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机关行政效能建设工作要点

一、强化领导,健全机构,狠抓行政机关效能基础建设

加强机关行政效能建设工作领导,成立机关行政效能工作领导小组,由机关党委书记任组长,机关党委书记、党组成员、副局长为副组长,各股(室)、队、计划生育宣传服务指导中心负责人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对全局机关行政效能建设工作负责。落实专门工作人员,扎实开展行政效能建设工作,切实形成上下联动、快捷高效的效能建设服务网络体系。建立健全行政效能建设工作制度,完善“2356”阳光计生服务网络建设。按照“程序规范、提高效率、简明清晰、方便办事”的原则,进一步加快推进“两集中、叁到位、一杜绝”及并联审批工作,优化行政审批服务。不断加大行政效能问责力度,严肃纠正和查处违法和不当行政行为。

二、加强监督,落实制度,认真做好行政效能投诉处理

深入开展《行政许可法》落实情况的效能监察,推进行政审批事项清理规范工作,建立行政审批事项定期清理公布制度。积极推进网上申请、网上预约、网上实时咨询、网上审核、网上审批、并联审批、办件查询、网上投诉、意见征集等在线服务。定期对应清理人口计生行政审再生育和单独二孩审批事项,公布行政审批事项目录。建立行政审批事项审核论证制度,从源头上控制行政审批事项数量。完善对行政审批的评估制度,对行政审批实施情况进行动态评估和调整。建立和完善行政审批监督问责制度,严格落实行政机关行政审批过错责任追究办法,加强对行政机关行政审批人员的监督。建立健全信访等相关工作联系机制,按照“分级负责、归口办理”的原则,做好登记移交工作,不断畅通信访信息渠道。

三、把握重点,强化监督,全面提升机关行政效能建设

(一)继续抓好机关作风建设。大力倡导“勇于超越、敢于创新”的工作精神,严格落实中央、省、市、县各项规定。继续开展“三评活动”,充分发挥人口计生行风政风外部监督作用,及时收集其反馈的监测信息,为开展机关行政效能工作提供参考依据。适时开展对局机关各股(室)、队、县计划生育宣传服务指导中心和乡镇计生办机关作风的明查暗访,督促计生系统人员增强效能意识、改善服务态度、提升服务质量。

(二)督促三项制度落实。结合人口计生系统实际,细化落实“三项制度”的措施,全面梳理服务事项,明确办事程序和办结时限,严格受理、交接、办结手续,进一步推动“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和“责任追究制”等三项制度。不断规范首问责任,方便基层和群众办事,切实解决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的问题,着力改善服务态度;认真执行限时办结制,建立健全工作台帐和督办制度,对办事流程进行优化和再造,及时回复服务事项办理情况,接受服务对象监督,实现办理过程问责,提高办理时效;严格执行责任追究制,及时妥善处理发生的问题和服务对象的投诉,对违规违纪行为坚决追究责任,确保政令畅通。

(三)深入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整治。把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建立工作机制。对在城乡环境综合整治中政令不畅、执行不力、行动迟缓、效率低下的股(室)、队、站负责人进行问责,切实推进全县城乡环境综合整治深入开展。

(四)加强党务政务信息公开。按照县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务公开工作的通知》要求,切实做好党务政务公开(包括政府信息公开)有关工作,确保政务公开取得实效。

四、注重宣传,营造氛围,全面推动机关行政效能健康发展

充分利用报纸、简报、LED显示器、宣传栏、“2356”人口网等平台,积极撰写行政效能调研文章,加大对机关行政效能建设工作的宣传力度,使广大干部群众积极支持和主动参与效能建设,推动行政机关行政效能建设,营造深厚的工作氛围。

浏览次数:  更新时间:2014-10-18 23:2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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