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监督工作实施要点

204年,全县财政监督工作要学习贯彻十八大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上级财政部门和局党组关于财政监督的指示要求,努力推动财政监督转型,紧扣财政中心工作,坚持科学监督,依法监督,高效监督,切实加强收入、支出、会计和内部监督,进一步健全和完善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监管的财政监督运行机制,不断提高财政监督工作水平。

一、着力“六个转变”,积极探索财政监督工作转型

坚持与时俱进,不断开拓创新,围绕十八大改革精神,充分发挥财政监督的职能作用,努力推动财政监督工作思路创新、方法创新和机制创新,探索财政监督工作转型的具体方法和路径。一是由事后检查向全过程监督转变。按照大监督理念的要求,发挥好专职监督机构的牵头、组织、协调和各职能科室日常监督作用,进一步完善相关配套制度、办法,研究构建财政管理全程风险控制体系,将财政监督嵌入日常财政管理全程中,全程监控风险较大环节,避免出现较大风险事项,将财政管理风险最小化。二是由检查资金使用合法性、合规性向注重检查政策执行情况转变。在财政资金运行过程中,找准财政监督的关键点、切入点,重点关注政策执行情况。三是由单兵出击向集团作战转变。整合监督资源,建立信息共享、沟通顺畅的监管合作机制,形成监督合力。四是由随机检查向问题导向检查转变。做好查前调研,研究被查对象风险控制薄弱环节所在,提高检查的针对性、有效性。五是由手工检查向监督信息化转变。充分依托“金财工程”建设,探索监督信息化改革,尽快构建财政监督检查信息化平台,提升监督技术手段,实现动态监督、实时监督。六是由检查处理型向促进管理型转变。探索开展绩效监督,实现由查错纠偏的检查处理型向以查促管、以查促改、查外促内的促进管理型转变。

二、突出预算监督重点,着力发挥财政监督职能

结合新形势下财政监督对促进财政改革、维护财经纪律严肃性的重要作用,进一步加强和改进财政监督工作。在日常监管中突出财经纪律,有重点地督查财经纪律执行情况。把财政监督贯穿于财政管理的体制、机制和改革之中,进一步推进财政监督成果综合利用机制。确保纵横联运、齐抓共管的“大监督”格局出实效,促发展。

(一)围绕强化预算监督,重点监督财政支出。一是健全和完善预算编制监督机制。全程参与县级部门预算编制工作,根据预算编制原则和有关开支标准,结合单位实际情况及对以往检查成果的运用,对县级部门预算单位的收入预算确定,购置费、大修费、专项业务费、政府专项资金的预算安排提出合理化建议,进一步加强事前监督。二是重点关注预算单位财经纪律执行情况。按照上级财政部门要求,日常监督中贯穿“整顿财政秩序、严肃财经纪律”的意识,继续开展县级机关部门预算执行情况检查,同时把部门决算核查列入检查内容。进一步加强对中央八项规定执行情况、“三公”经费、会议费、“小金库”问题等情况的检查,发现重大违规违纪问题,依法进行行政处理处罚,实施责任追究。同时强化监督检查成果利用,建立预算执行检查结果反馈机制,把检查成果作为编制预算的重要考虑因素,切实提高预算单位规范执行预算的力度和财务管理水平。三是围绕财政中心工作,突出重点,积极开展各种专项检查,加大对“八项工程”涉及的重点领域、民生支出热点项目的重大专项资金检查力度,保障重大财税政策落实到位、资金发挥实效。四是进一步拓宽监督视野,开展绩效监督。针对绩效监督项目的特殊性,找准切入点和突破口,实施“过程监督”,保障合规性、合法性,控制薄弱环节,降低潜在风险。探索规范、高效的绩效监督方式方法,注重绩效监督成果运用,从完善制度和政策的层面有针对性地提出意见和建议,发挥建设性和前瞻性作用。

(二)围绕财税政策执行,重点监督财税收入。一是结合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开展税收政策执行情况检查,依法查处政策性违规、社会重点关注等问题的财税收入违规行为,维护国家财税收入政策的严肃性。二是通过加强对预算编制和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促进非税收入征管,积极探索建立稳定长效的收入监管机制,建立贯穿财政收支管理全过程的财政监督运行机制。

(三)围绕提升财政内部管理,着力财政内部监督。继续组织开展内部监督检查工作。根据局党组要求对局机关部分业务科室和镇(区)财政所(局)开展内部监督检查工作,不仅关注财政资金使用的合法性、合规性,更注重从体制、制度、日常管理中的薄弱环节、政策执行和风险控制等方面分析研究问题,促进财政部门内控机制的完善,促进财政管理水平的提高。

(四)围绕促进市场经济健康发展,加强会计监督。按省厅会计监督的要求开展对公共交通行业联动项目的检查。结合科技专项经费组织开展对重点行业、重点领域和重点企业的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强化对企业执行会计准则、重大财税政策情况的监督检查,积极探索会计信息质量监督检查信息披露和报告制度,将处理处罚与警示教育相结合,加大对违规、违纪、违法行为曝光力度,切实提高会计信息质量检查成效。

(五)围绕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紧盯“小金库”治理不放松。一是构建和完善多部门协调机制,进一步增加与纪检监察、审计等部门的沟通协调和资源共享,发挥各自监管的特点和优势,形成监管合力。二是进一步增强日常监管机制,把“小金库”治理纳入日常监督检查工作中。

(六)抓好举报案件的核查,维护财经法纪的严肃性。本着“事事有交待,件件有落实”的原则,认真核查群众举报案件,做好人民群众来信来访工作。

三、完善措施,大力推进内部管理工作

一是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内部管理制度,明确内部职责分工,规范检查和审理行为,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提升内部管理水平。二是要高度重视基础数据的收集和档案资料的整理工作,加强调研和信息工作,完善信息共享制度,建立信息共享平台,交流监督工作经验,做到调研与服务相结合,积极发挥有效监督和促进规范的作用。三是实行财政监督成果综合利用和动态管理,进一步执行财政监督成果利用情况定期反馈和回访制度,使回访工作常态化,充分发挥财政监督职能作用。四是建立健全业务交流制度,通过各业务管理机构和专职监督机构之间建立常态化的双向业务交流,不断促进财政监督与财政管理职能的有机融合。

四、坚持“两手抓”,进一步强化队伍建设

一是加强业务学习。积极营造学习氛围,加强对新出台法律法规、制度及文件的学习,强化查前培训,提高财政监督检查工作水平。二是加强对乡镇财政业务检查员的培训。组织乡镇财政监督检查员对相关文件和制度的学习,增加其对财政监督工作的认识和理解,激发其责任感。三是通过抽调部分乡镇监督检查员参与县局组织的相关监督检查工作,提高其工作水平。四是积极开展传帮带活动,以老带新、以县局带基层,促使检查人员整体专业素质提高。五是加强廉政建设。严格遵守财政检查纪律和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要求,不断提高廉洁从政的思想道德境界,筑牢思想防线,全面提升财监队伍的战斗力和创造力。

浏览次数:  更新时间:2014-05-26 00:16: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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