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住建局工作要点(共8篇)

第一篇

一、加强实施建筑节能的监管工作

(一)深化新建建筑执行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监管工作

.切实加强建筑节能监管机制建设。加大《省民用建筑节能办法》(省政府令243号)的宣传、贯彻实施力度,实现建设各方责任主体全覆盖。结合我市实际完善配套措施,细化政策规定,进一步增强法律意识,强化监督检查,严格依法实施。健全完善市县两级建筑节能管理机制,建立建筑节能目标考核体系,层层分解工作任务,将建筑节能标准执行情况纳入目标考核,严格落实建筑节能目标责任制和问责制。

2.加强新建建筑执行节能标准的监管。强化督查巡查,把执行建筑节能标准设计、施工、质量验收等作为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和专项检查的工作重点,年度组织不少于两次的建筑节能专项检查,严肃查处违反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的行为,及时下发通报或整改通知,确保全市建筑节能50%标准设计执行率继续保持00%,施工阶段执行率达到985%以上。做好203年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建筑节能专项检查的迎查和住房城乡建设部节能减排检查备查工作。

3.积极推动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贯彻《市“十二五”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规划工作目标和分年度改造计划实施方案》,研究制定既有建筑节能改造相关技术、标准和政策,鼓励结合旧城改造、老旧小区环境综合整治,同步实施以门窗、外遮阳改造等适宜技术为主的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工作。积极引导开展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的试点,及时总结推广好的经验和做法,确保“十二五”期间,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目标的完成。

4.加强对建筑节能产品、材料质量的监管。加强建筑节能产品质量监督管理机制建设,进一步完善建筑节能产品、材料备案制度,建立优胜劣汰的良性机制,加大对新型建筑节能技术、材料、产品和设备推广应用实施过程的监管力度,保证建筑节能分部分项工程的质量和安全。

5.按照《民用建筑能效测评标识管理暂行办法》和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建筑能效测评标识的有关技术规程要求,积极开展能效测评标识试点工作。

6.完善建筑节能管理措施、标准规范应用与新技术推广的对接联动体系,建立健全专家咨询制度,发挥专家指导作用。

7.加大宣传培训力度。积极组织开展《省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省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和节能新技术等宣传培训工作。

(二)积极推动可再生能源利用试点及建筑规模化应用

.组织对可再生能源资源条件和应用潜力进行调查评估,因地制宜做好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推广工作,研究强制性推广政策和鼓励推广的经济政策,推动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条件的摸底调查和评估工作,逐步建立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环境影响评价机制。

2.积极组织申报203年国家、省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示范项目,争取国家、省财政资金支持,同时加强对示范项目建设的指导,确保按照要求完成示范目标。

3.充分利用示范项目的放大效应,推进可再生能源与建筑结合的配套技术研发、集成和规模化应用以及产业化等工作。

4.加强对列入国家、省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示范项目工程的实施管理工作,确保实现预期节能环保效益。及时总结经验,通过召开现场观摩会和举办讲座等形式,发挥示范作用。

(三)推进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建节能监管体系建设

.按照《民用建筑节能条例》、《公共机构节能条例》和《省民用建筑节能办法》,以及省厅的有关要求,积极引导有条件的单位,开展对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实施能耗统计、能源分项计量、能耗监测试点工作。

2.积极推广能耗监测技术和节能改造技术。按照省厅部署,建立完善联动监管平台,推进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运行节能监管体系建设。

(四)大力推进建筑业节能降耗工作

.加大对建筑业节能降耗的监管力度。督促建筑施工企业认真贯彻落实我委《关于推进全市建筑业节能降耗工作的实施意见》,开展建筑施工节能降耗工作。

2.积极引导建筑施工使用新技术、新工艺,提高建筑业能源的利用水平,切实降低建筑施工过程的能耗。

3.逐步提高建筑施工的工业化水平。重点扩大适宜规模化、标准化生产的建筑材料及构筑物使用范围和数量,充分利用工业化、专业化成果,减少现场制作加工作业量,达到保证质量、缩短工期、降低成本、保护环境、降低能耗的目标。

4.做好全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00家重点用能单位能源统计试点工作,进一步提高统计工作质量,并将建筑业节能降耗纳入建筑节能专项检查,确保完成建筑业单位增加值能耗较“十一五”期末下降0%的目标。

