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教育系统法治建设工作要点

205年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关键之年,也是“六五”普法的收官之年。按照市政法工作会议、司法行政工作会议的部署要求,紧紧围绕教育矛盾化解、教育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这一主线,以依法行政、依法治校和法制宣传教育为重点,以自觉守法和严格依法办事为基础,着力在规范公共权力运行、依法保障民权、增强师生员工法治意识、提升教育系统法治化水平等方面,抓落实,求实效,为我市教育事业的改革发展、和谐稳定提供更加有力的法治保障。

一、学习贯彻四中全会精神,进一步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突出抓好四中全会精神的学习宣传。充分利用教育普法阵地、普法平台、普法载体等,积极参加“法润·法治阳光”党的四中全会精神专项宣传活动,引导广大师生员工深刻理解和把握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依法治市、依法治教,特别是关于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一系列新论断、新部署、新要求,培育法治理念,塑造法治信仰,不断增强厉行法治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努力成为社会主义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

2突出抓好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宣传教育。精心组织开展好“学习宪法、尊法守法”主题活动,把主题活动作为重要载体,大力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形成的重要意义、基本经验、基本构成及基本特征,使广大师生员工充分认识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法治根基;突出宣传宪法确立的国体政体、领导核心、指导思想、根本制度、根本任务、公民的权利义务等主要内容,不断增强广大师生员工的宪法精神和宪法意识。扎实开展好“2·4”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制宣传日系列宣传活动,不断深化主题活动成果。

3突出抓好与教育现代化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认真贯彻落实省市教育行政部门的决策部署,全力推动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不断提高全市教育系统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着眼于规范办学,大力宣传招生、收费、减负提质等方面的法律法规;着眼保障师生安全,大力宣传未成年保护、道路交通、食品卫生、预防犯罪、毒品预防、反邪教、网络文明、消防等方面的法律法规;着眼维护学校稳定,大力宣传机关学校信息公开、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及信访、投诉、调解、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方面的法律法规;着眼从严管党治党,大力宣传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法律法规。积极参加市“增强全民法治观念,服务全民深化改革”主题教育活动。

二、推进依法行政,全面提高行政执法水平

切实提高领导干部的法治思维和能力。加强对国家工作人员的法治宣传教育,尤其是领导干部要做尊法守法学法用法的模范。认真落实党委中心组学法、领导干部任前法律知识考试、年度述职述廉述法考评、公务员法治培训等制度,把法治思维和法治能力作为公务员任职、晋级的基本条件和干部考察使用的重要依据,不断提升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进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

2坚持依法科学民主决策。规范决策程序,遵循公众参与、专家论证、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的程序,并充分做好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认真贯彻《国务院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做到行权有依据,用权有监督,执法有规范,始终把严格约束规范公共权力运行放在核心地位,强化依法行政考核,深化依法行政示范点创建工作。

3认真贯彻教育行政部门依法行政建设规范,落实依法行政报告制度,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政务公开、规范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行政问责、行政复议委员会建设、行政负责人行政诉讼出庭应诉、行政监督等措施,提高教育行政部门公信力。

4建立健全行政救助制度。加强对困难学生群体的政策援助,提高依法为民能力,增强法律权威。

5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坚持开展教育法治理念和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主题教育活动,切实提高执法人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律手段解决教育改革发展中突出矛盾和问题的能力,自觉养成依法办事的习惯。

6严格执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制度。健全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制度,加强执法队伍的作风和廉政建设,严肃查处执法人员违法乱纪、徇私枉法行为,塑造执法人员公正文明执法形象。

三、坚持依法治校,探索建立现代学校制度

继续推进依法治校示范校的创建力度。按照省、市开展第二批依法治校示范校创建活动的部署和要求,进一步做好组织落实工作,205年9月底前,向市教育局推荐依法治校示范校创建活动候选学校,做好迎接考核验收的准备工作。

2健全依法治校机制。学校党政领导重视依法治校工作,制定依法治校实施方案,定期研究依法治校工作。学校有专门机构或者领导负责依法治校工作,并设有依法治校工作专门经费。

3完善校内管理体制。学校依法建立相应的校内管理体制,公办学校党政领导分工明确,民办学校举办者、决策机构、校长之间责权明晰。学校决策机制科学、民主、规范,组织机构和职能部门健全,分工合理,职责明晰,依法发挥相应的作用。

4完善健全管理制度。依法制定学校章程,经教育行政部门审定并遵照章程实施办学活动。依法制定教育教学、财务、教师、学生、后勤、安全等各项管理制度,内容合法、公正、公开,并切实有效执行。各项制度制定、修改的程序明确、规范。

5健全民主管理机制。依法建立教职工工会和教职工代表大会并发挥积极作用。实行校务公开,保证学生及家长、教职员工必要的知情权、参与权。校内监督机制完备,渠道畅通,学生及其家长、教职工对学校教育教学和管理活动的意见和建议能够得到及时反馈;建立学校与社区、家长联系制度,定期听取社区、家长对学校建设的意见和建议。

