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土局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要点

204年全县综治工作的主要任务是:坚持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按照全国、全省、全市政法工作会议的部署,深化平安建设,创新社会管理,夯实基层基础,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职责使命,在维护稳定中促进振兴发展,在科学管理中提升服务水平,不断增强公众安全感,为建设新时期的“模范”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根据《县204年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要点》,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我局204年综治工作要点如下:

一、夯实基础基础,不断提升社会综合治理水平

、坚持实行综治工作领导责任制。一个中心所作为综治工作联系点,由局各副职领导定期对各自综治工作联系点的综治工作进行督导检查,及对发现问题,提出工作建议,切实保证联系点综治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通过实行领导责任制,形成上下联动、层层分解、责任落实的良好局面,充分发挥领导成员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增强工作责任感,推动工作深入开展。

2、把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摆上重要设事日程。局机关每季度召开综治工作专题会议至少次,依据综治工作工作机构及成员分工,把综治工作及综治工作的实绩作为领导班子、领导干部考核的重要内容,列入局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的述职内容,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和分管领导具体抓的工作局面。层层签订综治目标责任书,各分管副职领导与各股室(所)负责人要和局长签订综治目标责任书,强化目标责任意意识。

二、全面深化平安国土建设,深入扎实开展“平安国土”创建活动

一是建立涉稳信息研判预警,建立和完善地质灾害防治汛期值班制度,在社会敏感时期、临近重大活动、重要节庆日,集中开展重点排查,实行24小时双人值班,领导带班;加强地灾隐患点巡查,落实地灾防治责任单位、责任领导、责任人和监测人,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是深入开展集中解决“四风”问题专项治理,落实绩效考评和效能告诫制度,促进机关作风转变和服务效率提高;

三是进一步做好国土资源信访工作,健全信访制度,落实信访责任,畅通信访渠道,认真解决征收土地与保护农业民利益关系问题,严把补偿安置关,确保补偿费符合法定标准,妥善安置被征地农民的生产生活,切实保障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

四是进一步规范政务公开,建立健全重要情况通报和情况反馈制度,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对国土资源管理的知情权、参政权和监督权。

三、加强源头治理,有效推进社会矛盾化解

、强化“三送”干部“五员”职责。弘扬苏区精神和苏区干部好作风,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推进干部联系群众全覆盖常态化,以“三送”工作为平台,推动“三送”干部深入基层挂点帮扶,当好基础政策法规宣传员、维稳信息收集员、矛盾纠纷化解员、社会治理服务员、涉稳事件处置员,全面掌握社情民意,及时为民排忧解难,实现情况在一线掌握、治理在一线开展、问题在一线解决、稳定在一线巩固。

2、建立完善矛盾纠纷排调工作长效机制。按照市、县相关文件精神,进一步建立完善排调常态化工作机制,使排调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各中心所、相关业务股室每月要组织定期排查制度,重大节假日、敏感时期和纠纷多发季节组织集中排查,把安全隐患重点部位和违法占地、非法采矿、宅基地纠纷、权属争议、土地征收征用、土地收储开发等方面的问题作为排查重点,及时发现矛盾纠纷隐患。对排查出来的问题,充分发挥“三调联动”机制的作用,及时妥善化解,做到将矛盾纠纷和苗头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

3、深入开展“国土资源信访工作质量提升年”活动。根据市、县信访工作的部署要求,从年初到年底,在全系统组织开展“国土资源信访工作质量提升年”活动。要深入排查信访苗头隐患,大力解决信访突出问题,积极化解信访积案。通过活动的有效开展,实现以下目标:到市以上集体上访访前排查率和信访苗头隐患化解率达到95%以上;上级交办的信访案件按期结案率达到95%以上;上级集中交办的重点信访案件息诉罢访率达到90%以上,信访部门建设明显加强,信访干部队伍素质普遍提高,信访工作质量和水平全面提升。

四、深入开展综治工作规范化建设活动

按照市国土资源局、县综治办《综治基层基础工作规范化建设标准》要求,深入开展综治工作规范化建设活动。通过活动的开展,要达到以下目标:

一责任明确,制度落实。通过活动的开展,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明确单位相关人员的综治维稳责任。建立健全领导机构及内保、调解、帮教等组织,措施落实,保障有力。

二是内保安保措施落实,治安秩序良好。内部防火、防盗、防安全事故设施完善,措施落实。加强对人员的安全防范、思想防范和法制宣传教育,内部人员无违法犯罪。重点要害部位治安防范措施到位。

三是单位安全稳定。无重大刑事案件和治安灾害、安全生产事故,无重大矛盾纠纷激化,无影响社会稳定的事件,无越级集体访,全年实现“零发案、零犯罪、零事故、矛盾零上交”。

五、严格检查考核和奖惩,切实加强综治责任落实

综治工作坚持实行日常检查督导与阶段性综合考核相结合的办法,实行季度督导、半年点评、年终总评。即每季度进行一次重点督导检查,6月下旬进行一次全面督导点评,年终进行综合考核;对重要、重大工作部署,及时进行督导。严格按照《县204年度社会管理综合治理暨平安建设工作考核方案》的要求落实责任、兑现奖罚,充分运用好表彰奖励、通报批评、警告警示、一票否决等手段,奖优罚劣,推动工作落实。

浏览次数:  更新时间:2014-09-02 15:39: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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