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质监系统工作要点(共3篇)

第一篇

一、切实加强干部队伍建设

、切实加强领导干部思想政治建设。进一步加强各级领导干部理论武装,引导党员干部深入学习和掌握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科学发展观,认真落实领导干部联系和服务企业制度,推动各级干部转变思想作风和工作作风。

2、加强干部队伍作风建设。在全系统开展作风建设年活动,认真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委的具体规定,建立抓作风建设的长效机制,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解决干部作风上存在的突出问题,提高质监系统干部职工做好新形势下群众工作的能力。

3、积极稳妥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和干部监督工作。按照省局要求,认真贯彻落实用人各项规定,进一步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从严管理干部,认真落实和完善民主生活会、个人有关事项

报告、审计等制度。建立干部能上能下机制。

4、开展和谐质监建设。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在全系统开展和谐质监建设,深入挖掘干部队伍的先进典型、先进事迹,加大对系统先进典型的宣传,树立起干部队伍“人人学先进、人人争当先进”的良好氛围。

二、进一步规范和创新干部管理、考核工作

5、继续加强公务员队伍规范化建设。进一步加强干部队伍的规范化管理,以作风建设年和绩效考核为抓手,推动建设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湛、执法公正、纪律严明”的质监干部队伍。

6、创新目标任务考核方式方法。根据省局、市委和市政府下达重点工作安排,紧密围绕省、市局203年中心工作,认真谋划,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科学安排目标任务考核指标,创新考核方式方法,加大对考核结果的运用力度,进一步增强目标任务考核工作的系统性、科学性、严肃性和权威性。

三、认真做好职能划转和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工作

7、稳妥做好质监部门食品监管职能划转工作。按照省局党组的有关要求,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食品监管职能划转工作的相关工作,妥善做好安置、交接工作。

8、完成全系统事业单位人员岗位设置工作。根据按需设岗、竞聘上岗、按岗聘用的原则,推进全系统事业单位按照省人社厅批准的《事业单位岗位设置方案》规定和岗位设置核准表,认真做好具体岗位、明确岗位等级、聘用工作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等定人定岗工作。

四、继续加大干部职工教育培训力度

9、全力举办“首席质量官”和“大学生义务监督员”专题培训。积极邀请有关质量管理专家和领导授课,开展“质量讲堂进企业、进校园”活动。

0、进一步提高培训的实效性。紧紧围绕地方中心工作,结合质监实际,采取“请进来、走出去”、专家授课、座谈讨论、挂职、交流等多种形式,重点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政行风、专业能力等方面的教育培训。

五、进一步加强人才队伍建设

、加强人才机制创新工作。继续加大高层次人才引进力度,努力提升科研水平。进一步完善编制外聘用人员规范管理。继续深化全员岗位技能培训和能力验证,培训中低层次专业技术人员。组织做好系统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人员公开招聘工作。

六、加强组工部门自身建设

2、深化“三走进三服务”活动。根据省局统一部署,全系统组织人事部门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坚持讲党性、讲政治、守规矩,带头服务大局,带头联系群众,带头学习实践,切实做到政治过硬、作风过硬、能力过硬,不断提升组织部门自身建设水平。

七、继续抓好老干部等基础工作

3、扎实做好老干部服务工作。认真学习贯彻省、市老干部工作会议精神,做好老干部思想政治工作。加强和改进离退休干

部服务管理工作,全面抓好老干部政策和各项待遇落实,加强和改进离退休干部服务管理工作,引导离退休干部发挥积极作用。

4、认真做好统计、工资管理等基础性工作。按照市编办有关通知要求,指导本系统做好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认真做好综合统计、工资管理、人事管理信息化、职称评定、人事档案等基础性工作,保证质监工作有效运行。

第二篇

一、严明政治纪律,保证政令畅通

(一)维护党章的权威性和严肃性

党员要对照党章规定的八项义务,认真查找和纠正党性党风党纪方面存在的问题,加强党性修养和党性锻炼,增强党员意识,做合格党员。党员领导干部要严格按照党章规定的六项基本条件,经常对照检查和弥补自身不足。(主办:局总支,协办:人事教育股、各支部)