6依法规范办学活动。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依法实施办学活动。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严格遵守“五严”规定,实施素质教育。依法保障教育教学管理秩序,有良好的校风。学校教师、学生无严重违纪和刑事犯罪行为。教育教学质量良好。

7保障教师权益。依法聘任教师,依法提高相应工作条件,保障教师实施教育教学活动和开展教学、科学研究、参加进修培训等权利。依法保障教职工合法权益,奖惩考核公开、公平、公正。保障教师通过校内民主管理机制参与学校管理。建立和实行校内教师申诉制度。

8尊重和维护学生权益。依法维护学生受教育权,尊重学生人格及其他人身权利和财产权利。保障学生参加教育教学计划安排的各项活动,无体罚或变相体罚及侮辱、歧视学生的现象,对学生的奖惩公开、公平、公正。按照国家规定向学生收取费用,无乱收费现象。建立学生安全和伤害事故的应急处理程序和报告制度,依法妥善处理学生伤害事故。学校安全保护机制完善,校园安全得到有效维护。建立和实行校内学生申诉制度。

9法制宣传教育成效明显。普法工作目标任务明确、措施有力。建立普法责任制,做到有措施、有落实、有总结。学校领导、教职工的法律学习形成制度。学生法制教育以课堂为主渠道,积极拓展第二课堂,主动邀请法制副校长(辅导员)、法律志愿工作者、公益服务律师、学校聘请的法律顾问到校为学生开设法制教育课,做到计划、课时、教材、师资“四落实”。采取多种形式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校领导、教职工、学生法律素养明显提高,学校形成学法、用法、依法办事的良好风气,学校依法管理水平逐步提高。

四、做好“六五”普法收官工作,争创法制宣传教育先进

精心组织“六五”普法考核验收工作。按照《市法制宣传教育第六个五年规划实施情况考核验收办法》,通过“面上普查与重点检查、平时检查与综合考评、展示成果与整改落实”相结合的方式,在各校自查整改的基础上,组织全市教育系统“六五”普法考核验收工作。各学校要在5月底前完成“六五”普法自查和考核工作,并将总结报告以及相关特色亮点工作图片及视频资料报送至校管中心,为迎接全市、全省、全国普法办考核验收夯实基础。

2广泛开展法治文化进校园活动。一是围绕全面深化“法律六进”,紧扣“三建三行”(法治文化校园行)活动品牌,融合文化特色和校园文化建设,因地制宜建设法治橱窗、法治文化墙、法治板报、法治广播台、法治校报、法治图片展、法律图书角、法律电子阅览室等,进一步推动形成具有丰富文化内涵的校园法治文化阵地。二是开展法制歌曲唱响校园、青少年法制教育课件评比、青少年法制书画大赛、法治主题班会等活动,组创学校法治社团,创作编排法治类剧(节)目,搭建“校园法治小剧场”,将法治文化融入青春文化、校园文化,增强校园法治文化的魅力和活力。三是开展“每周一法”、“以案释法”、“学法亲子开放日”、“我和父母同学法”、百校百场法制宣讲等工作品牌和特色做法,使成功做法正真成为深化“法律六进”的重要推手,不断释放校园法治文化建设集聚效应。四是积极开展对205年4月公布的新《义务教育法》和《食品安全法》的学习宣传,做好落实执行工作。

3全面提升新媒体普法工作水平。集中打造普法资源、信息发布、法律法规解读、法律咨询等“四大平台”,充分运用微博、微信、微电影、手机短信等现代先进信息技术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实现上下级、学校间普法网的资源共享,形成网上网下、线上线下相互补充、衔接互动的网络普法格局。

六、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为教育系统法治建设提供组织保障

切实加大对法治建设工作的督查考核表彰。教育系统法治建设是一项全方位、多层面、宽领域的系统工程,各级各类学校要将法治建设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统一规划部署,明确目标要求,确保工作落实。学校一把手作为创建活动第一责任人负总责,分管校长具体抓落实,联络员切实抓执行,确保创建活动扎实有效开展。教育局依法治校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定期对全市学校创建工作进行督查、考核。结合省、市、市考评检查验收情况,对在创建活动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学校和个人进行表彰。

2切实加大对法治建设工作的保障力度。各级各类学校要为法治建设工作创造良好条件,切实解决依法治校工作机构办公室、队伍建设、工作经费等实际问题,并根据教育改革发展和工作任务的需要,不断改善保障条件,确保法治建设工作有人干事,有钱办事,按章理事。

3加强普法队伍建设。一是加强普法骨干队伍建设。严格抓好普法讲师团、普法联络员、普法信息员等普法骨干队伍的遴选、培育、管理和推荐,开展集中教育、结师带训、岗位锻炼,不断提高法律素质和实战能力。二是加强普法志愿者队伍建设。鼓励和引导司法执法专业人员、法律服务工作者、人民调解员、法律院校师生、大学生村官、新闻工作者、社会工作者等加入普法志愿者行列,常年开展助学校园行活动。

浏览次数:  更新时间:2016-01-05 09:21:57
上一篇:经济开发区2015年督查工作要点
下一篇:2016年街道办事处安全生产工作要点
网友评论《2016年教育系统法治建设工作要点》
评论功能已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