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度社会救助和防灾减灾工作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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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8年度社会救助和防灾减灾工作要点

  208年是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施“十三五”规划的关键一年。上海市社会救助和防灾减灾工作将按照市委、市政府和民政部的要求和部署,践行“民政爱民、民政为民”的理念,对标“最高标准、最好水平”,以“不断满足困难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为目标,认真落实上海民政工作会议的任务要求,坚持抓重点、补短板、出亮点,积极进取、不断创新,努力推动工作实现高质量发展。

  一、社会救助工作

  主要围绕解决新时代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发力,以开展“提升社会救助规范管理服务质量年”专项行动为抓手,聚焦制度完善、聚焦规范管理、聚焦精准救助、聚焦创新发展,推动社会救助工作更加积极健康发展。

  (一)推动《上海市社会救助条例》立法工作。修改完善《上海市社会救助条例》草案,结合地方立法年度立项安排,适时报送市政府法制办、市人大进行审核审议,为上海全面建成更高水平的小康社会提供社会救助法律保障。

  (二)做好208年度元旦春节帮困送温暖工作。本着“老事新办、好事更好”的原则,做好元旦春节帮困送温暖工作,坚持政府制度性安排托底与社会力量参与帮扶相结合,在传统节日中传递党和政府对困难群众的关爱,让困难群众感受到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的关怀和温暖。

  (三)稳步提标扩面,提高社会救助保障水平。一是调整完善本市资助参保、门急诊医疗救助、低保家庭成员中非本市户籍人员纳入本市低保救助政策。二是做好调标工作。4月日起,科学调整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同步调整分类救助对象、定期定量生活补助救济对象、特困供养人员补助标准以及低收入困难家庭申请专项救助收入标准、申请救助家庭中就业人员收入豁免标准等,确保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与本市经济社会同步发展。三是研究完善医疗救助政策,有效缓解因病致贫问题。

  (四)完善工作机制,提升社会救助综合效益。一是困难群众建档立卡机制。以民政救助系统业务数据为基础,以相关委办局及社会组织的社会救助数据为补充,实现社会救助数据实时交换,推进困难群众建档立卡,建立困难群众数据库,切实推动精准救助。二是救助申请审查与复核机制。围绕“收受分离、全市通办”,梳理并完善社会救助相关业务审批审核流程,出台《上海市最低生活保障审核审批办法》等文件。三是救助资金管理发放机制。梳理并优化完善社会救助资金发放流程,规范资金发放。继续推动粮油帮困电子化结算试点工作。四是社会力量参与社会救助机制。制定《关于引导社会力量参与社会救助工作的意见》,发挥社会力量参与社会救助的生力军作用。五是购买社会救助服务机制。出台《关于推行政府购买服务加强基层社会救助服务能力的实施意见》,充实基层社会救助经办人员,提升基层社会救助服务能力。

  (五)加强流浪乞讨救助管理体系建设。一是抓好救助管理机构登记达标创建工作,达标率达到80%。二是继续开展职业乞讨专项治理活动,加强禁止乞讨的重点区域管理。三是加大寻亲甄别工作力度。四是完善流浪乞讨救助管理纳入“平安建设”考核指标。

  (六)加强社会救助政策规律研究。加强社会救助规律研究,做好政策储备,提高政策前瞻性、科学性、精准性。加强与国际大城市及国内北京、广东、江苏、浙江等省市相关社会救助政策的对比研究,深化对上海低保对象动态调整与生活情况的研究,重点聚焦三个方面:一是各项社会救助项目调标依据;二是低保对象的合理覆盖面及实现路径;三是低收入对象的准入门槛及保障措施。

  (七)加强社会救助信息系统建设。加快推进信息系统的升级改造,优化“社会救助业务平台”“社会救助服务平台”、“数据交换与共享平台”,进一步强化全市政府部门、社会组织救助信息的共享,搭建救助资源、救助需求对接平台,努力提高社会救助的工作效率。

  (八)发布社会救助白皮书。结合改革开放40年,全面梳理上海社会救助的发展历程、发展特色、发展亮点,发布《上海社会救助白皮书》。

  (九)进一步提升核对工作能力。一是适时拓展核对项目。推进社会救助家庭不动产登记信息查询核对工作,继续跟进外来人才住房保障、法律援助、困难职工生活补贴等项目引入核对机制的最新进展。二是全面推进数字档案和可视化审核应用。三是对核对项目业务流程、系统功能等进行优化和升级改造。

