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区市容环境整治活动方案

为切实解决当前群众反映强烈的城区市容环境脏、乱、差问题,按照市委、市政府统一部署,决定开展城区市容环境专项整治活动,进一步创建整洁、有序、优美市容环境,提升城市整体品位。结合我市城市管理年活动安排,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以开展为民、务实、清廉的群众路线教育活动为契机,以创建市文明城市和打造5A级景区为抓手,认真解决市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通过开展市容环境专项整治,确保市容市貌短期内有较大改善,推动城市管理工作上水平、上台阶。

二、组织领导

为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具体负责专项整治组织、协调、督办、考核等工作。各成员单位明确一名副职分管此项工作,一名工作人员作为联络员。

三、整治内容

(一)开展城区环境卫生整治。

(二)开展城区主次干道占道经营整治。

(三)开展城区户外广告标牌专项整治。

(四)开展城区违章搭建行为专项整治。

(五)开展城区农贸市场卫生秩序专项整治。

(六)开展城区餐饮油烟污染专项整治。

(七)开展城区建筑工地市容环境整治。

(八)开展城区车辆乱停乱放整治。

(九)开展城区物流站点经营秩序专项整治。

(十)开展城乡爱国卫生活动。

四、职责分工

(一)市委办、政府办:负责整治工作督促考核。

(二)报社、新闻中心:开设市容整治专栏,跟踪整治工作动态,为整治工作的提供良好舆论环境。

(三)城管局:、牵头开展城区环境卫生整治、城区主次干道占道经营整治、城区户外广告标牌专项整治、城区农贸市场卫生秩序专项整治、城区(红都大道以南区域)餐饮油烟污染专项整治。

2、、加快城北、城东农贸市场、城北建材市场建设,做好重新启用赣东南农贸市场工作。

(四)规划监察大队:牵头开展城区违章搭建行为专项整治。

(五)城建局:、牵头开展城区建筑工地市容环境整治;2、牵头开展红都广场周边市容环境整治;3、负责启动桦林南路周边区域农贸市场建设。

(六)爱卫办:牵头开展城乡爱国卫生活动。划分机关单位环境卫生责任路段,组织干部职工定期开展环境整治。

(七)交管大队:、牵头开展城区车辆乱停乱放整治;2、负责加大沿江路赣东南农贸市场区域交通整治,对沿江路重新施划交通标识线。

(八)交通局:、牵头开展物流站点经营秩序专项整治。2、负责汽车站环境卫生整治

(九)房管局:负责加强城区开放性小区的物业管理,重点督促做好红都商业城、红都广场、绵江小区、锦江名城物业市容环境整治,协助做好城区乱搭乱建整治工作。

(十)环保局:牵头做好红都大道以北区域油烟污染整治工作,负责对城区物流站点噪音进行整治。

(十一)工商局:牵头开展城区废品收购点整治工作。

(十二)财政局:审核并及时拨付整治工作经费。

(十三)公安局:为整治工作做好治安防范,配合乱搭乱建、违章占道等整治工作。

(十四)公路分局:负责国道沿线的环境卫生整治。

(十五)国土局:牵头完成城北、城东农贸市场土地“招拍挂”工作,配合启动桦林南路周边区域农贸市场建设。

(十六)药监局:负责加强油烟污染餐饮经营户管理。

(十七)消防大队:配合做好绵江小区、红都商业城、红都广场等区域乱搭乱建侵占消防通道违章行为的整治工作。

(十八)火车站:负责火车站环境卫生整治。

(十九)水务局:负责整治绵江河道城区段环境卫生,清除水面漂浮物和两岸垃圾。

(二十)旅游局:负责旅游景区环境卫生整治。

(二十一)重点办:负责火车站广场环境卫生整治。

(二十二)公路分局:负责规划区内国道沿线环境卫生整治,破损路面修复。

(二十三)象湖镇:负责整治辖区村居环境卫生;动员城区居民做好居民区“四清”(清垃圾、清污泥、清路障、清杂草)工作,制止居民在城区圈地种菜和放养家禽行为。配合做好城区环境卫生、乱搭乱建、油烟污染、建筑工地环境整治工作。

(二十四)经济开发区、开展辖区建筑工地环境整治、辖区环境卫生、占道经营、乱堆乱放、乱搭乱建、乱吊乱挂广告整治。

五、实施步骤

专项整治工作在三个月内完成,从203年8月日开始,到203年0月3日结束,共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203年8月日一8月0日为宣传发动阶段。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纸、宣传车等各种形式,广泛宣传专项整治意义,充分动员机关单位干部职工和居民群众投人到整治活动中来,营造全民参与整治的良好氛围。

(二)8月0日一0月25日为专项整治阶段。各牵头单位和责任单位按照本方案明确的整治内容与主要任务,集中时间,集中力量,统一步调,齐抓共管,按时保质完成专项整治活动任务。

(三)0月26日一0月3日为检查验收阶段。由市委办、政府办牵头,对各相关单位开展整治工作情况进行综合考评,考评结果纳入全市单位绩效考核。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各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整治工作,将整治工作列入重要的议事日程,要成立专门的整治工作小组,主要领导为第一责任人,对整治工作要亲自部署,认真调度,分管领导为具体责任人,在整治工作中要一线指挥,抓好落实,单位联络员要做好信息报送和沟通联络工作。   

(二)明确责任,落实措施。牵头单位负责在总体方案基础上制定细化的工作方案,明确工作任务、人员安排、责任分工、落实措施、完成时限。责任单位要听从牵头单位调度指挥,安排精干力量参与整治,确保目标任务圆满完成。

(三)严格标准,强化督查。领导小组办公室每周对各牵头、责任单位整治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以工作简报形式报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邀请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市民代表对整治工作进行实地监督评议,评议结果未达基本满意的,由领导小组责成相关单位限期整改,并以“两办”名义给予全市通报批评。

(四)加大投入,保障经费。市财政要加大市政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为整治活动提供必要的工作经费,切实保障整治工作的正常开展。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做好整治工作的经费预算,及时报送市财政审核,整治经费开支必须做到节约、科学、合理。整治工作经费,可在市财政调控部分中解决。

浏览次数:  更新时间:2013-10-16 15:37: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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