粮食局机关效能建设工作要点

204年,市粮食局分局机关效能建设的总体要求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市委九届十次、市委六届六次全会和区委八届七次全会精神,围绕区委、区政府决策部署和市粮食局工作要求,以贯彻《省机关效能建设工作条例》为契机,以绩效管理和效能督查为抓手,以“效率高、服务优、环境好”为核心,全面推行“马上就办”,进一步推进办事公开、服务增效和环境优化,为粮食事业科学发展健康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一、围绕依法规范,狠抓《条例》贯彻执行

.深入学习宣传。要将《条例》作为局机关及股室、局属单位的重要学习内容,通过集中学习、专题培训、座谈研讨等形式,领会精神实质,自觉贯彻《条例》,推进业务优化,促进粮食工作质量提升、效率提高、群众满意。

2.完善配套制度。要对照《条例》,认真梳理局机关效能建设各项制度,进一步修改完善,并严格执行。修订《市粮食局机关工作人员效能(绩效)问责办法》,促进局机关办事高效、运转协调、行为规范、服务优质。

3.依法依规推进。局属单位要建立健全机关效能建设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明确责任主体和职责权限,进一步规范内容、优化程序、用妤手段,依法依规开展工作。

二、围绕发展大局,切实加强效能督查

4.加强对粮食流通领域重大决策部署落实情况的督查。加强对全面深化粮食流通领域重大部署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推进转变职能、依法行政和改革粮食流通体制机制等各项工作。要加强对储备粮油轮换工作的监督检查,严格执行市局新修订的《规范储备粮和商品粮轮出的通知》和《储备粮轮换和商品粮贸易操作规程的通知》,所有储备粮、商品粮轮换均要进入福州市粮食批发交易市场交易大厅运作,对储备粮的采购、储存、轮换进行规范化管理;要加强对粮食收购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不出现“卖粮难”,严肃查处“打白条”、“顶包油”等行为;要加强对全区粮食库存检查工作的监督检查,重点查处“转圈粮”、“出库难”等违规违纪问题,确保库存粮食数量真实、质量良好和储存安全,切实保障粮食安全和强农惠农的重要政策措施落到实处。

5.加强对防抗台风等紧急状态效能情况的督查。加强对防抗台风、抢险救灾等防灾抗灾工作的监督检查,促进各项防抗措施有效落实。加强对群众反映强烈的重大效能问题的监督检查,促进服务企业、服务群众更加优质高效。

三、围绕制度改革,强力推行“马上就办”

6.深入开展“马上就办”活动。要树立服务理念,强化效能意识,创新工作措施,落实目标责任,使“马上就办”成为全局机关和全系统干部的自觉行动。对已经明确的“马上就办”的行政管理事项,做到即办事项当场办结、承诺事项限时办结。进一步梳理、规范评估论证、现场勘察等事项的办理环节,切实解决审批事项前置过多等问题。

7.继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结合粮食部门实际,继续推进简政放权,健全完善管理措施,抓好行政审批事项的“接、放、管”和“减、放、转”工作,防止管理脱节或者利用备案、核准等形式变相审批。积极探索局机关审批事项向行政服务中心集中、审批事项办理向网上审批系统集中等工作。改进审批服务方式,提高当日办结率。

8.加大庸懒散奢整治力度。开展经常性的明查暗访,组织开展“马上办、提效能、促发展”专项行动,严肃查处违反机关效能建设规定的行为,督促整改存在的问题,促进制度落实到位。严格按照区效能办办理效能投诉事项“路线图”的要求,加大直查快办力度,对违反制度规定的人和事,严格实行责任追究。

四、围绕运行机制,推进绩效管理创新

9.健全绩效管理制度。明确绩效目标,优化指标体系,突出工作重点,全面落实市政府绩效管理规范要求。加大安全生产、“三公”经费支出、财政资金使用绩效等方面的指标和权重,确保区委、区政府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到位。贯彻执行绩效管理奖惩实施细则,建立考评结果与评先评优、公务员年度考核、干部选拔任用、绩效奖励惩处等挂钩的具体措施,充分调动机关各股(室)及局属单位强化绩效管理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0强化组织领导和社会监督。局机关各股(室)和局属单位要高度重视机关效能建设,切实履行机关效能建设主体责任,坚持将机关效能建设贯穿于服务发展、全面履职和依法行政的始终。要拓宽监督渠道,优化评议机制,充分发挥全体干部职工和服务对象的监督作用,不断提高社会监督的水平。

.建立常态化明察暗访机制。以学习贯彻《条例》为契机,局机关效能办要强化内部监管,建立机关作风常态化明察暗访机制,定期开展内部督查,重点检查和发现服务作风、服务态度、服务效率等方面存在的“三难”、“庸懒散”等典型问题,并给予严肃问责。

浏览次数:  更新时间:2014-08-19 21:37: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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