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政防控机制建设方案

一、指导思想、工作原则和目标要求

(一)指导思想。按照“在坚决惩治腐败的同时,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更加注重制度建设”的要求,以防止利益冲突和严格执行廉政准则为关键,以岗位风险防控为基础,以加强制度建设为重点,以现代信息技术为支撑,建立规范职权和定廉、诺廉、督廉、述廉、评廉为主要内容的“+5”廉政风险防控工作机制,构建权责清晰、流程规范、风险明确、措施有力、制度管用、预警及时的廉政风险防控体系,不断提高预防腐败工作的科学化、制度化和规范化水平,切实做到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努力推进具有特色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

(二)工作原则。一是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把加强廉政风险防控与城管执法工作、双争为民实践、三项活动以及党风廉政建设等工作结合起来,融入业务工作和管理流程之中,规范权力运行,实现廉政风险防控与各项工作相互促进、协调发展。二是坚持突出重点,系统治理。既要抓重点、抓关键,以重点突破带动全面发展,又要用系统的思维、统筹的观念、科学的方法,多层次、全方位推进,拓展从源头上防治腐败工作领域。三是坚持积极探索,改革创新。既要尊重基层和群众的首创精神,又要积极探索惩治和预防腐败的新思路、新办法、新途径,充分运用现代科技手段,提高廉政风险防控实效。四是坚持因地制宜,分类防控。从本单位实际出发,区别不同岗位特点,合理确定工作目标、任务要求、方法步骤,加强分类指导,实行分类管理。

(三)目标要求。203年底前,在全局范围内全面开展,初步建立覆盖全局各单位、各科室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204年底前,建成完善的廉政风险防控体系,实现廉政风险防控机制运行顺畅,制度配套完善、执行有力,预防腐败成效明显提高。

二、建立“+5”廉政风险防控机制

依法规范职权。根据法定职责,按照权责一致的要求,全面清理和明确对管理和服务对象行使的各类职权,根据“三定”方案,对依法确定的职权进行分项梳理,厘清职权底数,确定职权类别,编制“职权目录”,明确职权名称、内容、行使主体、法律依据、职权范围和公开时间、公开形式等。在此基础上,按照“程序法定,流程简便”的原则,针对每一项职权,优化流程的行使过程、突出重要环节和关键岗位,绘制“权力运行流程图”,明确办理主体、条件、程序、时限和监督方式等。特别要突出对单位内部的人、财、物管理等职权进行清理、规范等。严格规范行政裁量权,科学合理划分裁量阶次,完善适用规则,避免执法的随意性。

落实“五廉”措施:

、定廉。各科室、各单位要组织干部队员结合各自岗位职责、特点和制度要求,进一步查找廉政风险,通过自己查找、群众评议、专家建议、案例分析和组织审定等方式,重点查找权力行使、制度机制和思想道德等方面存在的廉政风险。权力行使方面,重点查找由于权力过于集中、运行程序不规范和自由裁量幅度过大,可能造成权力滥用的风险;制度机制方面,重点查找由于规章制度不健全、监督制约机制不完善,可能导致权力失控的风险;思想道德方面,重点查找由于理想信念不坚定、工作作风不扎实和职业道德不牢固,以及外部环境对正确行使权力的影响,可能诱发行为失范的风险。在全面排查廉政风险的基础上,根据权力的重要程度、自由裁量权的大小、腐败现象发生的概率及危害程度等因素,按照可能被追究刑事责任、可能被追究纪律责任、可能被问责三个层面,评定高、中、低三个等级,并对不同等级的风险,实行分级管理、分级负责、责任到人。各岗位等级的确定,要通过干部职工评议、领导班子集体研究。