(二)保证政令畅通

围绕科学发展这个主题和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这条主线,开展对实施《市质监局关于服务主导产业和民营经济加快发展的若干意见》、贯彻“抓质量、保安全、促发展、强质检”方针、发挥标准引领和计量基础保障作用、保障质量安全、强化技术支撑和基础保障、推进质监部门自身建设等情况的监督检查,保证上级和县局重大决策部署得到贯彻落实,做到依法行政、政令畅通。(主办:办公室,协办:各相关股室、稽查队、技术所、分局)

二、切实改进工作作风,促政风行风好转

(一)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省“三十条规定”和市“二十条规定”

、深入学习宣传中央“八项规定”、省“三十条规定”和市“二十条规定”,入脑入心,反复消化理解,深刻领会、准确把握贯穿其中的务实要求,做到内化于心、外化于行。(主办:纪检组,协办:各股室、稽查队、技术所、分局)

2、改进工作作风,从领导机关、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做起,作好表率。全系统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要成为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省“三十条规定”、市“二十条规定”的先行者、推动者、督促者。严格执行市局“实施办法”。(主办:纪检组,协办:人事教育股)

(二)密切联系群众

加强和改进调查研究,深入基层了解真实情况,解决实际问题,下基层轻车简从、简化接待。(主办:办公室,协办:各股室)

(三)厉行勤俭节约,狠刹奢侈浪费之风

从严控制行政经费支出,严肃整治用公款相互宴请和安排高档消费娱乐活动。严格落实省、市党政机关国内公务考察及其接待管理有关规定。严禁借开会、调研、检查等名义变相旅游。禁止违反规定超规格装修办公用房、配置办公用品。严格公务用车管理。(主办:办公室,协办:财务室)

(四)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规定

、坚决反对特权思想、特权现象。严禁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主管范围内的下属单位和个人以及其他与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和个人的礼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严禁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宴请以及健身、旅游和娱乐等活动安排;严禁参与任何形式的赌博和封建迷信活动。(主办:纪检组,协办:人事教育股)

2、认真开展党政干部违规建房和多占住房问题专项清理工作。(主办:纪检组,协办:各股室、稽查队、技术所、分局)

(五)促政风行风好转

、严格执行国家质检总局行风建设十不准规定,树立质监部门刚正廉明的依法行政形象、科学权威的技术执法形象、可亲可信的人民质监形象。(主办:纪检组,协办:各股室)

2、继续开展深化效能建设和民主考评工作,推动政风行风建设上台阶。(主办:纪检组,协办:各相关股室)

三、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建设,提高科学化水平

(一)坚持抓好反腐倡廉教育

、围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深入开展理想信念教育、宗旨教育和廉政法规教育,重点抓好政治品质和道德品行教育、岗位廉政教育和警示教育。(主办:局总支、纪检组,协办:各股室、稽查队、技术所、分局)

2、深入开展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要内容的党的群众路线实践教育活动。(主办:局总支,协办:人事教育股、办公室)

(二)完善反腐倡廉制度机制

、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方针,全面深入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研究制定203—207年全县质监系统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工作规划。(主办:纪检组,协办:各股室)

2、深化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围绕党风廉政责任制一条主线;把握事前有预防、事中有监控、事后有处置三个关键;抓好清权确权、确定岗位职责、查找风险点、公开权力流程、推行岗位廉政承诺五个环节,建立“岗位职责清晰,履职程序规范,防控措施具体,制度机制完善”的机制,有效降低各级各类岗位的廉政风险。(主办:纪检组,协办:各股室稽查队、技术所、分局)

3、以“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的思路抓好反腐倡廉制度建设,按照“以制约权力为核心、以领导干部为重点,围绕权力运行的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的总体要求,进一步完善反腐倡廉各项制度,形成不敢腐的惩戒机制、不能腐的防范机制、不易腐的保障机制。(主办:纪检组、办公室、人事教育股、财务室,协办:各股室、稽查队、技术所、分局)

(三)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

、从严管理监督干部,强化对主要领导干部行使权力的监督。(主办:纪检组,协办:人事教育股)

2、认真执行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制度,并开展抽查核实工作。(主办:人事教育股,协办:纪检组)

3、大力推进党务公开、政务公开和办事公开,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减少权力“寻租”的机会。(主办:党总支、办公室、行政大厅质监窗口,协办:各股室)

(四)深入开展纠风和专项治理

、严格食品安全监管,进一步督促企业履行好质量安全主体责任,防止因监管缺失带来的失职渎职风险。(主办:质量股,协办:纪检组)

