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监局法治建设提升年工作意见

为加快推进依法治县和依法治安进程,按照市局《关于在全市安监系统开展“法治建设提升年”活动的实施意见》和全县依法行政会议精神,经研究,确定205年在全县安监系统开展“法治建设提升年”活动,特制订本实施意见。

一、工作目标

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和全县安全监管工作实际,以依法治县、依法治安和法治建设为着力点,按照“流程细、操作精,指标细、控制精”的精细化管理要求,创新行政执法体制,完善行政执法程序,加强行政执法监督,严格行政执法责任,实现“一个目标”、“六大机制”和“十化”要求,建立健全权责统一、权威高效的依法行政体制,提升安监部门及执法人员依法行政水平。

二、活动内容

(一)以贯彻实施新《安全生产法》、《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为抓手,着力提升行政执法水平

、强化新《安全生产法》和《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的贯彻落实。《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将于今年5月日起施行,要加强学习宣传活动,在“安全生产月”活动期间,通过集中学习、专家讲座、发放学习材料、张贴标语等各种方式,将新《安全生产法》和《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贯彻落实到实处。

2、按照《省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办法》,完善行政执法自由裁量规则和基准,对新《安全生产法》规定的有自由裁量幅度的条款进行梳理后予以细化、量化,并向社会公布。

3、严格执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和备案制度,对做出的重大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决定进行法制审核,并将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按照法定期限向上级安监部门和同级政府法制机构备案。

4、完善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制度,每季度开展一次案卷评查工作,及时发现和纠正违法或者不适当行政执法行为。

5、按照《关于印发<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执法责任制标准化建设试点工作实施方案&t;的通知》,进一步完善“六大机制”,实现“十化”要求,特别是在执法运行信息化、执法监督制度化方面,配备必要的信息化装备,建立执法信息网上录入、执法流程网上管理、执法活动网上监督、执法内容网上公示、执法质量网上考核等新机制,实现企业监管“一企一档”。执法监督制度化方面,要重点落实执法相对人监督评议制度,每季度对企业发放一次《县安全生产执法监察工作征求意见表》,接受执法相对人监督。

6、按照精细化管理要求,修订《县安全生产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办法》,注重平时管理与年终考评的有机结合,侧重平时执法人员行使行政执法权和履行法定职责情况,建立社会公众参与评议、自查自纠和上级业务指导部门考核相结合的三位一体科学考评机制。

7、按照《省地方性法规实施情况报告制度》,建立法律、法规、规章实施情况报告制度,对安全生产领域实施满一年的法律、法规、规章,向本级人民政府书面报告实施情况。

(二)以贯彻落实《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为重点,着力提升重大行政决策水平

、按照《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制定《县重大行政事项决策制度》,把公共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确定为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保证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法制化。

2、健全完善重大行政决策各项配套制度,建立机关内部合法性审查机制,未经合法性审查或经审查不合法的,不得提交会议讨论。在对重大行政决策内容是否违法予以认定的同时,从程序上进一步规范决策行为,防止决策的随意性,减少决策失误。

(三)以合法性审查为切入点,着力提升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水平

、按照《市人民政府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规定》和《市安监局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审查办法》,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起草公开征求意见、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程序。法制机构对规范性文件严格审查把关,将规范性文件是否符合法治精神、是否违法增设行政权力和公民义务、是否违反上位法等作为审查的重点。

2、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有效期制度。根据《省行政程序规定》和《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关于落实规范性文件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公布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205年2月3日前,完成本部门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

3、落实规范性文件备案制度,按照《市规范性文件备案办法》,切实做到“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

(四)以创建“五型”队伍为目标,着力提升执法水平

、推行执法培训经常化。通过组织专家讲座、外出学习、互相交流等各种方式,加强对执法人员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知识掌握和执法能力培训,提升执法人员业务素质水平。

2、实行执法责任全员化。将执法责任分解到每名执法人员,层层签订行政执法责任书,分解执法责任,形成一级对一级负责的全员执法责任体系,推行岗位责任人“一口清”制度,每名执法人员对本岗位的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监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情况、重点环节和部位、应急处置措施等做到“一口清”。

3、推进执法内容“标准化”。在执法每个环节制定安全生产监管工作行为和标准,探索建立图表化管理,规范程序和流程,并将工作标准完成情况纳入系统考评和干部个人考核。

三、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5年4月中旬)。印发“法治建设提升年”活动实施意见,部署开展各项工作。集中召开“法治建设提升年”活动会议,明确职责分工,责任落实到人。

(二)全面实施阶段(205年4月中旬-月中旬)。按照活动方案和工作目标,广泛开展各项活动,按时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并将适时组织观摩会和座谈会,加强交流学习,学习上级部门和其他县区的先进经验和做法。

(三)考核验收阶段(205年月底)。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自查和总结,形成书面报告,于月20日前报市安监局,迎接市局考核验收。

四、具体要求

(一)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开展“法治建设提升年”活动,加强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既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和国务院、省政府有关要求的重要举措,又是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依法治安和加快建设行政执法“精细化管理”的重要内容。完成“法治建设提升年”确定的各项工作任务,对提升行政执法机关和行政执法人员的工作能力、工作水平将产生直接影响。各镇街、开发区安监站,局各股室要充分认识开展这一活动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以务实的作风、积极的态度、有力的措施参与活动、推进活动。

(二)加强领导,强力推进。“法治建设提升年”活动贯穿全年,时间跨度长,涉及范围广,活动内容多,任务较繁重。为确保各项工作顺利完成,县安监局成立“法治建设提升年”活动领导小组,下设活动办公室,设在政策法规股,统筹安排各项具体工作,强化责任落实。

(三)加强指导,落实责任。以考核和业务指导等方式,加强对各镇街、开发区安监站“法治建设提升年”活动的检查指导,注意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总结新经验,确保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浏览次数:  更新时间:2015-04-07 17:51:49
上一篇:河务局水政工作要点
下一篇:平台建设项目工作要点
网友评论《安监局法治建设提升年工作意见》
评论功能已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