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局民生工程工作要点

205年民生工程总体思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市委五届八次、九次全会及市委十三届七次全会精神,坚持“突出重点、持续推进,尽力而为、量力而行,落实责任、提质增效”的原则,适应财政经济发展新常态,不断巩固提升民生工程,强化民生工程绩效管理,完善考核评价办法和建后管养机制,努力解决好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使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市人民,为建设“三个”、实现“两个冲刺”做出新贡献。今年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部署落实任务。按照市委、市政府的部署,结合我市实际,提前谋划,尽早印发民生工程资金筹集方案和各项民生工程实施办法。分解落实目标任务,市政府与各镇(街)政府和市直各责任单位签订目标责任书,明确责任,落实任务。确保项目早部署、早开工、早实施、早见效。

2、强化资金保障。坚持民生财政导向,积极创新民生投入机制,集中财力保障民生支出。民生资金优先安排、重点保障,确保民生工程配套资金及时足额到位。加快民生工程资金拨付和支出进度,确保工程顺利推进。完善各项民生工程资金管理办法,加强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的监督,严厉查处截留、挤占、挪用、冒领等行为。发挥财政资金带动作用,鼓励引导社会、企业和个人投入,加快形成政府主导、多方参与的多元筹资机制。

3、抓紧项目实施。协调各责任单位加强与市直主管部门对接,落实工程类项目计划,提前做好工程类项目的规划选址、征地、设计、招标等环节前期准备工作,确保3月底全面开工、0月底基本完成建设任务、月底完成竣工验收。统筹安排,超前谋划,确保培训类项目0底前培训结束、补助补贴类0月底全部发到到位。

4、完善会商机制。加强与市直主管部门、局机关业务股室会商,加强内外、左右沟通联系,注重统筹兼顾、点面结合,强化责任落实,协调解决问题,形成民生工程分工负责、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

5、强化监督检查。围绕民生工程目标任务,进一步强化民生工程监督检查。充分发挥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民主监督作用,进一步完善民生工程特邀监督员制度,适时提请市人大、市政协开展民生工程巡视。会同市效能办,加大明察暗访力度,及时发现问题、及时整改落实。进一步加强民生工程财政审计监督,充分发挥审计“尖兵”和“利剑”作用,确保民生工程各项政策落到实处。

6、建立通报制度。聚焦重点,精准调度,按月梳理汇总分析民生工程进展。进一步健全和落实督促、通报等制度,对资金拨付、工程进度、政策执行等环节发现重大问题的,定期进行通报,督促整改到位。

7、推进建后管养。进一步完善民生工程管护细则,明确管护职责,深入推进“建、管、用”并举的管养模式。坚持政府主导,拓宽管护资金筹措渠道,逐步建立财政、社会、集体、个人“四个一点”筹资机制。巩固、完善农村清洁工程、公路村村通等项目建后管养政府购买服务成功经验,逐步拓展民生工程建后管养政府购买服务范围,不断创新民生工程建后管养模式。

8、完善考核机制。制定出台全市民生工程考核办法,量化考核指标,以考核为抓手,引导市直各有关责任单位和各镇(街)“同担当、共进退”,打牢精诚合作、主动作为的民生一盘棋,真正使考核成为反映民生状况的“晴雨表”,确保民生工程实施各个阶段、各个环节的工作在日常管理中就能落得实、考得准。

9、推行信息公开。按照“依法公开、规范统一、责任明晰、积极稳妥”的要求,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全面推进民生工程信息全程网上公示。强化动态管理,根据民生工程政策变化和工作需要及时更新,确保公示信息真实、完整、有效。创新公开方式,充实公示内容,着力搭建多方位一体化的民生工程信息公示平台,主动接受社会全方位、长期化监督,努力让民生工程在阳光下运行。

0、加大宣传力度。加强与报纸、电视、广播、网络等主流媒体合作,发挥媒体宣传主渠道作用,加强民生工程信息网站和官方微博的更新,引导广大群众和社会各界广泛参与、支持民生工程实施,营造良好实施氛围。不断拓展民生工程宣传渠道,在向广度和深度宣传的同时,更加注重宣传的针对性、及时性,通过浅显易懂的,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方式,不断将民生工程政策、成效宣传到群众身边,不断提升民生工程实施知晓度、满意度。

、促进居民收入增长。履行牵头职责,督促主管部门制定、完善增收政策,及时落地生效。主动与各部门会商沟通,加强居民增收数据、动态等信息互联互通。及时获取居民收入数据,按季度分析居民收入增长情况,加强因素分析和形势研判,为促进居民收入增长提出对策建议。

浏览次数:  更新时间:2015-08-09 12:5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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