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诚信办2017年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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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诚信办207年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要点

xx县、各区人民政府,xx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市区)、甘泉堡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党中央、国务院对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高度重视并作出一系列重要部署,并相继出台了加强政务诚信建设、个人诚信体系建设和电子商务领域诚信建设三个纲领性改革性文件,这标志着我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进入了全面深化推进的新阶段。为此,根据党中央和国务院对诚信建设重要部署和安排,结合市委、市政府印发的《xx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实施方案》(x党办发[206]x号)工作要求,为全面加快推动信用xx建设,做好207年我市社会信用体系各项工作,现提出有关工作要点。

一、加强政务诚信建设发挥引领示范作用

(一)按照《国务院关于加强政务诚信建设的指导意见》x发[(206)x号]文件精神,充分发挥政府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中的表率作用,进一步提升政府公信力。我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设立了四个专项建设工作推进组,按照工作分工,政务诚信建设推进组其牵头部门市人社局要尽快组织制定我市政务诚信建设工作方案,推进我市政务诚信建设的有序开展。同时各级政府部门要积极配合牵头部门制定的工作方案中所提出的工作任务,认真负责的抓好落实,切实取得工作实效。

(二)全面推进政务公开。进一步丰富和规范政务公开内容,按照“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的原则,除涉及国家秘密和依法受到保护的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事项外,都应将部门职责内容、工作程序、服务承诺通过市政府政务信息平台和本部门所建网站等途径向社会公开。树立政府公开、公正、诚信、清廉的良好形象,营造风清气正的社会风气,培育良好经济社会发展环境。

(三)各级各部门要将坚持依法行政、阳光行政和加强监督作为推进政务诚信建设的重要手段,要把建立政务领域失信记录和实施失信惩戒措施作为推进政务诚信建设的主要方面,将危害群众利益、损害市场公平交易等政务失信行为作为治理重点,不断提升公务员诚信履职意识和各级各部门诚信行政水平。要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中,建立一支守法守信、高效廉洁的公务员队伍。

(四)开展公务员诚信教育,建立公务员诚信档案。各级各部门要将诚信教育内容纳入培训计划,大力开展“争创人民满意的基层站所”、评选“十佳诚信公务员”等活动,使公务员认清诚信建设的重大意义,树立“诚信是政府的生命”等理念。建立完善的公务员诚信档案系统,公务员的诚信考核与年度工作绩效考核挂钩,根据评定等次兑现奖惩,对公务员的诚信水平进行科学的评价和管理,并作为干部使用的重要参考和依据。

二、增强社会诚信意识推进个人诚信体系建设

(一)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个人诚信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x办发(〔206〕x号)文件精神,市诚信办结合工作实际并在征求各区县、各成员单位意见的基础上,将及时制定我市关于加强个人诚信体系建设的实施方案。各区县、各部门要结合本地区本行业实际制定相应的工作方案,以全面推进个人诚信建设工作。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要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根本,大力弘扬诚信文化,要将个人诚信根植在每个人心中,根植在全社会的各个阶层、各方面之中。

(二)加快个人诚信记录建设,切实完善个人信息安全、隐私保护与信用修复机制,健全守信激励与失信惩戒机制,以公民身份号码制度为基础,推进公民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建设。推动居民身份证登记指纹信息工作,实现公民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全覆盖。建立重点领域个人诚信记录,大力开展重点领域个人征信信息的归集与服务,规范推进个人诚信信息共享使用。鼓励各行业协会、商会各行业组织建立健全会员信用档案。

(三)要丰富诚信宣传载体,增加诚信宣传频次,提升诚信宣传水平。充分发挥媒体舆论宣传引导作用,大力发掘、宣传有关部门和社会组织评选的诚信道德模范、优秀志愿者等诚信典型。要将诚信教育作为中小学和高校学生思想品德教育的重要内容。同时要加强网络诚信建设,把严重网络失信行为作为典型案例进行警示教育。

(四)完善个人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对重点领域严重失信个人实施联合惩戒。建立健全个人严重失信行为披露、曝光与举报制度,依托“诚信首府”网站,依法向社会公开披露各级各部门掌握的个人严重失信信息,充分发挥社会舆论监督作用,形成强大的社会震慑力。

&bsp;三、加强电子商务信用建设推动信用信息共建共享

(一)国家发改委会同中国人民银行、中央网信办、公安部、交通运输部、商务部、工商总局、质检总局、食品药品监管总局联合印发文了《关于全面加强电子商务领域诚信建设的指导意见》,市商务局作为商务诚信建设专项工作推进组的牵头部门,要尽快制定全市工作方案,市属各相关部门要积极配合结合实际建立健全电子商务领域诚信机制,营造良好的市场信用环境,促进电子商务健康快速发展。

(二)在电子商务领域努力形成政府推动,社会共建新格局,建立多管齐下,协同监管的工作机制。加强政府部门、有关社会组织联动,建立覆盖线上、线下,贯穿生产、交易、支付、物流、客服全流程的电子商务协同监管机制。营造诚信守信的电子商务发展环境,促进“互联网”和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健康发展。

