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区民主评议党员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对党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实效,保持新形势下党员队伍的纯洁性和先进性,不断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根据区委区政府相关文件精神,结合局工作实际,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根据局党委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有关安排意见,要求各级党组织通过党内外群众评议以及组织考核等方式,实事求是地对党员做出客观、公正、准确的评价,表彰优秀党员,处分违纪党员,妥善处置不合格党员,提高党员队伍的整体素质,激励广大党员在创建和谐中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为实现我区审计事业跨越式发展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教育为主原则。要以正面教育、自我教育和开门受教育相结合的方法,切实帮助党员解决存在的问题,同时,疏通出口,妥善处置不合格党员。

(二)坚持实事求是原则。党员在向支部报告总体发挥作用情况的基础上,要详细报告党员承诺践诺、参加“党员活动日”等情况;党组织通过摆事实、讲道理,客观公正地评价每一名党员,既不降低党员标准,又不提过高要求。

(三)坚持开门评议原则。发扬党内民主,让广大党员充分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并认真听取党外群众的评议意见,对不合格党员的组织处置意见要与本人见面,并允许申辩。

(四)坚持民主平等原则。党员在评议标准面前人人平等,无论普通党员还是党员领导干部都要一视同仁,严格按照评议标准,认真查摆缺点和不足。

三、评议内容

民主评议党员工作要坚持以《中国共产党章程》规定的党员条件为标准,结合创先争优活动争做“五带头”优秀共产党员的基本要求,从党员自身实际出发,着重总结检查203年党员在理想信念、工作业绩、服务患者、文明创建、务实落实、廉洁自律、参加组织生活、交纳党费等方面的情况,特别是党员服务承诺完成情况。预备党员参加民主评议,评议内容、要求和方法步骤均同于正式党员,但预备党员不宜评为优秀党员,同时认定为不合格的预备党员不可做劝退处理,组织处理可采取批评教育、延长预备期或取消预备党员资格等方式。

民主评议党员工作要注重结合实际,保证评议质量。一是要与“创先争优”活动相结合,检验党员发挥作用情况;二是要与开展“党员承诺制”活动相结合,检验党员践诺情况;三是要与执行“党员活动日”制度相结合,检查党员参加组织生活、履行党员义务情况;四是要与推进中心工作相结合,检查党员立足岗位、文明创建情况。

四、评议步骤

第一阶段:学习教育阶段

、召开全局党员大会,学习、传达有关文件,动员部署民主评议党员及党性定期分析工作;

2、党支部组织安排学习、讨论,提高对民主评议党员活动的思想认识,明确民主评议党员的内容、标准、步骤和方法。

第二阶段:自我小结阶段

个人准备,形成书面小结。着重对照党员标准,联系个人的思想和工作实际,围绕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结合党性分析,进行自我评议,肯定成绩,找出差距,明确努力方向,写好思想汇报材料。

第三阶段:党内外评议阶段

、召开党支部会议,每个党员在党支部大会上进行书面小结。党支部在全体党员中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然后按照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次对党员进行评议,按不超过党员总数5%的比例,各支部提名优秀党员候选人(名);

2、召开群众座谈会或个别谈话,广泛征求听取党外群众对党员和支部工作的意见。

第四阶段:组织考察阶段

召开局党支部会议,将各方面对每个党员的评价和反映,进行综合分析,对每个党员做出组织评议意见并上报优秀党员候选人。

第五阶段:表彰处理阶段

、公布优秀党员

2、对评议工作进行小结;

3、对不合格党员,按照有关政策,严肃、慎重地进行处置。

五、评议要求

开展民主评议党员活动,是新形势下加强党员先进性教育,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要举措,对于激励党内积极因素、克服消极因素,促使党员更好地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具有重要意义。每个党员要认真对照党员标准和评议内容,联系个人思想工作实际,查找自身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明确今后努力方向。同时,要对其他党员进行客观、公正的评议。要通过民主评议,使每个党员真正受到一次洗礼,获得一次教育,得到一次提高。

浏览次数:  更新时间:2014-01-15 21:39: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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