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计生综合执法工作要点

205年全县卫生计生综合执法监督工作以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为指导,贯彻落实全县卫生和计生工作会议精神,以加快基层综合执法监督体系建设为基础,以不断强化卫生计生综合执法监督执法队伍建设为核心,以切实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工作职责为主线,大力推动卫生计生政策法规、执法责任制和法制宣传等工作的发展,不断强化依法行政和服务意识,努力开创我县卫生计生工作综合执法监督执法的新局面。

一、加强法制建设,深入推进卫生计生依法行政

(一)继续深入开展卫生计生系统“六五”普法工作。实施法制宣传教育年度计划,落实普法工作责任制,推进依法行政,确保“六五”普法落到实处。

(二)深化行政审批改革,整合规范卫生计生许可行政审批。完善“一个窗口对外”、“一站式”和“一条龙”服务,进一步简化行政审批流程,不断规范许可行为,切实加强对审批行为的监管,坚决杜绝滥用职权、乱许可等现象发生。

(三)依法依规,规范执法。认真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不断提高依法行政的意识和能力,加强和改进制度建设,坚持依法科学民主决策,全面推进政务公开,依法公开办事依据、条件、要求、过程和结果,告知办事项目有关信息,强化行政监督和问责,进一步提高卫生计生法制建设水平。

(四)进一步加强卫生计生综合执法监督稽查工作。充分发挥层级稽查的作用,查找执法环节中的缺点不足,及时予以纠正。严格执行行政执法制度,规范卫生计生行政行为。强化内部稽查和对乡镇卫生院的业务指导和工作稽查,督促全面履行职责。

(五)创新监督执法方式。加强卫生计生综合执法监督执法工作,提高执法效果,探索推行卫生计生执法监督约谈制度。首次在生活饮用水、医疗执业日常监管工作中试行约谈,对存在问题的管理相对人,采取与其面对面沟通的方式,进行有关法律法规和卫生安全知识的宣传、警示教育,并告知其违法行为性质、危害和提出整改意见。

二、加强卫生计生综合执法监督执法体系建设,提升卫生计生监督服务能力

(一)推进卫生计生综合执法监督执法资源整合。贯彻落实省卫生计生委、省编办《关于优化整合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及卫生计生综合执法监督执法资源的指导意见》,加快卫生监督与计生执法机构整合。探索执法资源整合方式、方法、职责定位、人员调配、保障机制及提高执法效能的评价机制等。

(二)加快推进综合执法监督体系基础设施建设。完成原县卫生监督局房屋建设项目,加强综合执法监督执法机构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力争本年度内搬进新房办公,积极争取政策支持,改善办公设施、执法装备等条件,提高卫生计生综合执法监督执法保障水平。

(三)继续推进卫生计生综合执法监督协管服务,在完善乡镇综合执法监督站建设的基础上,落实综合执法监督协管巡查、信息报送和录入、工作考核等工作制度,建立健全被监督单位户档,规范工作程序和内容,加强综合执法监督协管服务指导,提升综合执法监督协管服务能力。

(四)加强卫生计生综合执法监督执法队伍建设。认真落实卫生计生监督员培训规划,通过请进来,送出去,分层分级培训,完成培训计划。组织卫生计生行政处罚案卷评析活动,不断规范行政执法行为。转变工作职能,改进服务方式,简化行政审批程序,规范服务流程,大力推进网上审批、办证,完善并落实一次性告知、首接负责、限时办结等工作制度。开展综合执法监督执法机构先进单位创建活动。

(五)加快综合执法监督信息化建设。完善综合执法监督信息基础体系建设,做好专业信息数据上报和综合执法监督信息数据利用工作,做好行政许可、经常性监督、检验监测、案件查处的信息采集登录和上报。

三、突出重点,进一步强化治理整顿,扎实开展各项卫生计生监督执法工作

(一)深入开展整顿医疗和计划生育服务秩序,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一是严厉打击无证行医行为;二是严肃查处医疗机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的违法违规行为;三是严肃查处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行为,扎实开展“出生人口性别比综合治理年”活动;四是坚决打击“医托”行为;五是加强与公安、检察部门配合,完善打击非法行医联席会议制度;六是创新监管方式,加强医疗机构监管;七是进一步加强医疗广告监管,遏制违法违规虚假医疗广告。

(二)继续加强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监测工作。进一步加强对供水单位的卫生监督,规范行政许可,健全监督管理档案。落实城区、白氏坪供水单位末稍水月检,出厂水、水源水季检,乡镇水厂、学校及托幼机构饮用水每年至少集中抽检一次的监测制度。加强饮用水水质现场监测和涉水产品卫生监督工作,开展基本调查,摸清本地水厂基本情况和卫生现状。依法严厉查处饮用水违法行为,及时通报违法情况。

(三)开展餐饮具及公共用品等各类用具集中清洗消毒从业单位治理整顿。进一步加大监督检查力度,重点加强餐饮具、公共用品集中消毒单位的监督检查。对各类用具抽检频次每月不少于次,检测不合格的,依法予以处罚。对监督检查不合格的通过当地电视、报刊等公共媒体向社会进行公告。

(四)加强公共场所卫生监督工作。继续推进公共场所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工作。对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开展专项监督检查工作。继续开展公共场所用具卫生监督抽检和现场经营环境检测工作,对检测不合格单位做好指导,督促整改。

(五)加强传染病防控和学校卫生监督工作。落实《传染病防治日常卫生监督工作规范》,以医疗废物管理、传染病疫情报告和疫情控制措施落实情况为重点,加强对医疗卫生机构的监督指导。加大对消毒产品经营、使用单位的监督检查。加强医疗机构消毒效果监测,并及时公布监测结果。推进实施《学校卫生监督工作规范》,在县直管学校开展学校卫生监测试点,对学校卫生有重点的开展监督监测评价、指导和卫生培训,改善学校卫生条件,提高学校卫生整体水平。加强与教育部门协调配合,开展春秋两季以学校饮用水卫生安全和传染病防控为重点的综合性监督检查工作。

(六)加强放射卫生监督工作。加强医疗机构放射诊疗防护和职业卫生体检机构监管,做好乡镇卫生院放射诊疗规范化管理工作,强化医疗机构放射防护责任,健全放射工作场所电离辐射监测、评价和控制体系。加强医疗机构放射诊疗许可及放射工作人员健康监管,建立健全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和个人剂量监测档案。

(七)贯彻落实新修订的《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加大宣传力度,适时组织修订《土家族自治县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依法启动实施“单独二孩”生育政策和取消一孩生育服务证行政审批。进一步完善计划生育执法程序,严肃查处违法生育人员。

(八)做好食品生产企业标准备案管理服务。积极帮助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建立食品安全标准体系,协助企业做好食品生产标准备案申报。

浏览次数:  更新时间:2015-01-17 17:36: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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