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执法效能监督工作要点

205年,执法效能监察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全面贯彻落实十八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十届省纪委三次全会和州纪委十届四次全会精神,按照县纪委十届四次全会要求,聚焦中心、服务大局,加强执法效能监督,着力在监督检查上有所拓展,在源头治理上有所突破,在方式方法上有所创新,确保政令畅通,促进勤政高效,为建设“五个”提供强有力纪律和作风保障。

一、强化执法监察,确保政令畅通和法律法规的贯彻落实

加强监督检查,保障省州县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做到全程监督、动态监管、实时预警、限时纠错。

(一)加强藏区工作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州藏区工作部署,加强事前、事中、事后监察,积极维护全县跨越发展和长治久安。一是围绕省、州、县关于维护社会稳定相关要求和“法治”建设,强化对政治纪律、维护藏区社会稳定的监督检查,依法保护群众的合法权益,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二是围绕富农惠农、阳光惠民、防灾减灾、牵手暖心、安居关爱、文化宣传、健康惠民“七个千万工程”,重点加强“9+3”免费教育计划、教育十年行动计划、卫生事业发展计划、扶贫开发、幸福工程等重大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和重大民生工程项目实施监督检查,查进度、查环节、查质量,确保项目建设符合有关规定。对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督促限期纠正,实行跟踪问效、问责,确保整改落实到位。三是加强交通建设项目的监督检查,细化督查任务,协调配合廉政建设组成单位,形成工作合力,提高监督检查的整体效应。四是加强对工程项目资金和医保、社保、救灾救济、扶贫等惠民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监督检查资金管理中的分配、拨付、制度建设情况,使用过程中的手续资料、帐户管理、专人负责、账目往来、使用效益等情况。

(二)加强安全生产管理领域执法的监督检查。一是督促安监部门加大安全生产管理领域的执法监察力度,切实履行监察机关安全生产领域所承担的监督检查、案件查处和责任追究等三项工作职能。二是配合安监部门以“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为总要求,大力开展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政策措施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督促落实“一岗双责”,强化领导责任和监管责任。三是充分运用“三色卡”、行政告诫、监察建议、效能问责等方式方法,从严查处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不作为、慢作为和乱作为行为。四是加大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力度,严肃查处安全生产监管中的失职、渎职行为,坚决查处事故背后的腐败问题,严肃查处各种瞒报谎报事故行为。健全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沟通协调机制,强化事故责任追究跟踪督促,确保行政责任追究、刑事责任追究和行政处罚落实到位,推动工作建议、监察建议落实到位。

(三)加强环境保护管理领域执法的监督检查。督促有关部门按照“环保执法检查年”相关要求,进一步规范环保执法工作。围绕环保行政审批、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规划、行政征收等行政执法权行使,督促纠正突出问题。严肃查处“环评”等审批环节的违法违规行为和监管缺失等失职渎职问题,严格典型环境事件倒查追责。

(四)加强节能减排政策措施贯彻落实的监督检查。督促发展改革、经济和信息化、环境保护等部门严格执行淘汰落后产能、节能减排资金使用等政策措施,坚决查纠业务主管部门监管不力导致违法违规建设产能过剩项目等问题。严肃查处骗取、套取以及截留、挤占、挪用节能减排资金等行为。

(五)加强国土资源管理领域的执法监察。督促国土资源部门强化国土资源管理责任,认真做好矿产资源管理执法监察工作,加强对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发现问题的调查处理。严肃查处非法批地、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擅自变更规划获取非法利益等行为,做到违纪违法处理落实、督促整改工作到位。

(六)加强生态文明建设情况的监督检查。一是配合林业、农牧部门开展天然林保护工程、退耕还林工程、退牧还草、生态效益补偿等项目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坚决纠正和查处有令不行、有禁不止行为。二是会同财政、审计等部门切实加强资金的监管,督促主管部门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政策规定,同时结合实际,建立健全专项资金管理制度,形成用制度规范行为、按制度办事,保证专项资金专款专用,对截留、挤占、挪用专项资金的,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二、强化效能监督,大力促进政府各部门依法高效运行

(七)开展工作纪律和发展环境建设专项效能监察,推动省州县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组织协调相关部门,采取自查、集中检查、专项抽查、随机暗访、受理投诉等方式,重点围绕三方面问题开展专项效能监察:一是严格工作纪律,纠正不敢担责、精神不振、不干实事、执行不力、作风不正、争功诿过等问题,重点查处上班时间溜号串岗、网聊网购、耍游戏和坐茶楼、打麻将、斗地主等行为;二是加强事前、事中、事后监察,严肃整治有令不行、有禁不止,不给钱、不送礼就不办事,给了钱、送了礼就乱办事的行为;三是实施优化发展环境效能监察“三卡”制度,督促纠正优化发展环境政策措施落实不力、执行不到位等问题,督促解决企业在生产经营中的具体问题,服务企业发展。同时,继续推进城乡环境综合治理专项效能监察,配合相关部门开展明查暗访,加大督查问责力度。