(三)各相关部门要加大对电子商务失信行为的监管力度。对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电子商务领域突出失信问题,要采取有效措施进行集中整治规范,净化市场环境,建立和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加强对电子商务平台的监管,强化电子商务平台的主体责任,大力整顿和规范电子商务市场秩序。

(四)要积极引导电子商务平台规范发展,加强电子商务自身诚信建设,建立健全内部信用管理制度、投诉举报制度和对交易主体的信用监管机制,强化对市场主体的信用约束。建立健全信用记录,相关行业主管、监管部门要建立健全电子商务平台以及为电子商务提供支撑服务的代运营、物流、咨询、征信等相关机构和从业人员的信用记录,依托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实现信用信息互联共享。

(五)要联合实施电子商务信用监管。加强对商务“232”、消费者“235”、文化“238”、价格“2358”、质量监督“2365”等举报投诉服务平台电子商务失信信息的整合、共享、推送。加大对守信主体的激励力度,建立和规范电子商务领域守信主体“红名单”制度,建立电子商务领域失信主体“黑名单”制度。加强组织领导和工作协调,抓好工作落实,对未按规定履行职责的行为依法追究责任。

四、进一步健全完善“双公示”信用信息通报机制

(一)市委、市政府已将政务公开作为专项工作纳入全市绩效考核特色项目,国家和自治区每年也要进行集中考核。按照市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做好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公示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乌政办[206]23号)精神,市诚信办、市政府电子政务办、市政务公开办于去年底组织对42个相关责任部门的“双公示”工作进行考核,由于各责任单位高度重视,其考核结果总体满意。但也有个别单位认识不够,今年必须改进到位。在xx市人民政府网站建立的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信息“双公示”平台,是我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重要内容之一,也是一项长期工作任务,全市各责任单位务必高度重视,积极作为,落到实处。

(二)进一步完善“双公示”信息报送和发布。各区县、各部门要认真落实“双公示”信用信息公开发布制度,严格执行国务院有关规定和要求,要实现应公示尽公示,做到“全覆盖、零遗漏”。要全面梳理行政许可、行政处罚事项目录清单,通过市政府网站和各区县、部门门户网站及时向社会公开“双公示”信息。

(三)进一步健全完善“双公示”信用信息通报工作机制。市诚信办、市政府电子政务办、市政务公开办将对各区县、各责任部门“双公示”信息报送的公示格式、内容、时间、数量及更新频度进行总结考评,并将考核结果作为责任单位年度政务公开绩效考核工作的重要依据。

&bsp;五、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工作机制

(一)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加快推进社会诚信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发〔206〕33号)文件精神,我市将及时制定《xx市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工作实施方案》及《xx市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充分运用信用激励和约束手段,加大对诚信主体激励和对严重失信主体惩戒力度,形成褒扬诚信、惩戒失信的制度机制。

(二)各区县、各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职责任务。按照本方案的总体要求和任务分工,将联合激励与惩戒机制,进行统筹安排,分解细化任务,明确时间节点,采取有效推进措施,确保各项联合激励和联合惩戒措施落实到位。要充分发挥诚信典型的示范作用,探索建立行政审批“绿色”通道,建立健全失信约束和惩戒机制,对严重失信行为实施联合惩戒。

(三)各区县、各部门要根据失信行为严重程度实施分类惩戒,要将严重失信的市场主体信息依托xx市企业信用联合监管公共信用信息平台进行及时发布,同时通过本平台将严重失信行为有关信息提供给其他部门和社会组织,实现对严重失信行为实施联合惩戒。对严重失信主体,有关部门和机构要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索引,及时在本行业本领域的门户网站等多种渠道公开披露相关信息,便于有关市场主体和其他社会成员识别失信行为,并对失信主体进行有效的社会监督的惩戒。

&bsp;(四)加强考核评估,建立触发反馈机制,充分发挥xx市企业信用联合监管联席会议机制作用。各行业各领域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的发起部门负责确定激励和惩戒对象,并将激励和惩戒对象有关信息通过xx市企业信用联合监管公共信用信息平台联合激励惩戒系统提供给实施部门,各区县、各部门要将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工作开展情况及时报市企业信用联合监管联席会议办公室,以便及时跟踪掌握工作进度,督促检查任务落实情况。

&bsp;六、进一步认真落实失信联合惩戒合作备忘录

(一)去年国家有关部委已经出台近20个联合激励和惩戒合作备忘录。市诚信办转发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等46部门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等44部门《关于印发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的通知》,同时还转发了国务院有关部委对安全生产领域、环境保护领域等失信单位及个人开展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各区县、各责任单位要按照合作备忘录的工作要求,积极推进,扎实工作,务求实效。

(二)各相关责任部门要在去年工作的基础上,按照转发文件要求继续开展工作,按期报送联合惩戒合作备忘录工作内容。相关部门要积极配合,按照各自责任和工作任务,切实抓好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特别要对食品药品、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失信单位及个人认真开展联合惩戒,进一步完善合作备忘录这样一种互助联合的工作机制,切实把联合惩戒工作落到实处。