二、加大实施绿色建筑的推广力度

(一)加快推进绿色建筑发展。认真贯彻落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财政厅和省发展和改革委《关于加快推进绿色建筑发展的实施意见》,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措施和绿色建筑行动方案。

(二)完善绿色建筑管理机制和评价标准体系。根据国家、省有关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订绿色建筑标识评价技术细则和推动绿色建筑发展的实施方案。

(三)开展星级绿色建筑评价标识试点工作。积极组织技术条件成熟的项目申报绿色建筑评价标识。

(四)加强绿色建筑的技术研究。围绕绿色建筑规划、设计、建造和运营等各阶段的技术需求,开展与绿色建筑配套适宜的新技术、新产品、新材料和新工艺的研发,提升绿色建筑技术集成水平。通过发展绿色建材、可再生能源等相关产业,推进绿色建筑结构、部品与构配件的通用化、产业化。加快太阳能、浅层热能等可再生能源建筑一体化、规模化应用,带动绿色建筑相关产业的优化升级。

三、强化科技支撑建筑节能的作用

(一)强化建设领域节能环保“十大适用新技术”推广工作。完善“十大适用新技术”相关应用技术导则,以示范项目为载体,推动节能环保“十大适用新技术”的推广应用。

(二)加强科技创新技术和新产品的推广应用。积极鼓励建设行业的科学研究和技术开发,大力推广应用科技创新技术和新产品。鼓励企业建立技术研发中心,逐步成为技术创新主体。鼓励研发适用本地的新型墙体材料,加大对科技创新产品和技术推广应用试点和示范工程的资金支持、扶持力度,运用经济手段激励科技创新产品和新技术在建设工程上的应用工作,并深入广泛进行推广。

四、全力做好各项综合性保障工作

(一)做好规划立法及任务分解工作

.根据国家、省有关法律法规,进一步完善加强民用建筑节能管理的办法和措施。

2.做好建筑节能工作任务分解,将建筑节能工作任务进行分解,明确职责,年底对主要工作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考核。

(二)做好各项重点任务宣传培训

.加大《民用建筑节能条例》、《省民用建筑节能办法》和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节能工作的意见》的宣贯力度,加强对建设行业从业人员的培训工作,充分运用各类媒体营造浓厚的社会氛围和良好的舆论环境。

2.在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建筑节能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标准的同时,切实做好《省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省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和《太阳能利用与建筑一体化技术标准》等地方设计标准和外墙外保温新技术规程的宣贯实施工作。

3.加强对绿色建筑专家委员会成员以及设计、开发等技术和管理人员的培训,适时开展专题报道等宣传活动,召开交流会,宣传绿色建筑发展的理念及实施途径。

4.适时开展能效测评、能耗统计等专项培训,着力提升各方主体推进建筑节能与科技工作的能力。

(三)强力推进建设事业科技创新

.积极引导开展建设行业科技创新。针对工作中的薄弱环节,重点开展建设工程的勘察设计、图审、质量控制、新型墙体材料、建筑节能产品,城市景观照明,以及城市道路、桥梁、排水设施的维护、燃气安全管理、供水水质控制和污水处理等新技术的研发和推广应用。

2.加强建设科技的宣传培训教育工作。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和现代网络广泛进行宣传,通过会议及举办讲座、培训等形式,加强对从业人员教育培训,让他们及时了解掌握新的技术、新标准和新规范,为更好地运用打下坚实的基础。

第二篇

204年,市住房城乡建委精神文明建设的主要任务是:紧紧围绕中心工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构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为根本,以提高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为着力点,以开展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为载体,全面提升行业文明程度,提高社会满意度,塑造行业新形象,为全市住房城乡建设事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强大精神动力。

一、强化学习宣传,努力践行党的十八大精神

要把学习宣传和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精神文明建设首要任务,抓住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这个根本,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普及宣传,进行爱国爱党爱社会主义教育,弘扬民族精神、时代精神、精神和行业精神,夯实广大干部职工团结奋斗的共同思想基础,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起来,牢牢把握保障和改善民生这一主题,把智慧和力量凝聚到建设四个的实践中来,进一步推动住房城乡建设事业科学发展。

