的交流学习活动,以增加鉴定专业知识、更新相关法律知识为主,精心选拔师资,开展专业讲座、交流、研讨等形式不同、内容丰富的继续教育培训,促进业务水平的共同提高。

5、加强政治学习,提升队伍素养。司法鉴定人的政治素养是鉴定公信力的重要保证,要以“政治坚定、业务精湛、作风过硬”的要求来打造司法鉴定队伍。要坚持党对司法鉴定工作的领导,加大对鉴定人的思想政治教育,激发他们强烈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6、集聚人才,促进队伍发展。扩大鉴定人的教育培养渠道,吸引优秀的专业人才进入司法鉴定行业。同时,注重对现有专业人才的培养和发展,积极配合人事部门开展司法鉴定人中高级职称评审工作,推进司法鉴定人初级职称评审工作,不断优化司法鉴定人队伍结构,提高队伍专业化水平。采取有效措施逐步将司法鉴定人助理的管理纳入到监督管理工作中来,使司法鉴定人储备工作逐渐纳入规范化、制度化发展的轨道。

三、优化司法鉴定外部环境,加大与司法部门沟通协调的力度

7、加强配合,开展地方立法调研工作。省厅将启动省司法鉴定管理条例制定工作,我们要积极开展司法鉴定工作调研,促进立法。根据省厅要求,探索“两结合”的管理模式,建立司法行政部门的行政管理与司法鉴定协会的行业管理相结合的管理机制。

8、扩大宣传,提升社会知晓度。组织司法鉴定人进乡村、进社区开展义务宣传活动,让群众了解司法鉴定程序、方法、相关规定及其在诉讼中的作用,提高社会对司法鉴定的知晓度,鉴定人还要充分利用自身的医学和法律知识,为群众答疑解惑,真正贴近群众、服务群众。

9、争取支持,加快鉴定机构建设。继续加强与司法鉴定机构母体医院的沟通,争取医院领导对司法鉴定工作的重视,进一步加大对司法鉴定的投入。按照省厅关于司法鉴定机构规范化建设的标准保障司法鉴定机构在建筑用房、仪器设备、业务经费、人员培训等方面的投入,以确保司法鉴定服务社会的质量。

0、沟通协调,改善执业环境。完善联席会议制度及相关的信息沟通反馈机制,定期召开法院、检察、公安系统司法鉴定管理部门的联席会议,听取他们对司法鉴定在采信过程中的意见和建议,规范司法鉴定委托、收费和鉴定人出庭作证等工作。实行司法鉴定诚信档案社会公开和投诉约谈制度,对违反司法鉴定程序规范的各类行为进行通报,针对突出问题采取有效措施及时予以督促解决,对违规违纪行为坚决予以处罚,维护良好的执业秩序。

浏览次数:  更新时间:2014-07-01 16:29: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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