2、认真治理行政管理和行政执法中的突出问题,进一步规范涉企检查,维护企业正常的生产秩序,促进发展环境优化,遏制乱收费现象发生。(主办:纪检组,协办:财务室、执法监督股、质量股、稽查队、质量协会)

3、进一步规范行政审批行为,深入治理潜规则,加强过程监督和制度建设,强化廉政风险防控,堵塞贪腐现象滋生蔓延。(主办:行政大厅质监窗口,协办:计量股、特设股、纪检组)

4、严格执行检验检测收费标准,优化发展环境。(主办:财务室、技术所,协办:纪检组)

5、按照《关于推进全省质监系统挂靠协会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进一步规范协会管理。(主办:质量协会,协办:纪检组)

(五)加强信访和查办案件工作

、落实信访工作责任制,完善信访工作制度,推进领导干部接访下访,疏通信访渠道,开展矛盾纠纷排查,源头防范化解信访问题,维护群众利益。(主办:纪检组,协办:各股室、稽查队、技术所)

2、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做到有群众举报的及时受理,有具体线索的及时核实,违反党纪国法的严肃查处。(主办:纪检组,协办:各相关股室)

3、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对反映党员干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谈话、诫勉、函询、教育,防止小错酿成大错。(主办:纪检组,协办:人事教育股)

第三篇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和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文化建设的决策部署,以“强化安全基础、推动安全发展”为主题,组织开展一系列特种设备安全宣传教育活动,普及安全知识,弘扬安全文化,营造全社会关注特种设备安全的浓厚氛围,提高特种设备安全工作水平。

二、活动主题和时间

、活动主题:强化安全基础、推动安全发展。2、活动时间:5月3日至6月30日。

三、具体活动安排

(一)特种设备知识进社区(校区)活动、活动时间:5月3日至6月30日。2、活动内容:。开展特种设备知识进社区(校区)活动,向人民群众和广大学生普及特种设备知识,增强特种设备安全意识,熟悉气瓶、电梯、游乐设施、客运索道等特种设备安全使用常识。3、承办单位:市局特设科和相关单位。

(二)参加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活动、活动时间:6月9日。2、活动内容:参加全市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活动,现场发放特种设备安全知识资料。3、承办单位:市局特设科、办公室、稽查支队、特检中心。4、备注:县(分)局在当地政府(安委会)统一领导下,组织参与特种设备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活动。

(三)开展特种设备应急救援演练、活动时间:6月。2、活动内容:组织开展一次电梯(或危化品压力容器、大型游乐设施)等特种设备的应急救援演练,进一步检验和完善应急预案,锻炼应急救援队伍,磨合应急救援机制,推动特种设备安全应急管理工作的落实。3、承办单位:市局特设科、县(分)局、特检中心和相关单位。

(四)集中宣传特种设备安全活动、活动时间:6月。2、活动内容:在特种设备“安全生产月”期间,利用主流媒体、网站、条幅等宣传手段广泛宣传特种设备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安全技术规范和安全管理制度,开展全民特种设备安全教育活动。发送一批短小精悍、通俗易懂、知识性强的特种设备安全公益短信。切实把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的理念落实到特种设备生产、经营、检测和使用的每一个环节和岗位。突出特种设备安全文化建设,促进特种设备安全质量水平的提升。3、承办单位:市局办公室和各相关单位。

(五)开展特种设备安全集中执法行动、活动时间:5月3日至6月30日。2、活动内容:按照省局和市安委会关于开展特种设备“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部署,统一思想、坚定信心,加大力度、狠抓落实,认真组织开展特种设备“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不断强化“安全生产年”活动各项工作措施,结合季节特点,采取联合执法、专项执法等形式,集中组织特种设备安全执法行动,既要用铁的手段“打非”,又要用铁的手段“治违”,严厉查处特种设备安全生产违法行为,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促进全市特种设备安全运行。3、承办单位:县(分)局、稽查支队。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抓好落实。市局成立特种设备“安全生产月”活动领导小组。县(分)局和有关单位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按照市局今年工作要点,认真组织开展好安全生产月活动。

(二)统筹谋划,突出重点。各单位应根据工作实际,加强工作针对性,务必取得实际效果,把活动着力点放在基层,面向企业、面向群众、面向社会。

(三)强化宣传,营造声势。各单位在组织相关活动期间,要充分发挥各类媒体作用,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同时,及时、准确的上报工作信息。

浏览次数:  更新时间:2014-03-16 19:51: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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