(三)要在教育、就业、创业等重点领域建立联合激励机制,会同有关部门签订联合激励合作备忘录,对守信者给予重点支持和优先便利服务。要将严重失信个人列为重点监管对象,对严重个人失信行为实施联合惩戒,推动实施市场性、社会性的约束和惩戒。

(四)各区县、各部门要及时将失信单位及个人开展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情况和建立“红黑榜”发布信息及时报送市诚信办。市诚信办将所报信息及时上载到“诚信首府”网站,同时尽快推送到国家“中国信用”网站上。

七、加快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建设实现全市信用信息共享平台

(一)各区县、各部门要建立有效的信息共享机制。创新政府管理与服务方式,大力推行网上公开、办事、审批、服务和监督工作,提高政府服务和管理效率。坚持“重实名、重安全、重修复、重服务”原则,以公民身份号码制度为基础,推进所有公民统一身份证登记指纹信息和社会信用代码制度建设,确保个人身份识别信息的唯一性。重点加强对个人信用信息、隐私安全的保护,对泄漏、非法贩卖、窃取、采集、加工、使用个人隐私等违法行为加大监管处罚和打击力度。

(二)建立个人信用信息纠错、修复机制,制定个人信用信息异议处理、行政复议、诉讼管理制度及操作细则。对未成年人、对非主观故意非恶意的失信者,要以教育为主,提供改过自新、恢复信用的机会和环境。加快建设跨区域、跨部门、跨行业一体化的个人公共信用信息共享平台。

(三)要充分利用xx市信用信息网络平台-xx之窗-诚信首府栏目。网址:xx和由市工商局牵头组织建设的xx市企业信用联合监管信息平台,网址xx。诚信首府栏目重点反映我市各区县、市属各诚信建设成员单位开展诚信建设工作的相关信息。市企业信用联合监管信息平台是我市着力打造的唯一的市场主体信用监管平台,市属各相关责任部门要紧紧围绕和依托这一来之不易的平台加强联合征信和有效的协同监管,推进信用信息共享和综合运用,建立数据交换和协查转办长效机制。同时充分利用企业信用联合监管平台建立“红黑榜”发布制度,制定每年的发布方案、计划、内容及时间节点,确定发布的方式以及发布的媒体和其他发布平台。

(四)各区县、各部门要加强领导、落实机构、确定专人做好信用信息的采集推送工作,确保“诚信首府”信息栏目和xx市企业信用联合监管信息平台及时上载更新信息。市诚信办、市工商局将及时公布信息推送及上载更新信息情况。

&bsp;八、大力开展诚信教育和诚信文化建设

(一)充分发挥各种媒体的宣传引导作用,提高全民诚信道德意识,强化公益广告宣传引领效应。开展诚信道德规范和法律法规知识普及教育进机关、进企业、进学校、进社区、进村庄、进家庭,将诚信教育思想道德建设的重要内容融入到社会各阶层教育的各个环节。

(二)继续组织开展好“质量月”、“安全生产月”、“星级文明信用户”、“诚信兴商宣传月”、“35”学雷锋活动日、“35”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日、“64”信用记录关爱日、“24”全国法制宣传日等公益活动和“守合同重信用”、“依法诚信纳税”、“诚信社区”、“诚信示范窗口”等诚信主题创建活动,大力营造诚实守信的社会氛围。

(三)各区县、各部门要充分运用网络、微博、微信、短信、新闻媒体、户外活动等多种渠道,通过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方式,全面宣传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进展情况,大力宣传诚信建设先进典型,积极总结本部门本系统好的做法好的经验,营造有利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开展的良好社会舆论氛围。

&bsp;九、强化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区县、各部门要统筹规划,部署实施诚信体系建设工作。建立工作考核推进机制,对本部门、本领域诚信体系建设工作要定期进行督促、指导和检查。要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人员和经费保障,对诚信体系建设组织工作、管理工作积极予以支持。

(二)强化责任落实。各区县、各部门要高度重视诚信体系建设工作,强化责任意识,细化分工,确保责任到人、工作到人、落实到人。要加强领导,高度重视,率先垂范,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工作方案,切实有效开展诚信体系建设的各项工作,并将开展工作情况、典型案件及时报送牵头部门和市诚信办。

(三)完善机构强化管理。各区县、各诚信建设成员单位要将本单位诚信建设工作机构和负责信用信息的工作人员联系电话及电子信箱分别报送牵头部门和市诚信办,做到及时沟通情况、传送有关信息。各区县、各诚信建设成员单位要在6月底报送一次半年工作小结,月30日前报送诚信建设全年工作总结。市诚信办将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全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统筹协调、跟踪了解、督促检查,对未按规定履行职责的行为追究责任,以确保各项工作有力有序推进。

&bsp;&bsp;市诚信办地址:xx

联系电话:xx

电子平台:xx

电子邮箱:xx

&bs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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