  (十)加强社会救助议事协调。一是承担好社会救助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日常工作职责,适时组织召开工作会议;完善协调沟通机制,加强部门合作,进一步提升社会救助政策的系统性、协调性。二是开展207年社会救助绩效评价。完善评价指标,优化评价流程,加强各区自我评价、实地核查、综合评价与第三方评估相结合,对各相关单位完成社会救助工作情况进行评估。绩效评价结果报市政府并通报社会救助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和各区。

  二、防灾减灾工作

  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防灾减灾救灾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和《国家综合防灾减灾规划(206—2020)》的部署,牢固树立“两个坚持”“三个转变”的理念,在完善科技备灾、加强社区减灾、统筹救灾力量、提升救灾能力上下功夫,深入推进本市防灾减灾救灾体制机制改革,探索建立符合国家要求,具有上海特点的城市救灾减灾救灾工作体系,不断提升全社会抵御自然灾害的综合能力。

  (一)推进体制机制改革,健全制度体系。出台《本市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防灾减灾救灾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的实施意见》。在推进市、区成立减灾委员会的基础上,逐步建立减灾委成员单位协调机制,建立与其他灾种指挥部的联动机制,明确职能定位和责任分工,发挥减灾委员会对防灾减灾救灾工作的统筹指导和综合协调作用。

  (二)提升科技减灾备灾能力。一是以上海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为契机,进一步在灾情快速获取和传输技术、灾害损失快速评估方法体系、空间技术减灾应用、灾后需求救助精准评估技术等方面,推进减灾救灾领域的科学研究、技术开发,加大科技成果转化和推广应用力度,引导防灾减灾救灾新技术、新产品、新装备、新工具、新服务发展。二是推进“北斗”省级平台建设和使用,指导各区做好“北斗”手持终端设备的使用、维护、管理工作;依托“北斗综合减灾应用示范工程”建设,提升本市灾情统计和上报的准确性、规范性和及时性。

  (三)提升社区防灾减灾能力。一是根据创建“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要求,结合上海市《城镇社区防灾减灾指南》建设标准,在207年试点基础上,指导各区以街(镇)单位为重点开展“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创建工作,力争创建25个“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或街镇”。二是提升社区减灾队伍能力。强化灾害信息员在社区防灾减灾工作重的核心作用和骨干力量,积极推动基层社区综合减灾管理队伍、应急救援队伍、志愿者队伍的建设,确保社区综合减灾持续推进。开展灾害信息员培训,计划培训2000人。三是加强防灾减灾宣传和演练。利用“防灾减灾日”“国际减灾日”等节点,开展知识宣讲、技能培训、案例解说等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活动。完善自然灾害应急响应机制,指导各区做好防灾减灾演练,不断提升社区灾害应急处置能力。

  (四)加强救灾物资储备体系建设。一是按照“智能化、战备化、社会化”的要求,进一步完善各项管理制度、岗位职责、工作流程和应急预案,做好储备库日常的精细管理和安全管理工作。二是开展智能化信息系统运行操作技能培训,组织多方参与救助物资紧急调拨预案演练,确保关键时刻拉得出、用得上。三是指导各区救灾物资储备建设,推进“市—区—街镇”三级救灾物资储备体系建设,启动上海市救灾物资储备库崇明分库建设。

  (五)不断提高自然灾害灾情管理能力。一是推动报灾工作精准化。指导各区完成各类突发的自然灾害灾情的统计上报,做好《昨日灾情摘编》编制工作,执行汛期零报告制度。组织开展自然灾害报灾模拟演练,提升本市各级民政报灾干部的报灾意识和技能。二是推动灾情应对科学化。会同有关部门做好207年度自然灾害应对工作评估工作,并完成208年上海市自然灾害趋势分析研究。三是推动考核工作标准化。综合系统报灾、汛期零报告、技能竞赛以及防灾减灾宣传、教育、演练,“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创建等情况,完善考核标准和内容,对各区防灾减灾工作进行考核。

  (六)引导社会力量参与。一是开展本市社会力量参与减灾救灾工作研究。加强对社会力量参与防灾减灾救灾工作的引导和支持,研究制定和完善社会力量参与防灾减灾救灾的相关政策法规,探索社会力量参与救灾行动评估和监管体系。二是发挥保险等市场机制作用,完善应对灾害的金融支持体系,开发社区综合减灾有关的新险种,研究巨灾保险制度。

  (七)做好应急援助和对口支援工作。一是及时启动《本市对兄弟省(区、市)受灾援助应急响应有关工作方案》,第一时间应急援助受灾省市。二是根据市政府要求,积极参与东西部扶贫协作和对口支援工作,加强资金使用监管,提高支援的社会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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浏览次数:  更新时间:2018-04-10 16:4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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