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全市地税人事教育工作要点

203年全市地税系统人事教育工作的总体要求是:高举发展、团结、奋斗的旗帜,紧紧围绕“加速发展、加快转型、推动跨越”的主基调,按照建设“团结、务实、勤奋、廉洁”领导班子的要求,突出开展创先争优、“三创一办”、“三个建设年”和“四帮四促”四项活动,以机构改革和思想作风建设为抓手,重点抓好推进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人事档案升级达标、加强干部教育培训、落实人才发展规划和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几件大事,改革创新、狠抓落实,务求实效、增比进位,为实施“十二五”规划开好局、起好步提供坚强组织保证。

一、进一步加强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提高干部队伍综合素质

(一)加强领导班子建设。按照“团结、务实、勤奋、廉洁”领导班子的要求,坚持以思想政治建设为先导,着力提高各级地税机关领导班子水平和依法行政能力,提高其领导地税事业科学发展的能力。一月份拟组织对各区、市、县局领导班子和全系统科级领导干部进行述职述廉和民主测评,进一步强化从严管理、考核监督和治庸治懒,促进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勤政廉政,建设高素质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队伍。主要考核班子的整体感召力和凝聚力,考核了解班子成员履行岗位职责的情况,驾驭复杂局面的能力和德才表现。

(二)根据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要求。着眼于税收征管科学化、专业化、精细化的要求和从各区市县局班子建设的需要,按照干部专业结构合理,门类齐全,能够适应“十二五”地税事业又好又快、更好更快发展的需要,适时对各区、市、县局班子成员进行补充和调整,真正把一批年青有为,具有全局意识、战略思维意识,有立志为地税事业服务的复合型人才推举到领导岗位上来。

(三)按照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要求。解放思想,开拓创新,积极探索科学合理的干部选拔任用机制。坚持竞争性选拔领导干部的改革方向,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原则,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树立注重品行、崇尚实干、重视基层、突出实绩、群众公认的用人导向,深入整治用人上的不正之风,着力提高选人用人的公信度和广大群众的满意度。

(四)加强公务员年度考核工作。严格按照《《省公务员考核实施办法(试行)》和《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暂行办法》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做好全市地税系统公务员和事业人员的考核工作,加强对干部职工的教育管理。

二、不断推进教育培训工作,拓展地税人员教育培训思路

全市地税系统教育培训工作,以努力培养和造就一支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作风纪律好的专业化地税干部队伍为目标,积极推进教育培训工作创新,实施全覆盖、多手段、高质量的培训,促进学习型地税机关建设,为税收事业科学发展,为地税干部健康成长服务。

(一)抓好领导干部培训。市局将积极派员参加省局组织的处级领导干部培训班,进一步提升各级领导干部的领导水平、执政水平和综合能力。

(二)抓好专业化骨干培训。市局结合税收工作实际,将举办税收行政执法、财务软件、纳税服务平台等专业化培训,向基层输送专业化骨干人才。各区、市、县地方税务局也要切实采取措施抓好专业化骨干人才培训。

(三)抓好基层干部培训。市局将继续深入调查研究,准确把握基层岗位需求和干部自身发展需求,指导区、市、县以下地税机关抓好各类岗位培训和各类人员培训,全面提高基层干部的综合素质和岗位工作能力。各区、市、县地方税务局要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培训计划,确定培训班次和人员数量,综合运用脱产培训、网络培训、业务研讨、在岗自学等多种形式,切实抓好基层一线干部培训,确保基层干部脱产培训时间每年累计不少于2天。

(四)认真完成省局等上级部门安排的人事干部业务骨干培训和各种调训任务。

三、进一步推进精神文明建设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省委十届十次全会和市委八届十次全会精神,以创建全省文明单位为目标,以创先争优、“三创一办”、“三个建设年”、“四帮四促”活动为契机,广泛开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努力为纳税人提供优质服务,为实现地税又好又快、更好更快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思想保证、精神动力。

(一)认真学习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中央经济工作。省委十届十次全会和市委八届十次全会、全省经济工作会议暨深入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工作会议、全国税务工作会议精神,认真贯彻市委、市政府的重要战略部署,解放思想,转变发展观念,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积极投身和服务我市发展大局,推动地税事业科学发展。

(二)认真开展“三个建设年”和“四帮四促”活动。按照“转变作风、提高效率、服务基层、推动跨越”主题,牵头抓好作风建设年的各项工作任务,配合抓好环境建设年和项目建设年的各项工作任务。认真组织开展“四帮四促”活动,切实为基层和群众解决具体问题。认真开展“服务地方、服务企业、服务项目”专项行动。

(三)推进创先争优活动。以“三个建设年”和“四帮四促”活动为抓手、以内强素质、外树形象为主要目标,紧紧围绕迎接建党90周年,丰富创建载体,积极配合市局机关党委推动创先争优活动的开展。

(四)继续开展“满意在”203-205主题活动。按照省文明办的要求,对服务对象进行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教育,引导市场主体诚信守法经营,组织开展“诚信纳税户”等创建活动,营造良好市场经营环境。

(五)进一步深化青年文明号创建活动。激励地税青年立足岗位,勤奋工作,文明执法,优质服务,争创一流工作业绩。

四、进一步规范机构编制,认真做好工资福利、退休人员管理工作

按照省编办关于做好市局、县二级机构改革的有关要求,着眼于“十二五”地税事业又好又快、更好更快发展的需要,认真做好市、县二级机构改革方案,积极稳妥地做好机构改革工作,并结合机构改革工作做好人员调整和机构设置、编制调整工作,进一步规范编制管理。

严格按照省政府职能部门的相关要求,进一步规范津补贴和有关奖励政策,认真做好工资福利等项工作

认真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关于老干部工作的各项政策措施,进一步做好老干部工作,切实关心老干部。

五、以提高干部人事档案质量为基础,扎实开展干部人事档案集中审核和目标管理工作

按照省委组织部和省地税局的相关要求,全市地税系统要以提高干部人事档案质量为基础,以服务干部选拔任用为目标,不断完善工作机制,扎实抓好干部人事档案集中审核和目标管理工作任务,特别是干部人事档案“三龄一历”的认定和档案达标的申报工作,市局将加强对全市地税系统干部人事档案工作建设的指导,适时将派出检查指导组,督促、了解掌握工作进度,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推进档案工作的进档升位,并对各单位开展干部人事档案集中审核和目标管理工作情况进行检查评比。

浏览次数:  更新时间:2013-07-18 12:5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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