二、彰显行业文化,提升建设行业文化软实力

(一)推进文化载体建设。精心组织各类成果会展、文艺汇演、技能大赛等重大主题文化活动,展示建设系统丰硕成果。

(二)推进行业品牌建设。大力弘扬农民工精神、“徽匠”精神,借助窗口服务,大力推进工地文化、企业文化、产业文化发展。

(三)推进民生工程建设。以美好乡村建设为重点,继续推进农村危房改造和清洁工程建设,着力改善农村人居环境。

(四)推进廉政文化建设。培育廉政价值理念和敬畏感恩之心,着力提高廉洁从业意识和廉洁从政修养。

三、深化创建活动,展现全国文明单位良好形象

(一)认真开展各项文明创建活动。继续开展学雷锋志愿服务、我们的节日、文化体育活动、道德讲堂、三风建设、拥军优属、结对帮扶、文明风尚传播等文明创建活动。

(二)充分发挥文明创建主力军作用。加快城乡基础设施建设,加大节能减排力度,不断优化人居环境,发挥道路、园林、供水、供气、供热、污水处理等市政设施服务优势,广泛开展文明单位、安全文明工地以及国家园林城市创建活动,让更多文明创建成果惠及人民群众。

(三)全面加强政风行风建设。进一步改变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积极改进服务条件、改善社会形象,倡导以人为本、亲情服务的理念,强化舆论监督,推进政风行风热线、市长热线、在线访谈、效能连线、百姓热线等工作,努力提高服务水平和群众满意度,力争更多单位和先进个人进入民主考评科长和先进基层站所队先进行列。

四、创新社会管理,维护行业和社会稳定

坚持以开门接访、问卷调查、座谈访谈等形式深入基层,认真听取职工、群众的意见和建议,畅通群众诉求渠道,切实解决市政工程建设中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等热点问题,结合单位实际,做好信访维稳工作,提高预防和控制能力。全面加强城市基础设施安全监管,深入开展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督查工作,努力营造文明和谐的经济社会发展环境。

五、宣传先进典型,塑造行业新形象

要突出理想信念教育,深入贯彻落实《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将文明风尚和管理服务创新有机融合,形成知荣辱、树正气、讲奉献,自觉践行文明礼仪的良好风尚;要组织专人负责“中国好人榜”的每月推荐学习投票活动,努力营造创先进、争优秀、比贡献的氛围;要加大委系统道德模范、孝老爱亲、爱岗敬业、见义勇为等先进个人的推荐工作力度,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大力宣传委系统先进事迹和模范典型,扩大社会影响力,塑造建设行业新形象;要把思想道德、职业道德作为岗位培训的重要内容,组织职业技能和职业作风培训,进行职业理想、职业纪律和诚信教育,进一步提升职业道德水平。

第三篇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紧紧围绕中心工作,大力开展社会矛盾化解,进一步加强基础管理工作,狠抓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各项工作措施的落实,努力提高人民群众安全感满意度,全力推进“平安”建设,为建设区域性中心城市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二、工作要点

.把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制定工作计划,建立目标责任制,分清责任,明确到人,强化措施,将综治工作与业务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考核,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

2.健全机制,强化内部管理。进一步健全值班人员队伍建设和重点部位的技防措施,保证装备、人员到位,消防设备要做到管理有序、布局合理、使用方便。同时,广泛发动干部职工开展群防群治。

3.要从讲政治的高度,进一步加强人民内部矛盾纠纷的排查调处工作。各单位要定期排查和及时化解矛盾,积极预防、妥善处理不稳定因素,杜绝群体性上访事件的发生,将不稳定因素及时消灭在萌芽状态。同时,继续加强对敌斗争,防范和打击敌对势力的渗透破坏活动、网络犯罪活动。继续深入开展同“法轮功”等邪教组织的斗争,坚决打击利用宗教进行的非法活动。

4.坚定不移地贯彻“严打”方针,依法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活动,确保单位年内不发生涉盗、涉爆、涉骗等刑事案件,不发生重大群体性管理事故,不发生失泄密事件,杜绝“黄、赌、毒”等社会丑恶现象发生。

5.结合“六五”普法活动,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综治宣传活动,大力加强思想道德教育和法制宣传教育,提高广大职工的法律意识以及认识犯罪、打击犯罪和预防犯罪的能力。

6.继续加大安全生产管理,结合本单位工作内容和特点,。完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切实抓好工作中的安全隐患治理。

