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民政民生保障工作要点

203年,全市民政工作要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夯实基础、突出重点,完善考核、提升档次,在政策创制、机制创新、服务创优等方面加大力度,提高民生保障水平,加强民政公共服务管理,深入推进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民政建设,进一步发挥好民政在社会建设管理中的骨干作用。

一、提高困难群体基本民生保障水平

规范城乡低保管理工作,加快居民家庭收入核对信息系统建设,完善入户调查、定期核查、民主评议、公开公示、责任追究等管理制度,提高城乡低保管理工作的规范程度。

2落实救助保障标准科学增长机制,进一步完善城乡低保和五保供养标准科学增长机制,城乡低保标准分别达到上年度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和农民人均纯收入的20%,农村五保集中和分散供养标准分别达到上年度农民人均纯收入的45%和25%以上。进一步提高低保补助水平,全面实施分类施保制度,探索建立城乡一体化救助保障体制。开展星级敬老院等级评定工作,不断强化和规范服务管理,争创全国模范敬老院。

3继续做好医疗救助工作,提高医疗救助水平,资金结余率不超过当年筹资总额的5%,政策范围内自付医疗费用按比例进行救助,积极推进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试点;进一步健全完善教育救助、临时救助等制度,做到程序公正、救助准确。

4完善救灾预警、应急响应、灾害评估机制,提高救灾应急能力;做好灾情信息统计上报和受灾群众紧急救助、过渡性救助等工作;加强救灾物资仓储建设;落实救灾资金各级按比例分担机制;组织开展创建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和防灾减灾宣传教育活动。

5按新标准落实分散供养孤儿和“三无人员”救助保障资金,加强对社会散居孤儿的排查,维护好孤儿和流浪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加强慈善宣传力度,创新慈善募捐形式,壮大义工队伍,强化信息公开,依法、有序、规范开展慈善公益活动。

二、加快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

6按照省、市出台的关于加快发展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一系列政策文件要求,科学合理确定发展规划,因地制宜制定出台相关配套政策,逐年分解任务,落实工作责任,加大资金投入,调动各方面力量积极参与。创新养老机构建设、管理与养老服务供给方式,确保社会福利中心投入使用。进一步鼓励社会力量投资建设养老服务机构,新建或改建养护型养老机构处,新建农村幸福院-2处,确保全市新增各类养老床位300张以上。

7适应养老服务需求多样化特点,加快养护型和医护型养老床位改造及镇街综合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年内新建和改建镇街综合养老服务中心—2处;加快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建设,改建城市社区日间照料中心处,农村社区日间照料中心45处,争取建成—2处符合民政部《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建设标准》的照料中心。

8争取建成居家养老服务信息平台,实现市区全覆盖,发展城市社区居家养老互助点30处以上。不断加强社会养老服务队伍建设,研究和探索以房养老等新型养老方式。

9全面落实省、市老年人优待规定,继续推进“银龄安康”工程和高龄补贴发放工作。认真贯彻落实《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加强镇街、村居等基层老年组织建设,积极开展丰富多彩的老年文化活动。

三、提升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水平

0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城乡社区建设、公共服务进社区准入制度、开展社区服务以及村民自治等一系列政策制度,创新城市社区服务管理,健全社区共驻共建共享机制,深入开展幸福社区创建活动,逐步解决好影响社区工作开展的综合用房不达标、工作人员待遇低、办公经费不足等问题。

结合城镇化建设,优化农村社区建设规划,扎实推进农村社区建设全覆盖申报工作,推进公共服务向农村延伸,促进城乡社区服务均等化,有序推进“村改居”工作。

2推动政府行政管理与群众自治有机结合,增强城乡社区服务功能,发挥社区在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中的基础作用。深化城市社区居民自治工作,按要求做好第十一届村委会换届选举前期准备工作,加强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制度建设,推动村务公开民主管理纵深发展。

四、健全完善和落实拥军优抚安置政策

3贯彻落实上级双拥模范城命名表彰大会精神,调动各部门各行业的双拥积极性,推动各项任务在基层落实,引导双拥创建活动更加广泛深入开展。做好重大节日期间对驻蓬部队和来蓬海训、冬季野营拉练部队走访慰问及训练、生活保障工作,推动双拥共建社会化、经常化和制度化。

4落实国家和省市现行的各项优抚安置政策,规范完善伤残、带病回乡审批审核以及优抚对象疗养工作,努力构建体制机制统一高效、优待优惠,充分体现整体保障水平显著提高、服务对象荣誉感明显增强的双拥优抚安置新格局。

5加强宣传发动,全面完成第二批散葬烈士纪念设施建设和散葬烈士迁葬工作。

6继续推进退役士兵安置改革,加强和改进退役士兵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及时足额发放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一次性经济补助金。按时完成年度军休干部、无军籍职工的接收安置任务,全面落实各项政策待遇。

五、创新社会组织管理

7加快建立统一登记、各司其职、协调配合、分级负责、依法监管的社会组织登记管理体制,引导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制定社会管理创新发展意见,对社会组织实行分类发展,优先发展经济类、科技类、公益慈善类、城乡社区服务类社会组织,对公益慈善类、社会福利类、社会服务类社会组织简化登记程序,探索实行直接登记。健全完善社会组织扶持发展政策,推进建立财政资助、政府向社会组织转移职能、购买社会组织服务、建立社会组织创业基地、培育发展社区社会组织等扶持政策,全面开展社会组织评估工作。

8进一步扩大社会组织党组织和党的工作覆盖,完善党建与管理工作联动机制,把好登记和年检两个关口,将新成立的社会组织及时纳入台账管理。建立社会组织党建和创先争优长效机制,推进服务型党组织建设,确保社会组织正确的政治方向。

六、强化社会事务管理服务规范化建设

9坚持边整边改、常抓不懈,继续深入推进地名清理整顿活动,建立地名公共服务体系,全面完成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试点工作。抓好地名文化和地名信息化建设,提升地名公共服务设施建设质量和管理服务水平。深化平安边界长效机制建设,广泛开展创建“边界和谐走廊”活动,完成界线联检和县级行政区域界线详图编制任务,补充完善界线管理数据库信息。适应城镇化发展需要,优化行政层级和行政区划设置,慎重稳妥做好行政区划调整审核报批工作。

20从环境布局、设施配备、便民服务以及加强内部管理等方面入手,强化婚姻登记机关软硬件建设,争创民政部3A级婚姻登记处。加快推进婚姻、殡葬、收养、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的标准化、规范化、信息化建设,完善惠民政策,扩大惠及范围。

2认真落实国家和省、市关于做好流浪乞讨人员救助保护工作的部署要求,坚持源头预防和综合治理,加强与公安、城管等部门的协同配合,发挥街道、社区等基层组织作用,实施更加积极主动的救助保护,引导社会力量参与救助管理服务,切实维护流浪乞讨人员特别是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22完善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的政策措施,建立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激励评价机制,推动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拓展社会工作服务范围,大力开展专业社会工作和志愿服务。

23应用“金民工程”已建成系统,形成有效数据,逐步实现民政业务网上办理,提升民政管理服务水平,推动民政事业创新发展。

24深入开展“情系万家进基层”活动,科学制定帮扶方案,有计划、有步骤地推进帮扶工作深入科学发展,不断改善帮扶村生产生活条件,拓宽富民兴村路子,夯实村哉经济发展基础,为基层群众带去看得见、摸得着的实惠。

浏览次数:  更新时间:2013-12-10 20:2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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