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园区党员实施计划2篇

第一篇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遵循“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着眼于始终保持党的先进性,坚持不懈地做好发展党员工作,不断增强党员队伍的生机和活力,增强基层党组织的凝聚力、战斗力和创造力,为实现县委、县政府提出的“五年跻身全省第一方阵”奋斗目标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二、目标要求

按照“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原则,做好发展党员工作,确保新发展的党员年龄结构、文化结构、性别结构和行业结构得到进一步改善,力争全年新发展党员2名左右,其中高中以上文化的达到75%以上,35岁以下的青年达到70%以上,女党员达到25%以上。

三、工作措施

、疏通源头,拓宽渠道,全面加强入党积极分子队伍建设。一是要努力拓宽视野和渠道。要积极主动地做好群众的教育引导工作,大力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增进广大群众对党的认识,努力把企业的先进分子凝聚到党组织周围。同时充分发挥妇联、共青团、工会等群众组织在发展党员工作中的“推优”作用,完善与妇联、共青团、工会等组织的联系制度,经常征求他们对发展党员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形成工作合力。二是要加强对入党积极分子的教育培训。基层党组织要充分利用党校、党员活动室、党员电教室等场所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定期集中培训,要制定相关的培训计划和具体的培训内容,对入党积极分子的集中培训每年至少不少于3次。列为发展对象的,必须参加上级党组织的入党前集中培训,培训时间不少于40个学时。要将入党积极分子的每一次培训情况及成绩详细建档,作为能否列为发展对象的重要依据。对培训次数不够或培训成绩不合格的入党积极分子,要加强教育并责令其重新参加培训。三是要注重实践锻炼,促其早日成熟。要实行“压担子培养”,即有意识地给入党积极分子压担子,安排承担一些急、难、险、重的任务,在实践磨砺中增长才干,锤炼党性;要实行岗位锻炼培养,把无职党员“设岗定责”工作向入党积极分子延伸,引导他们成为工作的带头人、致富的领头雁,使入党积极分子在实际工作中得到锻炼,早日成熟。

2、突出重点,整体推进,不断优化党员队伍结构。要认真贯彻上级发展党员工作的有关文件要求,坚持不懈地做好工业园区发展党员工作,把发展私营业主、企业管理人才、企业生产能手、妇女等人员列为发展党员工作重点,坚持“三个侧重”的工作思路,即侧重从外出务工返乡创业人员中、侧重从优秀女青年中、侧重从生产一线中培养入党积极分子。在各类人员中发展党员要坚持“四个优先”的工作思路,即优先发展35周岁以下的优秀人才入党,优先发展高学历、有技术的人才入党,优先发展外出务工返乡创业的杰出分子入党,优先发展优秀的女青年入党。

3、强化措施,重点管理,确保发展党员工作规范有序进行。党总支要对发展党员的情况进行一次全面的摸底排查,对连续3年以上未发展党员、党员年龄结构老化的党支部,要列入县重点管理单位;对连续2年未发展党员的党组织,要列入基层党委重点管理单位。对发展党员工作不力、程序不规范的基层党委,也将列为重点管理单位。对以上列入重点管理单位的党组织,要采取措施,加强教育和督促检查,对党组织下发限期整改通知书,并实行动态管理,促进转化。

四、加强对发展党员工作的组织领导

园区党工委要把发展党员工作列入党建工作目标,并实行党工委书记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落实,各级党组织各行其职,形成一级抓一级,一级向一级负责的联动机制。组织员在发展党员工作中要充分发挥好“三员”作用,即在对发展对象的审核把关上,要防止不符合党员标准的人员进入党内,当好“守门员”;在基层党组织履行发展党员程序上,防止简化程序、突击发展,当好“督查员”;在发展党员工作的计划和业务政策上,防止长期不发展党员或违反有关政策规定发展党员,当好“指导员”,确保发展党员工作落到实处。

