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监局安全生产实施要点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引,以促进经济社会“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为目标,以保证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为根本出发点,全面贯彻落实省、市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强化“三基建设”和重点领域安全生产各项措施,有效防范安全生产事故,促进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创建安全和谐的环境。

二、工作目标

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重大危险源分级监控机制,加强重点行业和领域安全监管,及时消除各类安全隐患,减少一般事故,遏制较大事故,坚决杜绝重特大事故,全面完成市安委会下达我县的安全生产绝对控制指标任务,构建企业安全生产、群众平安生活的社会环境。

三、工作任务

(一)严格落实“两个责任”。

、认真落实企业安全生产的主体责任,健全安全管理机构,完善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安全生产现场管理,建立隐患排查治理机制。企业从业人员超过300人的,专职安全管理人员按不低于%的比例配备;从业人员不足300人的,至少配备名专职安全管理人员。高危企业专职安全管理人员中至少50%以上具备注册助理安全工程师以上资格。

2、强化政府部门安全生产的监管责任,严格落实行政首长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责任,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完善安全生产监管“一岗双责制”。

3、以公众聚集场所消防安全“包保”责任制落实为突破口,完善“政府领导、部门监管、行业管理、社会监督”的安全生产工作机制。

(二)深化“打非治违”和专项整治。

、道路交通要以人、车、路、企、管等关键环节为重点,抓好客运站的安全规范管理,落实长途客运车时段禁行规定,严厉打击非法运营、违法载人,严肃查处超载、超速和疲劳驾驶等违规行为;继续实施以排查治理危险路段为主要内容的“安保工程”;认真开展危险化学品运输、校车安全专项整治,加强对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的安全管理。

2、公众聚集场所消防要深入治理“三合一”、“多合一”、商住一体楼和人口密集场所的火灾隐患,实行领导包片、单位包点的方法落实隐患治理责任。加强消防队伍建设,强化员工安全培训,开展事故应急演练,对未经消防安全验收而擅自经营的公众聚集场所,要采取强制措施予以关停。

3、加强对非煤矿山企业督促检查,严厉打击非法违法采矿行为,关闭非法和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三同时”审批、安全生产许可证申请和备案登记制度,从源头上规范开采秩序。

4、抓好石油化工企业的生产、贮存、经营、使用、运输、废弃物处置等环节的安全监管,建立重大危险源分级监控机制,对发现的安全隐患实行分级管理,挂牌督办,限期整改;建立和完善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动态监管制度,全面推进企业标准化建设工作。

5、建筑施工要认真落实项目法人负责制,严格施工现场管理,严防脚手架和起重机械倒塌、工地坍塌、人员坠落等事故;严厉打击违法分包、转包工程和无资质施工等行为。

(三)深入开展伴生气回收清理整顿。

、按照“鼓励轻烃回收,限制伴生气发电,禁止玻璃棉加工”的原则,严格执行安全设施“三同时”和许可制度,提高回收利用准入门槛,规范安全生产秩序。

2、严格按照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清理整顿规范石油伴生气企业工作的通知》要求,集中对辖区内石油伴生气企业证照、生产工艺、安全设施等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责令整改。对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不履行安全设施“三同时”审批手续、污染环境的回收利用企业,坚决予以取缔关闭,确保清理整顿工作取得实效。

(四)积极推进安全标准化建设。

按照“政府引导、行业牵头、企业负责、保证质量、全面开展”的工作要求,推进企业标准化建设,强化企业精细化管理。年度内,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和非煤矿山规模以上企业00%标准化达标,建材、机械、烟草和商贸企业40%实现标准化达标,对未达标的予以停产整顿直至关闭。

(五)加强应急管理体系建设。

、对油气开采、危险化学品等高危企业应急管理开展执法检查,完成公众聚集场所应急预案的审查备案。

2、认真落实《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专家定期检查报告制度》,严格执行重大危险源评估、检测、备案等规定,完善数据库和分级档案。

3、加强县公安消防队伍建设,依托政府、重点企业和消防部队,建立专职救援队伍。

4、做好应急知识分层次、分行业、多渠道的教育培训,开展公众聚集场所应急救援演练,提高对安全事故的预防处置、自救互救和识灾避险能力。

(六)全面加强安全宣教培训。

、坚持“动态宣传强声势、典型宣传推经验、社会宣传造氛围”的原则,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和网站、微博等信息平台,创新载体,丰富内容,抓实日常安全宣传教育。

2、积极开展“安全进社区,平安送万家”活动。抓好安全示范县的建设、评审和考评工作。以典型示范带动安全县城、安全乡镇建设,以发放宣传资料、拍摄专题片、编写事故案例等形式,开展主题教育活动。

3、认真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培训工作的决定》确立的安全培训工作制度,完善企业安全培训的主体责任,实现高危行业“三项岗位”人员00%持证上岗,企业从业人员00%培训合格后上岗,安全监管人员00%持证上岗。

(七)进一步强化“三基”建设。

全面贯彻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三基”工作的意见》,按照“一年强化、两年攻坚、三年巩固”的工作目标,将安全生产“三基”工作纳入安全生产发展规划,并作为实施“3久安工程”的重要内容,着力解决涉及安全生产的根本性、普遍性、基础性、长期性问题。

(八)加大职业病防治工作力度。

、强化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审核、审查及监督检查,推进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工作。

2、抓好职业病防治宣传教育,增强用人单位的职业病防治观念,提高劳动者的职业健康、自我保护意识和行使保护权利的能力。

3、深入开展职业病危害专项治理工作,加大执法监察力度,落实用人单位职业病防治措施。

浏览次数:  更新时间:2014-01-25 19:56: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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