2、诺廉。在“定廉”的基础上,围绕“为什么会出现这些风险,怎样才能防止风险”,逐一分析风险产生的原因,并根据廉政风险和风险等级,依据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廉政准则、工作职责、工作标准,制定有针对性、可操作性、具体管用和切实可行的防控措施,特别要突出对高等级风险的防控。属于权力行使方面的,建立健全权力运行程序规定,探索完善分权、控权的有效办法,加大公开力度,规范权力行使;属于制度机制方面的,按照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要求,完善相关制度并抓好落实;属于外部环境方面的,通过净化个人生活圈、社交圈,减少外部不利环境的负面影响和干扰,切实增强风险意识,不断提高廉洁履职的自觉性。制定的各岗位廉政承诺防控措施,经本单位领导班子审核同意后,召开单位全体干部职工大会,进行会议承诺。各单位主要负责人与中层以上干部签订《廉政承诺书》,分管负责人与其他干部签订《廉政承诺书》。机关各科室主要负责人与科室工作人员签订《廉政承诺书》。《廉政承诺书》一式三份,一份自己保存,一份由单位留存,一份报市局机关党总支备案。《廉政承诺书》在单位内部公开,接受监督,并纳入个人廉政档案。

3、督廉。采取党员群众监督、单位内部监督、纪检监察监督相结合的方式,使党员干部时时接受监督。纪检监察机关将采取日常巡查与专项检查相结合的监督方式,通过单独座谈听取党员群众的意见、公布举报电话、畅通举报渠道、查阅廉政建设相关资料等方式,履行监督职能,加大督廉力度。发挥干部考察、巡视、审计、财务等部门的监督作用,形成同向监督合力。建立健全预警程序,全面收集廉政风险信息,定期进行分析、研判和评估,对可能引发腐败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综合运用风险提示、责令纠错、诫勉谈话等处置措施,及时预警纠错,化解廉政风险。对问题严重的要及时查处。充分利用电子政务等设施,建立完善权力网上公开运行和在线电子监察系统,逐步将廉政风险情况纳入电子监察系统监控范围,实现网上实时动态监控。

4、述廉。各单位中层以上干部要定期进行述廉。在述廉内容上要突出以下几个方面:落实廉政风险防控承诺情况,发现问题纠错等情况;遵守党的政治纪律、组织人事纪律、财经纪律等情况;落实惩防体系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情况;贯彻执行《党章》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落实科学发展观的情况;执行民主集中制情况;贯彻执行党的干部工作方针政策情况;个人执行廉洁自律规定的情况;遵守《廉政准则》等廉政法律法规情况。

5、评廉。结合党员干部述廉活动,由参加述廉会议的干部职工对中层以上干部述廉内容的真实性、落实廉政风险防控措施、落实预警纠错要求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日常工作作风情况、贯彻执行党纪政纪情况等内容进行民主测评。民主测评分满意、基本满意和不满意。测评完成后,分层次与不同人员进行座谈,听取反映的问题和意见。测评结果和个别座谈情况向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干部个人反馈,并纳入廉政档案,作为廉政鉴定的重要依据。测评满意度低于85%的和有反映问题的,由单位党组织帮其查找问题、分析原因、限期整改、帮扶提高。测评满意度低于85%的和有明显问题的,取消评先树优资格;问题较严重的,依纪依法查处。每年根据监督检查和述廉评估发现的问题以及反腐倡廉实际需要,及时调整、完善廉政风险内容、等级和防控措施,形成不断循环上升的廉政风险防控长效机制。

三、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认识。全局干部队员要充分认识加强廉政风险防控机制的重要性,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要求,各级单位、科室负责人要切实履行“一岗双责”,带头查找廉政风险,带头制定和落实防范措施,带头抓好自身和管辖范围内的廉政风险防范管理,确保预防腐败的各项要求落到实处。

(二)加强组织领导。局党委成立由局党委书记、局长任组长,其他领导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各科室、各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局党总支,具体负责指导、督查、协调开展各项工作。各单位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组织本单位各项工作的开展和落实,对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工作负全面责任。

(三)突出工作重点。为了确保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有序进行,取得实效,要在注重个人、单位全覆盖的同时,突出重点环节和重点岗位,切实把岗位廉政风险防控机制融入到执法工作和队伍管理之中,有效防范和控制廉政风险。

(四)强化监督考核。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将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工作目标考核、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检查考核之中,并将检查考核结果作为干部评价和任免的重要依据。同时将这项工作纳入机关作风和政风行风建设考核内容。各单位要采取定期自查、年度检查、社会评议等方式,提高检查评估的针对性和有效性,确保岗位廉政风险防控扎实推进、取得实效,为推进富民强市、建设幸福提供强有力的政治保障。

浏览次数:  更新时间:2013-12-04 13:0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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