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局2015年度理论学习计划

为加强理论学习,创建学习型党组织,提高党员干部的理论素养和能力,特制订本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两个巩固”,即巩固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巩固全党全国人民团结奋斗的共同思想基础,增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和制度自信。突出群众路线教育,加强理论武装,注重学习实效,提高理论政策水平和为民服务的能力,推动特色农业强县建设,为“跨越赶超、挺进一方阵”提供强有力的理论支撑和思想保证。

二、学习重点

(一)政治理论。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中国梦。

(二)政策文件。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省、市、县经济工作和农业农村工作会议精神,中央、省委、县委一号文件和市委二号文件精神,中央和省市委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工作会议和有关会议精神。

(三)党的历史。《中国共产党历史》(第一卷、第二卷)等反映党的光辉历史和优良传统的有关文献资料。

(四)党内法规法纪。主要包括党章、《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省〈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实施办法》和《市〈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实施办法》。

(五)规定书目。《论群众路线──重要论述摘编》、《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学习文件选编》、《厉行节约、反对浪费──重要论述摘编》以及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群众工作的决定》、《社会主义历程与中国道路》、《人民至上──省“三万”活动掠影》以及市委市政府和市委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的有关资料。

(六)先进典型。全市近年来涌现出的自觉践行党的群众路线、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先进典型事迹。

(七)作风建设制度规章。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六条意见和市委二十四条意见等。省委在第一批教育实践活动中建立的《省委常委直接联系群众制度》、《省解决党政机关“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问题的若干规定》、《关于建立乡镇(街道)干部“岗位在村(社区)、重在服务、责在连心”工作机制的意见》和市委建立的系列制度。

(八)警示资料。《苏联亡党亡国20年祭》纪录片、《损害群众利益典型案例剖析》等警示资料。

(九)是业务知识。农业现代化知识,农村城镇化知识,农业新技术、新品种、新模式、新机具等方面知识。

(十)法律法规。“六五”普法知识,农业政策、农业法律和农业法规,包括农业法、农业技术推广法、渔业法等。

三、学习方式

(一)集中学习。至2月每周五为集中学习日,其中3月份每周四晚7:30—9:30为集中夜学时间、周日全天为集中学习日时间,参加集中学习的对象为:局班子成员、全体机关干部和局直各单位负责人。

(二)自主学习。一年精读一本政治理论或者科学文化知识专著,利用“理论在线学堂”和“无纸化学法用法办公平台”自主学习,鼓励干部利用工作空闲时间自学。

(三)专家辅导。聘请党校、宣传部等部门专家学者进行专题辅导或讲座,开阔视野,加深理解,增强学习效果。全年聘请专家辅导不少于3次。

(四)领导领学。局党组书记带头上党课,局班子成员分别领学,提高学员理论学习的重视程度,提高理论学习的深度和效果。

(五)务虚调研。围绕“三农”发展的重点、难点和热点问题,组织大调研、大走访,就相关问题进行深入考察和研讨,局班子成员和局直单位负责人走访调研各不得少于次。

(六)成果转化。局中心学习组成员要认真撰写学习笔记、心得体会和调研文章,每人的读书笔记不少于5万字(局班子成员不少于3万字)、心得体会3篇以上,调研文章篇以上。积极推荐优秀调研文章参加全县征文比赛和在各类刊物、媒体上发表,转化为推动发展的能力和水平。

四、学习要求

(一)落实学习计划。局中心学习组由党组成员、副局长同志牵头,局办公室具体落实,制定学习计划,准备学习资料,组织集中学习,聘请专家辅导,办理学习专栏和简报,组织竞赛考试等,全年组织集中学习30次以上。

(二)严格考勤记载。制定学习签到表,学习必须签到,有特殊情况需请假的履行请假手续,并下发补学通知书,督促完成相应的学习任务;无故不参加学习的予以通报或在年度目标考核时予以扣分。

(三)加强检查督办。对局直各单位的学习情况组织专班进行检查,对学习不到位的下发整改通知书,督促整改落实到位,提高全局理论学习参学率和学习质量。

浏览次数:  更新时间:2015-01-17 17:55: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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