7.认真完成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各项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任务,结合工作实际,积极参与属地政府、所在社区、街道办事处的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发挥优势,找准位置,认真配合。

三、工作要求

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是关系到社会大局稳定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委属各单位务必高度重视,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切实加强领导,严格落实责任,积极做好相关工作,并在人员配备、物质保障等方面给予支持,确保工作的顺利开展,不断推进委系统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再上新台阶。

第四篇

204年全市城乡建设系统法制工作,将坚持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以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活动为契机,以依法行政工作机制创新和制度完善为重点,进一步规范行政行为,提高依法行政水平,继续为我市城乡建设中心工作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制服务和坚强的法律保障。

一、着力强化制度建设

.推进立法进程。加大与市政府法制办和有关部门的协调力度,促进《市排水管理办法》和《市城建档案管理办法》尽快出台,以及《市城市绿化建设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草案稿尽快上报运转。

2.完善重大行政决策机制。遵循科学、民主和合法的原则,制定委机关重大行政决策调研、专家咨询论证、听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研究等相关制度。

3.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制定规范性文件调研、论证、听证、合法性审查、征求意见等有关工作制度,进一步促进规范性文件制定、发布、清理各环节规范化操作。

二、切实规范执法行为

.开展执法案卷评查。制定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方案,明确评查标准,着力提高执法案卷质量,积极推进行政处罚案卷文书制作电子化、案卷管理规范化。

2.科学完善行政裁量权。结合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即将实施的量化行政裁量权基准工作和近年来新出台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对我委2008年制定的自由裁量权标准进行适当调整,补差补缺,合理完善。

3.优化行政审批流程。按照我市全面开展的行政审批事项清理工作要求,认真对委系统内全部行政审批事项予以摸底、整理、上报,结合实际简化环节、优化流程、压缩时限,并及时公开。

三、全面提升业务水平

.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继续落实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和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认证培训,开展有针对性的业务培训活动,着力提升基层法制工作者和一线执法人员依法办事的能力。

2.推进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活动开展。以委机关创建市依法行政示范单位为契机,带动和引导全市城乡建设系统各级各单位深入推进依法行政。

3.完善依法行政考评机制。按照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和市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年度考评方案要求,结合我市城乡建设工作实际,制定更趋细化、量化、可操作的依法行政考评方案。

第五篇

一、总体要求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法治建设纲要(20-205年)》和《法治建设纲要(20-205年)》要求,围绕城乡建设事业中心工作任务,坚持法制教育与法治实践相结合,深入开展建设法制宣传教育,大力推进依法治建,为我市城乡建设事业平稳较快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工作目标

通过深入扎实的法制宣传教育和法治实践,进一步提高各级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领导干部依法决策、依法行政的意识和能力,进一步提高公务员运用法律手段解决问题的能力,进一步增强企业经营管理人员诚信守法、依法经营、依法办事的观念,进一步提高城乡建设领域一线职工的法治观念,推动形成自觉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社会环境。

三、主要普法内容

.坚持学习宣传宪法至上。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首都各界纪念现行宪法公布实施3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以及省委书记张宝顺在全省纪念现行宪法公布实施3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精神。

2.重点学习宣传《省城镇供水条例》、《省民用建筑节能管理办法》等与建设工作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以及《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建筑业转型升级加快发展的指导意见》及《市城市绿化建设管理办法》、《市污水处理费征收管理暂行办法》、《市预拌混凝土推广应用和管理暂行办法》、《市城市绿化绿线管制和建设项目绿色图章管理制度》、《关于城区预拌混凝土与预拌砂浆搅拌站布点规划的实施意见》等省、市政府规范性文件。

3.继续学习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通用法律法规。

四、工作要求

.各地各单位尤其是行业管理单位,要围绕工作实际,深化“法律六进”活动,推进工作常态化,形成长效机制,保证普法宣传教育工作取得实效。

2.各地各单位要着力强化对一线执法人员的教育和培训,在确保通过执法资格认证、做到持证上岗的基础上,更加注重业务素质的教育和依法行政意识的提升。

3.各地各单位要充分利用好每年“24”全国法制宣传日等集中普法宣传机会,大力宣传建设行业有关政策法规,为建设事业发展营造良好的法制氛围。

4.各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根据省、市政府的部署和安排,认真做好“六五”普法中期督查工作。各地203年度普法工作开展情况要于204年2月上旬书面报送我委法规科。

