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局“3.15”活动方案

工商局“35”活动方案



为隆重纪念35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日,广泛宣传中消协主题年活动,进一步推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产品质量法》等有关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法律,法规普及,推动我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创新发展,按照郑州市消费者协会统一安排部署,市工商局,市消费者协会定于3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全面组织开展年主题宣传活动,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按照科学发展观要求,深入贯彻年主题,进一步宣传《消法》,《产品质量法》,关注消费,关注环境,关注健康,构建和谐的消费环境
二,组织领导
为确保35活动的顺利开展,成立35活动领导小组
组长:付智敏
副组长:刘辰昌王和平魏德文孟文建
成员:崔建东周宏州王晓东张海宏张录合孙松甫侯文辉王宏彬钱少辉杨雪勤于红丽张文明及各工商所所长
三,方法步骤
(一)活动时间和内容
,活动时间:3月5日3月2日至4日我局将在市电视台发布活动公告,届时付局长将发表电视讲话
2,为震慑不法经营者,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氛围,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市工商局,市消费者协会将在3月5日活动当天,公布查处的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的典型案件和消费者协会受理的消费投诉典型案例
3,3月5日,在市区西广场北门口,行政路,屏峰商场,金林商场门口开展以为主题的大型宣传咨询投诉活动,集中受理广大消费者对商品和服务质量的投诉,组织专业人士回答消费者的咨询,发放宣传材料
4,向广大消费者展示市工商局打假成果,组织真假商品对比,届时将组织各种商品的经销商和厂家的有关专家向广大消费者介绍真假商品识别知识
5,组织人民医院,中医院,妇幼保健院,职业病防治医院,市眼科医院,市中心红十字医院,郑煤集团总医院在西广场进行大型义诊活动
6,组织新联通,移动公司,中国电信等大型企业到现场参加业务指导和解答有关知识问答及物资展销活动
(二)活动安排及分工
,在市西广场北门口设一个主会场责任人:崔建东
2,行政路(钟楼门口),屏峰商场,金霖商场门口三个咨询台责任人:张金涛
3,发放《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及年主题宣传材料,材料有郑州市局印制,投诉中心落实责任人:周宏州
4,主会场30张桌子,20把椅子,3个分会场每个会场2张桌子,4把椅子,3月5日上午8点以前送到由经检大队负责责任人:张录合
5,在活动主会场悬挂条幅条,2块宣传板块,三个分会场各悬挂宣传条幅条,局门口宣传条幅4条条幅和版面的制作与悬挂由消保科负责责任人:王晓东
6,主会场设咨询台4个,由消保科2人,注册科4人,监管科3人,235执法大队3人,消协2人,共4人组成负责解答咨询,投诉和举报的分流工作并作好记录,人员有法制科负责和管理责任人:王宏彬
7,真假商品对比由经济检查大队组织进行其中真商品由市区所负责提供,经检大队提供假冒商品并组织经销商或厂方专家讲解责任人:张金涛张录合
8,主会场桌椅的使用和管理由消协负责责任人:崔建东
9,活动当天,投诉中心留2人值班受理电话投诉责任人:周宏州
0,活动现场的投诉和举报案件由经检大队迅速查处和处理责任人:张录合
,活动当天各所,队235执法专用车全天候在现场,及时处理举报,投诉案件责任人:张录合
2,参加主会场活动的工作人员于当天8:00在西广场北门口集中活动时间8:00—8:00责任人:孙松甫
3,各工商所在辖区闹市区设咨询台个,悬挂横幅条责任人:各工商所所长
4,本次活动的录像,宣传报道工作由人教科负责责任人:钱少辉
5,35活动结束后,投诉中心将活动情况及时总结上报责任人:周宏州
6,活动场地(包括分会场)及相关部门关系协调由办公室负责责任人:张海宏
7,本次活动的经费保障由财务科负责责任人:于红丽
四,活动要求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落实工作责任通过制作展板,设置咨询台,发放宣传材料创造性地开展宣传活动同时,要组织指导各大行业,中介组织积极参加
2,宣传活动要和信用体系建设相结合以宣传,贯彻《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为重点,推动企业诚信同时对严重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典型案例进行披露曝光
3,严肃纪律,严格责任参加活动的人员及车辆,活动结束前不得擅自离开监察室要履行职责,抓好活动现场督察工作,活动结束后通报督察结果

浏览次数:  更新时间:2013-04-26 13:38: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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