(八)抓好行政审批监察工作,保障政府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顺利进行。配合相关部门,开展政府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行政审批事项的清理和精简落实情况、“两集中、两到位”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开展行政审批办件抽查工作,深入查找审批办理、事项管理、依法审批等环节的问题,督促责任部门整改。

(九)规范行政效能投诉办理。规范效能投诉处理流程,完善投诉处理机制。充分利用“96960”行政效能统一投诉电话平台,积极拓宽投诉渠道,认真受理群众诉求,推动办理效率和质量提高,确保办结率80%以上。健全与相关信访部门的工作机制,按照“分组负责、归口办理”原则,对属于行政效能范围的,要及时快办,不属于行政效能范围内的,要及时转交相关部门处理,并做好登记移交工作。严格落实投诉工作责任制,对违规审批、推诿扯皮、消极懈怠、效率低下等重点问题,加大查处和问责工作力度。

(十)深化党政领导干部问责和政府绩效管理监察,认真落实《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暂行规定》、《州行政效能告诫办法》,推进问责制与绩效考评、干部考核等制度机制对接,丰富问责方式方法,发挥问责制推动工作的作用。加强问责制执行情况的指导和监督,健全问责工作管理、问责信息统计制度,建立重大责任事故(事件)问责督办机制,抽查部门问责案件和统计工作,认真解决问责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坚决纠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行为,切实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

三、强化创新突破,彰显执法和效能监督综合效应

(十一)推进行政权力依法公开规范运行电子监察平台建设。进一步扩大行政决策和管理事务公开的领域和范围,继续推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不断完善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电子监察平台建设,完善行权部门电子监察点和廉政风险点配置的审核工作,促进行政权力依法公正透明运行。通过平台实时对行政权力运行进行监督、全程监控、风险提醒、预警纠错、分析评估和问责处理。加强监察平台结果数据运用,开展数据分析、趋势预测和绩效评估。

(十二)切实加大电子监察力度,强化电子监察结果的运用。加强电子监察网络的日常巡查,综合运用视频监察、数据监察、回访监察和群众监察等有效手段,重点加强对政务服务中心的视频监控和乡镇便民服务中心的实时监察,及时发现和纠正违反行政效能的问题,对一次性告知不到位、审批效率低下、评价满意率不高,以及群众反映强烈的重点领域、重点环节、重点岗位进行全程监控和跟踪监督,发现问题严格问责,重要问题及时报告,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

(十三)强化查办案件工作,发挥典型案件查办的治本功能。认真办理各类举报、投诉,切实加大执法监察过程中发现问题督促整改和追根溯源工作力度,加大对监督对象违纪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发挥查办案件综合效应,通过查办典型案件揭露问题,提出针对性工作建议、监察建议,督促加强教育警示、建章立制等治本抓源工作。

四、进一步转变作风,强化自身建设,提升履职尽责能力和水平

(十四)明确职能定位和工作重点。按照“五个转变”的要求,进一步找准职能定位,回归执法和效能监督职能本位,把工作重心放到“对执法者再执法、对监管者再监督、对检查者再检查”上来。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围绕民生、履行职责,围绕热点、注重监督,围绕作风、提升效能,把握重点突破、整体推进,把贯彻落实党委、政府重大决策部署情况的执法监察作为首要任务,把治理反腐倡廉中的突出问题作为重点工作,把查处违纪违法行为作为重要职责,通过抓重点任务、关键环节推动工作全面落实,做到监督不缺位、履职不越位、执纪不错位。

(十五)坚持协作配合和务实创新。加强与法检、公安、审计、财政等执法执纪部门的协作配合,构建上下协调、左右联动的执法和效能监督工作机制,注重发挥派出机构、派驻机构的重要作用,层层抓好工作落实。进一步转变作风、真抓实干,敢于在解决突出问题上出实招、动真格、见实效,探索执法和效能监督工作领导批办事项、重点工作督办和责任分解落实制度。加强信息工作,加强调查研究,及时掌握各部门工作动态和典型经验,善于总结提炼工作成果,形成有质量的专报信息。

(十六)注重严格管理和自身建设。落实“打铁还需自身硬”的要求,健全岗位责任体系,规范业务办理流程,完善监督检查台账,加强执行的能力、案件查办的能力、群众工作能力、抵御诱惑的能力建设,不断提高科学履职水平。加强内部监督制约,严格工作程序和业务流程,健全岗位责任体系,增强自觉接受监督意识,打造品行正、业务精、效率高、纪律严的执法和效能监督队伍。

浏览次数:  更新时间:2015-03-11 17:00: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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