第六篇

一、切实加强对双拥工作的领导

做好双拥工作关键在领导,要从讲政治、讲大局的高度,坚持把双拥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主要领导要对双拥工作重大事项亲自把关决策,重大问题亲自处理解决,重要工作亲自组织协调。根据工作任务和形势特点,制定合理的双拥工作计划,组织安排好各项重点活动,抓好工作落实。

二、深入开展国防教育和双拥宣传

各单位今年要以我市争创双拥模范城两连冠为契机,广泛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双拥宣传和国防教育活动。一是把国防教育纳入干部职工学习教育规划,有计划地组织中心组学习和对广大干部职工进行国防教育,使广大干部职工树立牢固的国防观念;二是要认真组织开展双拥宣传活动。要充分利用网站、公开栏、标语等形式,广泛开展群众性的国防宣传教育,扩大国防宣传教育的影响面和效果,并及时报送双拥信息;三是要积极开展双拥合格单位创建活动。对照《关于印发市创建双拥合格单位和优秀单位年度检查验收暂行办法的通知》和《市双拥合格单位评选考评标准》的要求,逐项落实;四是积极支持市双拥办在城市主要道路适当位置设置双拥标志或宣传牌,进一步营造浓厚的双拥创建工作氛围。

三、积极开展双拥共建活动

为进一步密切军政军民关系,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军民共建活动。一是在“八一”建军节及春节期间,广泛开展走访慰问部队活动,通过召开座谈会、举办联欢会等形式,进一步丰富双拥的内容,增进军地军民之间的感情;二是积极对驻阜部队、军转干部以及军人家属开展慰问活动,解决军属生活困难;三是充分发挥建设行业优势,帮助驻阜部队解决战备执勤、军事训练中遇到的实际困难,在配套基础设施建设方面为部队提供力所能及的帮助;四是大力支持部队后勤保障社会化,及时向部队提供优质供水、供气服务。

四、着力促进双拥工作的政策落实

继续关心在委系统工作的军队转业安置人员及家属的工作生活,帮助解决实际问题,充分调动转业干部及退伍军人的积极性,发扬军队的优良传统,更好地为城乡建设事业发展服务。

第七篇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大力开展社会矛盾化解,狠抓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各项工作措施的落实,全力推进“平安”建设,为迎接十八大胜利召开和“十二五”规划的顺利实施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二、工作要点

把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制定工作计划,建立目标责任制,分清责任,明确到人,强化措施,将综治工作与业务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考核,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

2健全机制,强化内部管理。进一步健全值班人员队伍建设和重点部位的技防措施,保证装备、人员到位,消防设备要做到管理有序、布局合理、使用方便。同时,广泛发动干部职工开展群防群治。

3要从讲政治的高度,进一步加强人民内部矛盾纠纷的排查调处工作。各单位要定期排查和及时化解矛盾,积极预防、妥善处理不稳定因素,杜绝群体性上访事件的发生,将不稳定因素及时消灭在萌芽状态。同时,继续加强对敌斗争,防范和打击敌对势力的渗透破坏活动、网络犯罪活动。继续深入开展同“法轮功”等邪教组织的斗争,坚决打击利用宗教进行的非法活动。

4坚定不移地贯彻“严打”方针,依法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活动,确保单位年内不发生涉盗、涉爆、涉骗等刑事案件,不发生重大群体性管理事故,不发生失泄密事件,杜绝“黄、赌、毒”等社会丑恶现象发生。

5结合“六五”普法活动,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综治宣传活动,大力加强思想道德教育和法制宣传教育,提高广大职工的法律意识以及认识犯罪、打击犯罪和预防犯罪的能力。

6继续加大安全生产管理,结合本单位工作内容和特点,制定完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切实抓好工作中的安全隐患治理。

7认真完成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各项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任务,结合工作实际,积极参与属地政府、所在社区、街道办事处的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发挥优势,找准位置,认真配合。

三、工作要求

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市社会大局稳定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委属各单位务必高度重视,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切实加强领导,严格落实责任,积极做好相关工作,并在人员配备、物质保障等方面给予支持,确保工作的顺利开展,不断推进委系统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再上新台阶。

