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防溺水工作实施方案

夏季来临,天气渐热,五一假期将至,近日,教育部基础教育一司发出《关于切实做好预防中小学生溺水工作的通知》,要求各级各有关部门和学校要高度重视预防学生溺水工作,深入开展预防溺水主题教育,提醒家长履行监护责任,完善预防溺水工作机制,消除溺水隐患。

为防止此类事故发生,各校要做好中小学生防溺水安全教育与管理工作,切实有效地防范学生溺水事故的发生,确保我区中小学生、幼儿的生命安全,根据教育部、省、市、区相关文件精神,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省、市、区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工作精神和区教育局转发的《马尾区学生游泳安全和防溺水管理办法》的具体要求,充分认识防溺水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认真落实防溺水工作措施,建立联防联动工作机制,切实把全区学校防溺水工作落到实处。

二、工作目标

各学校要坚持预防为主的方针,加大对学生进行预防溺水安全教育的力度,采取多种途径和方式,有针对性地对学生进行预防溺水专题的安全教育活动,切实增强学生安全意识,提高自我救护能力,杜绝因学校教育不到位而发生的溺水死亡责任事故。

三、主要任务

(一)强化教育,注重实效。

各校要结合校情开展预防溺水安全教育专题活动。通过上一堂预防溺水安全教育课、国旗下讲话、主题班(队)会、宣传栏、黑板报、校园广播、专题报告、知识问答、承诺书、倡议书、每天五分钟安全教育、给学生及家长发一条预防溺水温馨提示函等多种形式,开展有针对性的防溺水安全知识教育活动,切实提高每一位学生(幼儿)的防溺水意识和自护自救能力。要教育学生不私自下水游泳,不擅自与他人结伴游泳,不在无家长或教师监管的情况下游泳,不到无安全设施、无救护人员的水域玩耍或游泳,帮助学生掌握正确的自救方法和施救方法,尤其要教育他们,在发现同伴溺水时应立即呼救,不宜盲目下水营救,避免发生更多伤亡。学校要特别关注外来务工人员子女、留守儿童、单亲家庭子女等特殊群体的防溺水安全教育。

各校要对照附件3:《马尾区教育局防溺水安全工作专项检查情况记录表》和附件4《马尾区学校防溺水工作进社区、乡村联系表》重点做好防溺水相关工作。

(二)开展“三进”活动,增强责任意识

、广泛开展教育行政部门干部进学校活动,着重督查工作落实情况。区教育局机关干部由局领导带队,到所挂钩的乡镇、社区(乡村)和学校对照《马尾区教育局防溺水安全工作专项检查情况记录表》(附件3)和《马尾区学校防溺水工作进社区、乡村联系表》(附件4)的内容开展防溺水安全工作督查并通报。

2、广泛开展学校进所在社区(乡村)活动,着重联系、推动四个方面工作。各学校领导要到所服务的社区(乡村)开展走访活动,着重联系和推动社区配合落实以下工作:()社区内公共活动设施,特别是图书馆(室)、体育场所等免费向学生开放,使学生节假日、暑期有安全、健康的活动去处;(2)社区组织学生开展丰富多彩的暑期夏令营活动,吸引学生参加;(3)社区内山塘、水库、河浦、江海、公园、游泳池等水域场所树立警示标志,同时加强管理人员值班巡逻等工作,严防学生私自下水游泳、嬉戏;(4)社区组织加强宣传教育,把青少年暑期安全教育进一步做到家里。

3、广泛开展教师进学生家庭活动,加强学校、教师与家长、社会的联系、沟通工作。特别要重点做好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农村留守儿童、单亲家庭子女等特殊家庭学生的家访工作。教师家访应着重了解学生暑期生活安排,督促家长加强孩子的监护工作,切实承担起监护人应尽的责任。家访工作情况要登记造册,并进行综合汇总。

(三)多措并举、加强管理

、针对外来务工人员子女溺水事故逐年上升的态势和事故特点,各级各类学校要从实际出发,专题研究部署外来务工人员子女、留守儿童等特殊人群的安全教育和管理工作。要采取积极有效措施,进一步引导家长或监护人提高警惕,增强安全意识,告诫他们注意监管孩子的游泳和嬉水安全,切实承担监护人职责,加强对孩子的安全教育,严防溺水事故发生。

2、各校要对校园内水域的安全隐患开展一次详细的排查,将校内的危险地段告知学生及家长;在校园、校门口等显眼处张贴(挂)有关宣传标语、横幅,提示学生及家长;在校内水池等易发生溺水事故的地方设立警示标志、加装防护设施等。争取当地政府、社区(村)委会和有关部门的支持,对可能发生溺水事故的水塘,水渠,河流等危险地段设立防溺水警示牌;提醒池塘,水库管理者或权属人落实好防溺水相关措施,切实承担起安全责任。

3、各校要强化对家长的安全教育。要尽早召开一次预防溺水专题家长会,告知家长认真落实监护人职责,切实承担起学生脱离学校监管后的看护责任,使预防溺水意识深入人心、家喻户晓,确保孩子离校后有人管。要将教育部起草的《致全国中小学生家长的一封信》发到每一名学生家长手中,并要求家长在回执上签字,4月25日前学校回收并统一保管回执。(按照教育部文件要求:今后再发生学生溺水事故,省级教育部门在上报情况时要同时提交溺亡学生家长签字的回执。对于因外出打工等原因长期不在学生身边的学生家长,也要采取适当的方式将附件送达家长,确保不漏一生。)

4、根据《马尾区学生游泳安全和防溺水管理办法》,预防中小学生溺水需要全社会的关心和支持,各校要组织和动员全社会都来关注学生的生命安全,形成合力,齐抓共管。一要隐患再排查。各学校要指定专人负责,会同当地政府对学校附近可能发生溺水事故的水塘、河流等地段定期进行安全隐患排查,及时完善防溺水警示牌和隔离带等安全设施。二要加强安全巡查。学校要与学校附近的水库、湖泊、池塘的管理者建立相互联系,建立每日巡查制度。三要加强与乡镇(街道)、村(社区)委会的联系,动员有责任心的同志组成巡查队或担任义务安全监督管理员,在事故多发地开展安全巡视工作,严防学生溺水等事故发生。

四、工作要求

、为切实做好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工作,区教育局成立由局长任组长,局副职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防溺水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各校要成立相应组织,加强领导,认真研究和分析本地本校防溺水工作面临的形势和存在的问题,总结学校防溺水管理的经验教训,落实具有针对性、实效性的预防学生溺水的具体措施,并结合本校实际情况,制定具体的学生防溺水工作方案,狠抓落实,确保今年预防学生溺水安全教育活动扎实有效开展,并报教育局未保办。

2、要充分认识预防学生溺水工作的长期性,进一步落实预防溺水安全教育和管理工作责任制,对预防学生溺水安全教育工作做到常抓不懈,积极探索并逐步建立预防学生溺水安全教育和管理的长效机制。

3、各学校要扎实开展防溺水工作,确定一名负责同志为信息联络员,及时将本校好的做法上报教育局未保办。

4、要严格责任追究。对工作责任不落实、隐患排查和整治不及时,管理不严格,监督不到位、信息报告不及时等引发的各种安全责任事故,要严肃追究单位领导和责任人员的责任。

5、各学校要认真总结预防学生溺水安全教育的做法和经验,于9月28日前将防溺水工作总结报局办公室。

浏览次数:  更新时间:2014-05-19 14:46: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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