在发展党员时,一是对发展对象做到“四查四看”,即查材料是否齐全,查手续是否完备,查发展对象是否公示,查程序是否规范;看入党动机是否纯正,看遵纪守法是否自觉,看业务技能水平是否突出,看模范带头作用能否发挥。二是推行“三个民主测评”制。即在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吸收为预备党员、预备党员转正三个阶段均实行民主测评,测评的主要内容包括思想政治素质、业务工作能力、工作实绩、工作作风、廉洁自律和模范带头作用等六个方面。三是入党材料要规范齐全,在工业园区党工委审批前,入党材料00%要送工业园区党工委和县委组织部预审,材料不符合要求的,一律返工补课。发现有原则问题的要慎重调查,待问题清楚后再予以审批,对在发展党员工作中发生的问题,视不同情况,将分别追究入党介绍人、党支部书记、党总支组织员及领导责任。

第二篇

一、工作任务

、全面准确调查辖区内常住人口与户籍人口信息,调查结果经审核录入全员人口信息管理系统,建立我委全员人口信息数据库,确保全员信息覆盖率和准确率达到95%以上。

2、完善流动人口统计工作制度,开展全员流动人口统计信息工作,全面及时收集流动人口相关数据,准确把握流动人口现状和发展变动趋势,为加强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提供信息支撑。

3、核查辖区内2000年月日零时—2009年0月3日24时之间的出生个案信息,为“六普”提供数据参考。

二、核查对象

、全员人口信息系统核查对象:

()常住在本地且户籍在本地的人口;

(2)居住在本地且户籍在外地的人口;

(3)居住在本地且户籍待定的人。具体包括尚未登记户籍的新生婴儿,尚未落户的军队复转人员和大中专院校毕业生,以及户口已从户籍地迁出但仍未在居住地落户的“口袋户”人口。

2、全员流动人口统计工作对象:

()流入人口:调查时点户口不在本县、且居住在园区范围内个月以上或有常住趋势的对象;

(2)流出人口:调查时点流出的对象,包含尚未外出但已办理流动人口证的,以及临时返乡的对象。

3、人口计生基础信息核查工作对象:2000年月日零时—2009年0月3日24时出生的所有出生个案,包括:

()户籍人口;

(2)现住人口,包含因就医、旅游、探亲、访友、出差等原因临时离开本乡的人口;

(3)期内出生,现已死亡的人口;

(4)通过相关部门信息,发现在本乡出生,户口和现住地都不在本乡的人口。

三、工作安排

按照县人口计生委通知要求,为确保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全员人口信息系统建设、全员流动人口统计以及人口计生基础信息核查等三项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动员培训阶段

()制定工作方案,成立专项工作领导小组。

(2)取得本单位以及各企业的大力配合和支持,搞好此项工作。

2、信息采集阶段

按照县计生委统一印制的各项工作调查表,结合人口计生部门现有数据库和公安卫生等相关部门人口信息,入户调查采集各项信息并填写相关表格。

3、信息审核阶段

()审核采集数据。组织人员对调查信息进行核查,发现缺漏、错误信息及时进行补充更正。

(2)202年2月5日前完成人口计生基础信息核查,并通过上报上级计生委;“现已死亡的”以及“通过相关部门信息发现在本乡出生、户口和现住地都不在本乡的人口”通过xl表格登记上报上级人口计生委。

4、信息录入阶段

将升级为xps,录入全员人口信息。

5、检查总结阶段

()信息汇总与分析。汇总全员人口信息,与现有数据进行对比分析,发现问题及时补救。

(2)总结工作经验。总结好的做法和经验,上报县计生委,并于202年3月5日前将工作总结上报县计生委。

四、工作要求

、强化领导重视。为确保全员人口信息系统建设、全员流动人口统计以及人口计生基础信息核查等三项工作顺利进行,一是成立领导小组。二是制定方案,明确责任。主要领导亲自抓,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层层抓落实。

2、强化把关意识。实施全员人口信息系统建设,全员流动人口统计以及人口计生基础信息核查等三项工作过程中,既要严把数据调查关,又要严把进度关,按照工作时间安排,确保按时按质按量完成任务。

3、强化责任落实。完善职责分工制度、信息安全制度、责任追究制度。一要坚持“谁调查谁负责,谁录入谁负责”的原则,调查员和微机录入员均要在信息采集卡上签名,以示负责。二是加强信息安全管理,确保所有调查信息不丢失,不外泄。

浏览次数:  更新时间:2013-04-26 15:20: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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