第八篇

(一)重点突出“三大工程”,加快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步伐

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市本级计划投入4467亿元,重点实施城市路网、水环境治理、园林绿化、公用事业、安置房建设等一批项目,主要完成以下工作:

城市路网方面:重点加快城南“三清路网”和城西“七渔河路网”建设进度。同时,继续开展小街巷“路畅、水通、灯明”的综合改造,改善广大市民的出行条件和城市环境。

(二)不断加大村镇建设力度,加快新农村建设进程

一是以扩权强镇试点建立机构为契机,争取健全完善乡镇建设管理机构,充实管理人员,做到村镇建设有序管理,良性发展。二是积极争取政策和资金,调动乡镇建设积极性,加大小城镇基础设施建设投入,使小城镇功能进一步做强,带动农村经济步入快车道。三是继续实施民生工程。农村危房改造将进一步扩大覆盖到所有县市区,计划完成5400户;农村清洁工程实施22个项目,涉及7个县市区、22个乡镇;计划综合整治50个村庄,涉及67个乡镇,34258户,32万人,结合农村危房改造的危房户3607户。

(三)着力加强建筑业管理工作,做大做强我市建筑业

一是进一步加强建筑市场管理力度特别是进境企业管理力度,规范建筑市场秩序。在资质、规划、人员、资金、市场等方面对企业加大扶持和服务力度;大力推介建筑劳务,以劳务输出带动我市企业外向发展。二是进一步规范代理行为,继续做好招投标监管与服务工作,最大程度地发挥出行政监管的作用,促进工程招投标的科学有序竞争。三是进一步强化监管效力,积极探索高效、适用的监管方式,提高监管水平。深入开展创建安全文明工地活动,促使施工现场向“临时设施标准化、安全防护定型化、安全管理人性化、安全技术科学化、施工作业规范化”迈进。四是继续组织组织施工企业对“三类人员”和安全技术管理人员开展有针对性的教育培训,掌握安全知识、规范安全行为。

(四)强化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确保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一是深化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安全生产工作的各项措施,杜绝重特大事故,坚决遏制较大事故,减少一般事故,确保全市建设行业安全事故起数、死亡人数不突破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和市政府下达控制指标。二是深化建设工程安全隐患排查和专项治理工作,继续深化重大危险源和重点项目的安全监管措施。三是深化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和“三项建设”,加强安全生产工作长效机制建设,进一步强化工程监理安全生产责任的落实。四是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宣传和培训教育工作,扎实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

(五)扎实推进建筑节能工作,提高新型墙材覆盖面和应用水平

一是加强建筑节能法律法规的宣传培训,全面提高建筑节能工作水平。二是加强建筑节能施工的技术交底,加强建筑节能施工资料的管理,加强建筑节能施工预控和过程监控。三是加强建筑节能材料和产品备案管理,加强对施工现场节能材料和产品质量的抽检和对建筑工程实体的节能检测。四是加大建筑节能督促检查力度,认真落实建筑节能技术措施。五是加大推广使用新型节能灯具的工作力度,建立完善城市照明制度和措施,进一步加强城市公共照明节能工作。

(六)全面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树立建设系统廉洁高效形象

一是结合当前正在开展的的岗位廉政教育,进一步筑牢各级党员领导干部反腐倡廉的思想道德防线,增强党员领导干部的免疫力。二是深入开展廉政风险防控管理试点工作,针对排查出的廉政风险点,着力完善内控监督机制,构建高效有力的惩防工作新体系。三是突出抓好新颁行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加强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加大对重点环节、部位全程参与和监督的力度,推动反腐倡廉建设得到新提升。

(七)努力做好其他各项工作,推动城建事业全面发展

一是结合委机关机构改革,调整文明创建领导机构,充实办公室力量,继续扎实开展各项文明创建活动。主动与市文明办和民政部门联系,筹备组建全市住房城乡建委系统志愿者队伍,积极组织开展志愿服务和社会公益活动。二是做好信访稳定工作。抓好矛盾纠纷排查,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力度,对企业改制、农民工工资清欠、特困职工等方面容易出现的问题,及早谋划,拿出切实可行的预案,保障建设事业稳定发展。三是继续扎实开展政务公开、作风效能建设、拥军优属、爱国卫生运动、计划生育、保密等各项工作,树立建设行业良好形象。

浏览次数:  更新时间:2014-03-14 22:31: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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